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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 | ||||||||||||||||||||||||||||||||||||||||||||||||||||||||||||||||||||||||||||||||||||||||||||||||||||||||||||||||||||||||||||||||||||||||||||||||||||||||||||||||||||||||||||||||||||||||||||||||||||||||||||||||||||||||||||||||||||||||||||||||||||||||||||||||||||||||||||||||||||||||||||||||||||||||||||||||||||||||||||||||||||||||||||||||||||||||||||||||||||||||||||||||||||||||||||||||||||||||||||||||
2021-09-2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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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监管、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的领导下,紧盯“事故少发、道路畅通、争创一流”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减量控大”和“奋进”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全警齐心协力、奋进拼搏、攻坚克难,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良好状态。 1.深入开展车驾管理源头管理。一是强化重点车辆管控。运用“系统筛、路面巡、落地查”等综合手段,全面排查“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实现全市“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检验率100%、报废率100%。二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同交通等部门配合协作,对全市重点货运源头(砂石、水泥)等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三是强化道路隐患整治。对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护栏、警示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及易发生交通拥堵现象的路段隐患清理排查,先后排查整治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等192处。 2.强化道路交通路面秩序管理控。一是“严管”城市道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治乱缓堵”为抓手,以“网格化”勤务管理为依托,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不文明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强力整治12类不文明交通乱象,为眉山“双创”首创即成贡献了“公安力量”。二是“严控”主干公路。设立国省干道固定执法服务站8个,建立配套勤务管理机制,实现全市4条国省干道严密管控体系,开展集中统一行动50余次,检查客车、危化品运输车3万余台次。三是“严治”农村交通。坚持“县级负总责、乡级主责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以道安办平台为依托,发挥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作用。全市优化、整合农村交管办77个,劝导站1320个,配备交管员314名,劝导员1540余名,增设固定信号灯19个,减速带32条,警示提示牌108块,排查整改农村道路隐患634处,“马路市场”25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起数下降5.6%。四是“严查”重点违法。坚持对酒醉驾、毒驾和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零容忍”,采取错时执勤、重点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异地用警、交叉执法、集中统一行动等方式,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查处。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利用网络宣传平台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投放量和覆盖面,通过“双微”发布安全教育提示及路况公告500余次,公开曝光高危风险企业10家。二是深入273家客货运企业和114家校车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700余次,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200余次。三是利用乡镇赶集日、入户走访、学校家长会等契机深入一线开展巡回宣传。全年共悬挂各类宣传标语12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20万余条,开展各类交通安全讲座53次,促进形成了“交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4.全面落实公安交管便民新举措。一是强化部门间协作沟通,除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未在我省试点实施,其余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等11项举措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推进车驾管业务下放,新增设2家汽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家摩托车登记服务站,辖区机动车服务站实现了100%“一站式”快捷办理服务。 5.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新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5项服务项目,使服务项目增至51个。继续推进警保联动,实现事故网上受理赔付“一条龙”,组建了“警保联动”服务专员队伍,在线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899起,其中“警保联动”服务专员协处110起。继续推进警邮协作,布建警邮合作网点7家,初步实现了每个区县均有点位,可办理补换证、免检标志申领等日常业务。 6.以“教育整顿”为主线,队伍建设再上台阶。2020年,在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双创”迎检、“中秋、国庆”交通安保等重大任务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交警支队荣获集体嘉奖1次,先后有2个直属大队荣获集体三等功,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6人次被省、市表彰为先进个人,1人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先进工作者,被省厅荣记一等功。2020年11月17日,交警支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称号。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装备科等14个科室,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3个交警大队,共17个内设机构。 支队开展财务核算的二级单位有4个,全为行政单位。纳入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核算单位包括: 1.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 2.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3.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4.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度年收、支总计10331.1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249.78万元,增加13.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初结转项目资金增加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67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9.26万元,占8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05万元,占1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840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1.22万元,占73.99%;项目支出2187.45万元,占26.0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31.1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249.78万元,增加13.7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初结转项目资金增加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15万元,下降0.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6407.21万元,占8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4.36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类)206.26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类)235.73万元,占3.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13.56万元,完成预算8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314.87万元,完成预算92%。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数为268.44万元,完成预算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三化建设专项经费和车管成本经费未执行完。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756.22万元,完成预算61%。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项):支出决算数为67.68万元,完成预算17%。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1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5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8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数为23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2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1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0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8.16万元,完成预算6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对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1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16万元,完成预算6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16万元。主要用于43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保障交警支队本级、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巡逻、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特勤勤务、工作暗访督导、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综合整治等工作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95.11万元,较2019年增加557.21万元,主要用于苏洵中学等9所新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改建工程项目、齐通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信号灯建设项目、“双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电子警察项目等建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57万元,比2019年减少6.24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财政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厉行节约,强化机关运行管理,费用支出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72万元。主要用于“创文创卫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办公设备与家具购置,公务车辆保险、燃油、维修保养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7.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车管业务成本项目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注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全部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着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从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来看,运转类项目执行情况基本与各项业务运转需求及时间进度匹配,政府投资项目与项目实施进度基本一致,执行情况良好,总体上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较好,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分项目进行支出绩效评价,主要对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改建工程、车管业务成本、移动警务平台运行与维护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经费、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监控卡口设施等网络通信系统租用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改造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114.5万元,竣工结算数为114.33 万元,项目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自2019年3月29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以来,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路口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路口交通通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安全性提高,路口交通事故数大幅降低。设备持续有效的运转也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引导规范作用。在项目设施过程中发现项目评价指标与实际不能有效的结合,评价实施有些困难,将进一步总结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今后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促进项目绩效评价更科学,更有效。 (2)车管成本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600万元,执行数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73%。通过项目实施,支队落实公安交管便民新举措,除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未在我省试点实施,其余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等11项举措全部落实到位。持续推进车驾管业务下放,新增设汽车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摩托车登记服务站,辖区机动车服务站实现了100%“一站式”快捷办理服务。通过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新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15项服务项目,目前服务项目达51个。全年网办中心共办理各类业务12万余笔。各项窗口服务满意度达98%。 (3)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监控卡口设施等网络通信系统租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150万元,执行数为91.51万元,完成预算的6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各项交通信号设施、监控卡口设施、电子警察等安全设施设备信号通信的正常运转,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提供了有效的持续的设备与技术支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项目评价指标设置不是很科学,下一步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促进项目绩效评价更科学,更有效。 (4)移动警务平台运行与维护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40万元,执行数为26.71万元,完成预算的67%。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支队本级和全市公安交警勤务指挥调度、移动通信等需求,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持续的设备技术服务支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项目评价指标设置不是很科学,下一步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促进项目绩效评价更科学有效。 (5)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 50万元,执行数为42.8万元,完成预算的86%。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各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市内国省干道、中心城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全年未发生大面积和长时间拥堵的良好交通秩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项目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下一步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促进项目绩效评价更科学有效。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改建工程等5个项目进行了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具体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装备科等14个科室,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3个交警大队,共17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监管、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在职职工404人(其中:行政人员216人、事业人员14人、警务辅助人员174人);退休人员42人。共计44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78.31万元,较2019年8896.15万元,减少217.84万元,降低2.4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408.67万元,较2019年7890.60万元,增加518.07万元,增幅6.5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门预算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项目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公安交管业务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信息同决算一并公开,对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制度,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整体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85分。 (二)存在问题。 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评价指标不够具体,评价实施有难度等情况。 (三)改进建议。 下一步,支队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中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对业务目标与财政绩效目标有机结合,进一步提炼和细化各级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准确度。
附件2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改建工程)
一、项目概况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研究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和东坡大道宏远盖丽转盘改建工程的纪要》(眉府阅【2019】2号)的要求,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改建工程列入应急工程项目,解决市政府转盘及附近道路交通拥堵的问题。项目由交警支队作为业主单位实施改建。项目工程完工后,项目实施情况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以财评价下浮7%作为工程结算价;投资评审后按规定报市审计局依法进行项目决算审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据实保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此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2019年1月10日批复同意立项,资金为市本级资金,规模控制在120万元以内。因时间问题,未列入交警支队年初预算,根据政府会议纪要纳入交警支队当年追加预算,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据实向财政申请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主要是建设信号系统、标牌标线、电子警察等设施,改善大转盘交通组织,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项目于2019年1月12日开工,3月29日竣工,6月6日通过验收。2019年9月3日完成财政投资评审,2020年1月2日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核定金额1143303元。 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约定,项目支付方式为:项目验收合格后,报审计局审计。最终决算金额按照审计金额为准。付款分为两次,第一次付决算金额的90%,第二次在第一次付款满一年后支付剩余10%。 按合同约定,交警支队2020年4月8日支付了决算金额90%款项1028973元。截止2021年4月9日,自第一次付款已满一年时间,剩余10%款项114330元已报市财政局,待资金到位后支付。 整个项目资金到位与支付情况均与项目合同约定时限和进度相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纳入支队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费用支出、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和支队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支队项目建设在支队党委领导下,成立由科技科、秩序科、财务装备科、纪检督察科、直属一大队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政府采购、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财政评审、结算审计、资金申请与支付等工作。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财政法规和财务规定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采购成交金额1145000元,实际建设完成量财政评审确认金额1147390.85元,结算审计确认金额为1143303元。项目建设质量经验收合格,符合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基本完成项目计划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自2019年3月29日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以来,眉州大道市政府转盘路口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路口交通通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安全性提高,路口交通事故数大幅降低。设备持续有效的运转也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引导规范作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评价指标与实际不能有效的结合,评价实施有些困难。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总结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今后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促进项目绩效评价更科学,更有效。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车管成本项目)
第五部分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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