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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汇总)
2021-09-27 14:1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2020年度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2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32

第四部分附件                    38

附件1                        38

附件2                        45

第五部分附表                    5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二、收入决算表                   51

三、支出决算表                   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眉委发(〔2019〕1号)和《关于<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眉机改〔2019〕1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

  11、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与市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围绕市委“开放发展攻坚年”工作主题,紧扣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抓疫情防控保就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人才人事队伍建设、根治欠薪等人社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目标导向重督促,民生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截至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2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5.15%;失业人员再就业7359人,完成目标任务167.2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22人,完成目标任务166.1%;城镇登记失业率3.04%,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100.02万人,劳务收入278.88亿元;劳务品牌培训5747人,完成目标任务100.82%;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2418人,完成目标任务100.7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35.5%;大学生创新创业176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17.4%。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6166人,完成目标任务210%,支付补贴资金2257.1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2.30万人,缴费人数73.35万人。为4.4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率100%。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50.5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79%。社保卡持卡人数达343.96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52.57万人,依托社保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26.96亿元。

  (二)精准施策抓落实,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是抓实党政领导指示。市委新海书记到市人社局调研并召开稳就业专题会,市政府元坤市长召开保居民就业专题会议,研究全市就业形势,安排部署抓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工作。制发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八条措施》等四个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方案和《稳就业应急预案》,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对就业工作的冲击。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动态清零。133名退捕渔民在全省率先实现稳定就业。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得到曹立军副省长充分肯定。二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开展农民工返岗“春风行动”,春节前返乡农民工返岗率居全省第一。举办“东坡故里汇聚英才”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200个,发放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140.6万元,全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6.03%。我市农民工务工返岗“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受到央视《新闻联播》关注和报道。针对困难群体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7140个,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5084.72万元,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352.74万元。三是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在全省率先开展基层人社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基层组织建立了专、兼职服务队伍,动态精准掌握全市劳动力情况和培训就业需求。制发《关于加强全市“3135”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将6个工业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层建设在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助力高质量就业,全市完成技能培训4.62万人,发放培训补贴2257万元。出台了创业扶持措施,降低担保贷款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33.6万元。开展线上创业培训课程11期,培训创业者5000余名。我市1个创业项目获四川赛区创业扶贫专项赛二等奖。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线下招聘会276场,提供岗位11万,达成就业意向2.67万人。

  (三)围绕需求促提升,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全面助力复工复产。截止12月底,享受阶段性降费企业6731户,减免社保费8.02亿元;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办法情况企业1837户企业,减免费额1185.19万元;申请延长社保缴费期企业1176户,延期申报缴费2093.4万元;在全省继成都之后实施失业保险金普惠制稳岗返还工作,累计为1311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61亿元,惠及职工8万人。开设疫情防控工伤受理“绿色通道”,发出全省第一份保障疫情防控工伤认定决定书。二是积极推进全民参保。截止12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2.3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52.74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6.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2.6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4.84万人。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6559人,清欠被征地农民社保费1.7亿元。联合印发《眉山市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三年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尘肺病重点行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启动工伤预防工作,开展宣传培训活动55场次,在25家中小型企业试点开展工伤预防服务。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委托第三方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专项审计,发现申领条件和未按规定使用企业5家,涉及资金46.68万元。全年通过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累计处理养老、失业、工伤等预警信息675条,追回违规享受的社保基金39.48万元。

  (四)开放引领聚人才,人事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做好人才考核招聘。组织人事考试23场次,连续10年保持“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公开考试招聘教师805人,赴高校考核招聘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8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3名,争取国家、省上资金520.72万元。疫情期间,开辟了人事招聘绿色通道,采取网上报名、视频面试等方式,为参与疫情防控就治的医疗机构招聘急需紧缺医务人才12名。二是柔性引进市外高端人才。开展四川省专家服务团助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暨回头帮走进眉山活动,柔性引进42名专家莅眉开展智力帮扶,解决基层技术难题277个,举办专题讲座、学术交流和现场指导210场次、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710余人次,我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连续四年承办专家智力服务活动的市州。举办“蓉城专家进眉山”活动,20名成都市知名专家莅眉智力帮扶。举办了“川渝博联高层次人才眉山行”活动2场,组织26名在京眉山学子参观考察我市重点产业项目。牵头起草了《眉山市市政府顾问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做好人才服务保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有效推进,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进一步充实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持续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将全员答辩范围扩大到建筑工程技术领域。中车眉山车辆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吉香居公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进博士后2名。为536名市本级规模以上企业人才发放补助资金351.6万元。

  (五)提高站位严执法,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一是高位推进根治欠薪。广泛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条例》进工地、进企业等活动25场次,发放《条例》等资料5.5万份,开展专题讲座培训49次。鲜明提出“高位推动、执法检查、依法处理、全市通报、执纪问责”五项举措,组织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检查4次,检查企业(工地)1345户次。处理拖欠工资类案件364件,立案10件,协调处理354件,涉及金额403.6万元。先后曝光5户企业、3名承包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1户企业和1名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纳入信用信息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眉山根治欠薪年度考核排名由全省第20位跃升至第8位,由C级跃升至A级,被省政府通报表扬。二是积极化解劳动纠纷。建立劳动争议行政调解组织88家,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专业调解组织179家。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居全省第一。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86件,调解成功率为90.7%,结案率为100%,涉案金额2816.86万元,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居全省第一。四川省吉香居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经验作为全国先进典型上报全国企业联合会。三是稳定当前劳动关系。开展稳定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春风行动”,有效化解疫情期间产生的各类劳动关系问题350余个。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85%,全市企业、行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8.31%。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6户、用人单位72户,该项工作受到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表扬。

  二、机构设置

  市人社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纳入市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894.6万元,与2019年12079.05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84.45万元,减少26%。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余结转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19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3.23万元,占86.56%;其他收入698.16万元,占13.4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3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8.38万元,占44%;项目支出4098.25万元,占5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96.44万元,与2019年9920.9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24.53万元,减少25.4%。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余结转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与2019年5746.8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1.58万元,增加1.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18.16万元,占32.97%;

  教育支出(类)39.15万元,占0.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68.58万元,占59.62%;

  卫生健康支出(类)121.14万元,占2.08%;

  节能环保支出(类)133万元,占2.28%;

  住房保障支出(类)138.44万元,占2.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18.47万元,完成预算的7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918.16万元,完成预算98.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决算支出854.51万元,完成预算98.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0年决算支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2020年决算支出562.41万元,完成预算98.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20年决算支出470.24万,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0年决算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9.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0年决算支出39.15万,完成预算6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有些项目尚未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3468.58万元,完成预算69.7%,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决算488.36万元,完成预算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有些项目尚未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0年决算233.91万元,完成预算9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0年决算2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决算316.18万元,完成预算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有些项目尚未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决算397.3万元,完成预算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有些项目尚未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20年决算287.97万元,完成预算9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决算7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决算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1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决算7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决算1380.03万元,完成预算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有些项目尚未开展。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12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5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0年决算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3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决算13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9.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4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69万元,完成预算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62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7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2万元,完成预算7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66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2万元。主要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军队专业干部安置、引进人才、公务员考核、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综合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维权、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完成预算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98万元,增加95%。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以及人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286人次,共计支出4.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笔试巡查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46万元,比2019年552万元减少3.54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本部门3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共编制项目37个,其中机关16个、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1个、市就业服务管理局5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5个。在预算编制中强化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要求细化量化,逐一落实到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部门预算草案(含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了下属单位绩效目标。

  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除个别项目因特别原因无法完成目标外,绝大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都在有序推进中,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创业就业”“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基建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创业就业以及大学生创业联合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为29.84万元,完成预算的42.62%。一是举办了四川省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眉山选拔赛,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四川省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四川省决赛,眉山创业项目“果小酒”获得了创业组三等奖,“青神遇见 满竹盛宴”获得了专项赛二等奖的成绩。通过大赛,我们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展示了眉山创业者风采,弘扬创业精神,迸发创业热情。二是创业者联合会为市内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交流、孵化等服务,定期开展“1+N”活动,导师一对一帮扶指导市内初创企业,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定期开展创业大讲堂,在疫情期间开展线上线上创业培训等活动深受广大创业者好评。

  (2)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基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80.04万元,执行数为258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利于培养和造就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下一步措施:将全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督促代建代管方和监理方,加强建设过程监督,加大对项目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的把控,确保项目准时完工。

  (3)眉山市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46.72万元,完成预算的46.7%。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市近千人参与到竞赛相关项目的练兵活动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有效地营造了“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示范引领全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劳动者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下一步措施:加快培养造就技艺精湛和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

  (4)军转志愿兵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军转人员的稳定就业。下一步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军转人员的稳定就业。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在职参保人数6.11万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约99000万元,工作量大任务重,通过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大政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就业创业



预算单位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万元

执行数:

29.8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9.8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全市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创业帮扶、创业交流等。预计针对会员开展至少20次,开展党员、团员活动2次,开放式沙龙每月2次,开展项目路演,创业分享3次。

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各类就业创业活动,帮扶市内创业企业,对接优质创业资源,促进市内企业良好发展,营造良好的“双创”氛围。

一是眉山市创业者联合会每月定期开展创业大讲堂,“1+N”导师帮扶指导等活动,为广大创业者解读创业政策,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帮扶、创业孵化服务等。二是落实省市就业创业政策,举办了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眉山赛区,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参加集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省赛;组织“创梦天府 创赢未开”创业巡诊活动,邀请省人社厅就业指导处处长和创业指导专家团导师赴眉为创业者解读创业政策,剖析创业案例,提升市内企业对商业模式的认识和构架。为市内创业者对接各类创业资源,促进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参加四川省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眉山创业项目“果小酒”获得了创业组三等奖,“青神遇见 满竹盛宴”获得了专项赛二等奖的成绩,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优秀组织奖。



项目完成指标




眉山市大学生创业者联合会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会员们共筹集了现金2.9万余元、新鲜蔬菜20000斤、大米10000斤、水果16000斤,全部物资统一送达东坡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分发到中心城区居家隔离户手中。为乡镇防疫一线募捐了口罩10000只、84消毒液2000斤、医用橡胶手套1200只等防疫物资,用车自行送达。




项目完成指标




开展首期“微力青创”线上课堂,邀请知名企业家乔志军老师在线分享。共开展线上课堂已开展八期,观众累计达4000人。

开展川省首期线上网络创业培训课程,课程持续七天,观众累计达3500人;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80.04万元

执行数:

2580.0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80.0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80.04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项目总投资1亿元,建设内容为实训基地4万平方米,其中实训用房2万平方米,行政管理科研用房0.3万平方米,食堂0.3万平方米,服务用房0.1万平方米,宿舍1.3万平方米。2018年1月18日,项目顺利完成开标。确定成都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4月签订EPC合同。2019年6月20日,经项目监理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审查,该工程已具备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下达工程开工令,同意开始施工。项目拟于2021年6月底底前完工。

按进度推进。截止2020年12月底,完成3.5.6号楼内外墙抹灰工程及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正在进行3.5.6号楼内外墙装饰工程、安装工作施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监管

确保各项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设计及规范要求

各项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设计及规范要求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进度

按进度推进

按进度推进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民工工资支付

按时拨付民工工资,无拖欠工资情况

按时拨付民工工资,无拖欠工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眉山市职业技能大赛

预算单位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万元

执行数:

46.7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6.7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快培养造就技艺精湛和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示范引领全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促进我市劳动者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并通过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2020年四川技能大赛—第四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

2020年11月20日—21日,来自各区、县和中央在眉企业的6支代表队共114名选手参加了数控车工、汽车修理工、中式烹调等10个竞赛项目的竞赛,展示了高超的技能和精湛的技艺。经过激烈角逐,余乙平、谢鑫龙、江航等57名选手斩获个人一、二、三等奖;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优秀组织奖。

在获奖人员基础上组队集训并参加2020年四川技能大赛—第三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来自各区、县和中央在眉企业的6支代表队共114名选手参加了数控车工、汽车修理工、中式烹调等10个竞赛项目的竞赛,展示了高超的技能和精湛的技艺。经过激烈角逐,余乙平、谢鑫龙、江航等57名选手斩获个人一、二、三等奖;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优秀组织奖。

在获奖人员基础上组队集训并参加2020年四川技能大赛—第三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

项目完成指标




有效带动全市近千人参与到竞赛相关项目的练兵活动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有效地营造了“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示范引领全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劳动者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军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预算单位

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促进军转人员稳定就业

促进军转人员稳定就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指标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率(%)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100%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100%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100%

社会公众满意度100%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万元

执行数:

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机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如期完成2020年机保各项工作正常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次数

年初预计将召开关于机关养老保险2020年工作的两次培训会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指标

完成度

如期完成2020年机关养老保险全部任务

如期完成2020年机关养老保险全部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调查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时效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在职参保人数6.11万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99000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退休3.08万人,全年累计发放167677.62万元,发放率100%。全市3.1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与调整待遇,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4345.72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4515.42元,月增加养老金169.7元。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在职参保人数6.11万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99000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退休3.08万人,全年累计发放167677.62万元,发放率100%。全市3.1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与调整待遇,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4345.72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4515.42元,月增加养老金169.7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创业就业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创业就业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结余:按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政府特殊津贴(项):指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指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相关的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相关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用于奖助学金专户支出。

  教育支出(类):用于奖助学金专户支出。

  职业教育(款):主要用于奖助学金专户支出。

  中专教育(项):主要用于奖助学金专户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维权、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机关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就业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就业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主要用于医保、就业、社保等经办机构业务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 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 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1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眉委发(〔2019〕1号)和《关于<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眉机改〔2019〕1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二)机构职能。

  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

  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与市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三)人员概况。

  市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人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2020年末,在职职工181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4人,事业人员52人,工勤人员4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4人。退休人员3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2020年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4960.8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96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95万元,项目支出2720.87万元。

  2020年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960.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960.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19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121.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44万元。

  2、2020年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96.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93.2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903.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7396.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818.47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218.37万元,占全部支出55.3%;项目支出2600.1万元,占全部支出44.7%。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665.14万元,占总支出45.8%;商品服务支出1537.37万元,占总支出26.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8万元,占总支出0.4%;资本性支出1554.77万元,占总支出26.7%;对企业补助40万元,占总支出0.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汇总编报了本部门预算。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均及时完成报送,在报送项目时注重基础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证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完整准确的信息和数据;通过认真清理、筛选和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的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将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列为编制重点,保障了支出预算编制的“测算依据充分”。

  (1)目标制定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要求,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编制预算,共编制项目37个。在预算编制中强化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要求细化量化,逐一落实到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部门预算草案(含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了下属单位绩效目标。

  (2)目标完成情况

  除个别项目因特别原因无法实现收入预算或支出预算外,绝大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3)预算编制准确情况

  2020年预算尚未把部分专户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计入预算总额。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控制

  坚持收支平衡,严格预算执行,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把控部门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

  (2)执行进度

  按照年初预算要求项目有序推进。

  3、完成结果

  在对2020年的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对预算管理方面提出有需改进的地方,但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专项预算管理

  无。

  (三)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还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项目预算及专项经费执行情况受人社政策性影响较大,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

  2、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人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民生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难度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规范科学编制专项经费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

  3、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2


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6日,市发改委批复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眉市发改社〔2016〕418号),项目总投资1亿元,建设内容为实训基地4万平方米,其中实训用房2万平方米,行政管理科研用房0.3万平方米,食堂0.3万平方米,服务用房0.1万平方米,宿舍1.3万平方米。2017年1月23日,市委四届5次常委会议同意上报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2017年8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祝云组织召开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推进协调会议,完成了10000万资金的筹措,其中中央资金2100万元,省资金400万元,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东坡区出资1500万元,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出资3000万元,并确定由眉山市岷东城市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代管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投资1亿元,建设内容为实训基地4万平方米,其中实训用房2万平方米,行政管理科研用房0.3万平方米,食堂0.3万平方米,服务用房0.1万平方米,宿舍1.3万平方米。2018年1月18日,项目顺利完成开标。确定成都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4月签订EPC合同。2019年6月20日,经项目监理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审查,该工程已具备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下达工程开工令,同意开始施工。项目拟于2021年底前完工。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无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无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总计中央资金2100万元,省资金400万元,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东坡区出资1500万元,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出资3000万元。

  2、资金到位。目前中央和省资金全部到位,市财政资金到位500万元,东坡区资金到位500万元。其余资金按工程进度到位。

  3、资金使用。2020年支付设计进度款43.9万元,工程进度款2534.14万元,合计2580.04万元。支付合规合法,准确及时。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2017年8月,我局成立项目工作组,就项目推进、资金保障、纪检监督和法律法规审查等方面进行了分工,确保更好的推进项目落地。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2017年12月28日将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挂网,1月18日,项目顺利完成开标,确定成都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2018年4月3日,完成监理招标公告和文件挂网,4月26日正式完成监理招标,确定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招投标接受市招管办、市公管办、市住建局、市交易中心等多部门监管。项目建设工程接受各主管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完成3.5.6号楼内外墙抹灰工程及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正在进行3.5.6号楼内外墙装饰工程、安装工作施工。预计完成工程量450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中。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工程实施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工程进度缓慢。项目系EPC招投标,招投标文件较模糊,只有可研报告可参考,而可研报告未考虑成熟,可参照性不强。加之信息价上涨幅度大,以现在的信息价得出的总概算超过了招投标价格,承包方多次暂停设计施工,请求业主追加投资,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无。





2020年创业就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公共服务部是服务市内各创业园区、创业企业的一个部门,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落实创业补贴、市级创业孵化园的认定与考核等创业政策,开展创业活动,对接市内外优质创业资源,促进创业企业良好发展。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开展,搭建了舞台,促进企业与省内创业企业的交流,走出去,学习创新管理理念,提升市内企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开展创业大赛,促进企业与企业的交流与碰撞,是相互学习和自我完善的过程,通过创业路演,让企业自我梳理商业模式,导师点评,指出创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方向,促进企业成长。

  眉山市大学生创业者联合会是我们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关键纽带,定期开展“创业讲堂”、沙龙分享、商业路演等活动,促进市内创业项目的成长,能加有凝聚力,开展“1+N”结对指导活动,让我们市内先创带后创,发挥市内优秀创业者引领带头的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

  (二)项目绩效

  在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中创业项目“青神遇见,满竹盛宴”获得专项组第二名,项目“果小酒”获得创业组第三名。

  在疫情攻坚时期体现企业担当,联合会一百余位会员为我市居家隔离人员募捐现金2.9万余元、新鲜蔬菜20000斤、大米10000斤、水果16000斤,全部物资统一送达东坡区应急管理局。在疫情期间继续开展线上“微力青春”、线上“SYB”创业培训等创业活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公开表.XLS


四川省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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