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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社会福利院单位决算 |
2021-09-2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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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全称:眉山市社会福利院,单位负责人:吕真武,办公室电话:38222435。眉山市社会福利院属市民政局下属核定收支、全额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收养全市城镇居民中的特困人员,为社会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及特色工作。 (一)以优秀等次通过第4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 强化标准引领,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邀请专家组成考核评估组,顺利通过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 (二)主导制定两项市级地方标准 主导制定的《养老机构订单式服务规范》和《养老机构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规范》两项眉山市地方标准于2020年3月发布实施。 (三)完成《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工作 主导制定了《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填补了我省医养融合服务标准空白,为医养融合步入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作、程序化管理的轨道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 (一)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保障全院老人生命健康安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把好“六关”,2020年全院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无一人感染。 (二)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 市福利院通过近10年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组织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5月通过了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的再认证审核,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特困兜底和养老服务工作 为入住的共计350名特困人员及社会老人提供供养及养老服务。借助福利院平台,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通过一系列活动让他们充分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殷切关怀。 (四)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全院安全零事故 加强日常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安全巡查督查,使入住老人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五)抓班子强队伍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学习培训,造就一支团结协作,懂业务善管理的养老服务队伍。 (六)规范养老服务行业行风 我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整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不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满意度达98.94%。 (七)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助力双创工作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包保社区,开展入户宣传、文明劝导、沿街治理等活动中,用实际行动为眉山建成文明卫生城市贡献出力量。 2020年末市社会福利院事业人员7人,2019年末,总数6人,增加1人。 2020年度收、支均为800.35万元,比2019年收、支的839.43万元,减少39.08万元,下降4.66%。主要变动原因是临聘人员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0年总收入800.3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本年拨款收入合计80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35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0年总支出662.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7.7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6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52万元,占44.45%;项目支出368.05万元,占55.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0.35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3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3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2.57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7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7万元(基本支出294.52万元,项目支出368.05万元),结转下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78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7万元(基本支出294.52万元,项目支出36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的806.89万元相比,减少144.32万元,下降17.88%。主要变动原因应付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功能方面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73.61万元,占41.30%;商品和服务支出20.43万元,占3.08%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68.53万元,占55.62%(本报告以“万元”为金额单位,因保留两位小数,在四舍五入时可能产生误差)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2.57万元,完成预算82.79%。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03万元 2. 行政运行202.30万元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5.00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14万元 5.社会福利122.00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9.03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21.75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2万元,比2019年的6万元,降低49.66%。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万元,占6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33.1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万元,完成预算67.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的5万元减少2.98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公车外出时间减少,加强公车管理,整合资源提高公车使用效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的1万元降低0万元,降低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余批次,105余人次。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管理事务(款)其他管理事务反映接待来访、法制、政策宣传等支出以及婚姻登记、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救灾减灾、优抚安置等专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退役士兵的安置,以及军队交给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以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社会事务中对老年福利方面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反映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除以上项目外的保障和就业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医疗支出(项):反映单位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资源信息勘探方面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住房改革后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属市民政局下属核定收支、全额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宗旨和业务范围: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收养全市城镇居民中的特困人员,为社会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800.35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3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3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2.57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7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7万元(基本支出294.52万元,项目支出368.05万元),结转下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78万元。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严格按照政府划分的职责职能制定,全年基本完成部门绩效目标。年初按照财政要求准确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根据执行情况在正常允许范围内动态调整预算,项目及部门预算执行率基本达到90%以上,全年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我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付款项。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绩效完成质量为良好,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果为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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