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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决算 | ||||||||||||||||||||||||||||||||||||||||||||||||||||||||||||||||||||||||||||||||||||||||||||||||||||||||||||||||||||||||||||||||||||||||||||||||||||||||||||||||||||||||||||||||||||||||||||||||||||||||||||||||||||||||||||||||||||||||||||||||||||||||||||||||||||||||||||||||||||||||||||||||||||||||||||||||||||||||||||||||||||||||||||||||||||||||||||||||||||||||||||||
2021-09-2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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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预防、制止和侦查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辖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辖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辖区内的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辖区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公安局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攻坚,做精业务,确保辖区政治大局稳定。分局以服务园区、确保政治大局稳定为基础,以“奋进”系列行动和全年KPI为抓手开展工作,将“912”专班、网上斗争、情报信息、专案侦办和反邪教工作及企业反恐工作,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重点攻坚。截止目前,部采情报8条,省厅情报35条,省采反恐原创稿件3篇,反恐落地核查6人,行政处罚邪教人员10人,打击邪教“学法小组”2个,并多次深入辖区重点反恐防范企业以及市一级反恐防范目标企业,开展反恐宣传和相关反恐工作隐患大排查工作,彻底排查企业存在的反恐安全隐患。深入辖区开展反邪教宣传,摸排邪教基础信息,掌握辖区邪教人员底数。目前,正在积极侦办省厅交办涉藏网络传教“522”专案。并依托甘眉园区与甘孜共建为载体积极开展与藏区警务合作,强化涉藏情报收集工作。 (二)夯实基础,强化管控,切实筑牢治安防线。一是强化巡逻防控。为有效震慑各类现行犯罪,降低街面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分局警力下沉派出所屯警街面,加大对辖区的巡控力度,全年共出动了警车1500余台次,警力5000余人次,清查各类旅馆、娱乐场所、出租房、废旧收购点、重点企业、在建工地等800余家(处);二是强化警企联动。分局自8月18日启动警企共建工作以来,先后4次召开调研会、2次恳谈会(梳理出四大类22条问题建议),拟定《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警企共建方案》;制作警企共建服务热线联系牌60多张;深入企业30余次,发现问题3起,均已整改到位。已建成企业警务室2家,社区警务室2家,农村警务室2家,逐步全面构建起了联防联治官网。三是强化安保维稳。不断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了各类大小型安保任务20余次。其中,铁路运输安全保卫任务3次,省市领导调研园区安保任务15余次、园区重大项目开工仪式安保任务2次;其次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积极协同辖区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排查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120余起,成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7余起,妥善处置死亡事件3起;有效利用情报预警,开展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管控,成功劝阻涉军、涉征地拆迁等重点人员赴省、进京非正常访18人次,化解本地非访聚集5次。成功化解了风险,确保了重大活动节日期间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四是强化社会化评价工作。分局二级回访中心严格按照年初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不因疫情而松懈。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电话回访1123起,短信回访12513条,截止12月7日,社会化评价工作位列全市第一。 (三)稳扎稳打,专案攻坚,坚决打击违法犯罪。2020年,分局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1%。高发案件多以侵财性案件为主。其中,毒品案件10起,经济类案件23起。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9起,破案率为55.05%,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移送起诉38名,追捕网上逃犯7人。特别是已侦破的部督“5.15”跨5省6市特大团伙互联网制贩毒案,打掉制贩毒团伙7个,捣毁制毒工厂5个,缴获各类毒品159.2千克,扣押毒资10万元,该案成为近年来全省侦破互联网贩卖毒品案件的精品案件;已侦破的部督“5.20”犯罪团伙利用POS机盗刷银行卡案,现场查实被盗银行卡数据85000多条,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得到眉山电视台、法治日报等十余家媒体对竞相报道,营造了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已破获的省督“3.30”特大贷款诈骗案,该案不仅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进行了专题报道,工商银行总行、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市局经侦支队也到分局就如何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开展了“警检银”调研会,有效助推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同时,“3.12”涉黑案件正在侦办中。 (四)严控质量、完善考评,着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扎实做好案件审查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时限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量关,严格各项法律审核。目前,无检察院通知立案,无两类不诉案件。截至目前,刑拘 22人,逮捕21人,取保候审45人,监视居住17人,起诉48人;行政拘留26人,强制戒毒7人,社区戒毒4人,警告3人、罚款105人。行政诉讼2起,均取得胜诉。二是改革受立案制度,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将“候诊上门”变为“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对案件由警情现场处置到受案立案,从案件侦办到移送审查起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踪指导监督。充分利用警综平台,从“人、卷、物、案”等维度,对全局执法办案场所、执法记录仪、案件办理、案事件网上流转等执法环节开展“周巡查、月通报、季考核”工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对接检、法两院,保障案件办理质量,今年以来,分局与检、法两院会商案件8次。 (五)严管厚爱、激发活力,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分局紧扣“5个5”思想政治工作法,坚持以暖心的鼓励之策和优化的工作举措提升队伍向心力、保持队伍战斗力,不断凝聚警心、激励斗志。一是政治建警,推动队伍建设化实落地。分局坚持把教育整顿当做纯洁队伍思想、整治顽瘴痼疾的主要抓手,聚集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扎实开展“三项体检”工作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先后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和“五项问责”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体检”内容,强化了推进措施。二是素质强警,巩固提升队伍实战能力。按照“本领革命”要求,不断加大民警培训力度,制定了《2020年教育训练方案》,严格落实每周五教育培训制度,积极选送民警外出学习,全年共选送民警26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项集训,组织班子成员赴红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12名优秀民警分赴浙江、成都等地参观见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今年共提拔任用股级领导干部16名,有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合理调配警务力量,先后调配5名民警到基层派出所工作,提升一线实战部门软实力和战斗力。三是措施暖警,持续释放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红利。针对公安工作难于照顾家庭的实际情况,主动加强关爱帮扶,帮助民警解决家庭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暖心聚心。深入开展表彰奖励,不断激励队伍士气,今年,先后有2个集体被嘉奖,4名民警被记个人三等功,12名民警被嘉奖;着力加强了优抚工作,今年共开展专项慰问6人次,发放慰问金12000元,开展工会慰问6次。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6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014.0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9.61万元,增长10.23%。主要变动原因园区公安局和岷东公安合并。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96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8.70万元,占88.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32万元,占11.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0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6.59万元,占84.32%;项目支出455.10万元,占15.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62.0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3.22万元,增长19.98%。主要变动原因是园区公安局和岷东公安合并。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16.68万元,增长24.01%。主要变动原因是园区公安局和岷东公安合并。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369.63万元,占88.7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10万元,占5.74%;卫生健康支出68.16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77.89万元,占2.9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68.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2147.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3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数2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数3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数4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数82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接处警、值勤巡逻、办案、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工作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32.91万元。用于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继建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27万元,比2019年增加134.27万元,增长63.33%。主要原因为园区公安局和岷东公安合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分局基层一线实战部门购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电瓶巡逻车、客车),用于执法执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年初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年初的既定工作目标,较好的保障了分局正常履行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故未能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网络运行维护费”“ 警务辅助专项经费”“ 警用装备、业务装备购置专项经费” “园区分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费” “执法办案专项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网络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2万元,执行数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29.8%。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各业务网络通畅,保障各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网络通畅率99%以上。 (2)警务辅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4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年度内按计划更新警辅人员服装、装备,保障辅警队伍管理规范,战斗力突出,全面完成各项特巡警工作任务。 (3)警用装备、业务装备购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3%。通过项目实施,更新、配置一线警力警用装备,确保一线警力执法安全。 (4)园区分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2万元,执行数为21.39万元,完成预算的24.25%。通过项目实施,为分局机关各部门提供基础办公条件,保障分局正常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5)执法办案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万元,执行数为40.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2%。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刑事案件破案率、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率上升,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附件1
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0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6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是眉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履行县级公安机关职能。预防、制止和侦查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辖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辖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辖区内的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辖区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公安局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0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6.59万元,占84.32%;项目支出455.10万元,占15.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369.63万元,占88.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0万元,占5.74%;医疗卫生支出68.16万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77.89万元,占2.9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情况 本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填报和分析评估,年初按预算要求,设置了五个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量化了绩效目标要求和内容,确保了重点业务工作有效开展,财政资源配置合理,年末对该五个项目进行了自评。 2、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高新区(甘眉园区)分局党委将贯彻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工作始终,聚焦市局党委“1357+5”总体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全省、全市公安工作大背景、大原则、大基调、大方向,以“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四张名片”为引领,以“四项改革”为动力,全警上下凝心聚力、踔厉奋发,认真履职,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3、预算编制情况 本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编制要求,遵循“合理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预算,做到了预算编制收支平衡。 4、预算执行情况 本局一直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财经法规要求和本局内控制度开展采购管理、经费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预算执行活动,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执行严格规范。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为逐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按要求在眉山市政府公众网上向社会公开了2020年度预算2020年度决算以及分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次自评,我局整体绩效完成较好,基本按预算要求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及时,产出和整体效益相匹配,有力保障了我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了辖区经济、民生发展。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时支出科目分类存在不准确,支出数额测算偏差量大。 2、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指标调剂情况较频繁。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对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加强对《预算法》的学习培训,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评价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和管理。
附件2
眉山市公安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二)警务辅助专项经费 1.项目概况。按照眉委发〔2011〕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现有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注重调研进程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企业的相关诉求意见,积极转化调研成果,为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参政议政职能。 2.项目实施情况。积极参政议政,完成民情建议4篇 、提案15件和调研报告2篇。 3.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参政议政项目经费预算30000元,2020年度投入使用30000元。 4.项目绩效目标。积极参政议政,完成民情建议、提案和调研报告8件。 (三)警用装备、业务装备购置专项经费 1.项目概况。保障单位一线民警执法勤务装备、设备及时更新和配备,提高一线民警自身安全防范水平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2.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更换、配置民警装备、设备,保障执法过程中民警自身安全,提高了执法水平。 3.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40%。 4.项目绩效目标。更新、配置一线警力警用装备,确保一线警力执法安全。 (四)园区分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费 1.项目概况。保障单位2020年度全年的办公及办案业务用房需求,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正常履行职责。 2.项目实施情况。为单位各部门提供基础办公条件,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3.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预算数88.2万元,执行数为21.39万元,完成预算的24.25%。 4.项目绩效目标。为分局机关各部门提供基础办公条件,保障分局正常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五)执法办案专项经费 1.项目概况。用于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等。 2.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了刑事案件破案率、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率上升,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3.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预算数47万元,执行数为40.24万元,完成预算的85.62%。 4.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刑事案件破案率、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率上升,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局文件及相关精神,开展部门项目预算及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单位的预算项目资金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相关资金的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各部门全面开展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按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列出了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清单,从预算目标、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分别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我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总分为86分。通过绩效评价,分析资金使用规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管理责任。加大了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的适时监控,有效提高使用人员注重资金使用绩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确保我单位项目得到有效监管,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制定了以上项目,根据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设定了各项目标绩效指标,对资金配置使用方面有明确测算。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项目目标绩效,细化绩效指标,并有专人对年度评价工作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年中绩效监控、年末绩效评价,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三)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年初项目目标绩效,完成各项项目绩效指标,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年初项目目标绩效,完成各项项目绩效指标,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项目效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缺乏必要的约束力,评价结果应用方式还比较单一,无法更完全有效地应用于次年预算的安排。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二是及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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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1).xls】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xls】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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