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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07 16:35  市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收支预算情况

  3.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4.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6.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9.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0. 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1-1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1-2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县(区)政府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区)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持续开展新时代眉山教育先锋行动实行党支部积分制管理,深化“12345思想铸魂机关党建品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红线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三重一大的全程监管,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2.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幼儿园就近、小学相对集中、初中进城入镇、高中进城原则,优化学校布局。加快公办园建设,确保公办率达到52%以上、普惠率85%以上。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严控大校额。加快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高中教育资源,合并停办薄弱高中。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2.0,加强教育专网、“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和数字校园建设。建立教育乡村振兴市县联动责任体系,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推进教体系统“一卡通”阳光审批和发放,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工作。

3.深化教体综合改革,打造富有东坡特色教育品牌。深化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眉教育合作,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川大眉山校区建设,推进清华附中落户眉山天府新区。依托成德眉资雅乐阿职教联盟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部(区域)职教联盟,开展互动交流与合作。积极承办、参与协办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成都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活动,扩大区域体育赛事交流。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校内提质、校外减负双向着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丰富课后服务项目,确保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4.建好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规范师德失范行为。实施部属省属公费师范培养计划,通过公开考试招聘、选聘高层次人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足额补充教师。开展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5.创建运动眉山品牌,推动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实施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建立体育项目储备库。加快国家级水上运动训练基地、东坡岛体育公园等建设,做好公共场馆闲置场地改造利用,建成一批乡镇健身中心,提档升级一批村(社区)健身设施,推动体育场馆开放,全年服务健身群众不少于120万人次。持续打造东马”“仁马”“篮球月等品牌赛事,举办全市第二届教师运动会、教体系统职工运动会,定期举办运动眉山公开课。建好市、县(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举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活动等。组建眉山体育代表团参加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统筹布局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轮滑等18个大项比赛。做好举摔柔训练基地、水上训练基地、尤文图斯青训基地等3个省市共建项目日常训练和保障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年收支总预算861.15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7.5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安排建设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年收入预算为861.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年支出预算86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95万元,项目支出6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61.1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57.5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安排建设项目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627.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1.15万元,比2021年增加15.3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正常增晋升调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1%;教育支出627.08万元,占7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3.64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42.75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87.68万元,占10%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日常公用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18.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教体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办公设备购置等。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统计、学生资助管理、成眉同城等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3.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2.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87.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85万元、咨询费0.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23.48万元、差旅费9万元、因公出国费用3万元、维修费3万元、租赁费0.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被装购置费0.3万元、劳务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7.14万元、福利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9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调研、检查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5

3

9


9

3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15

3

9


9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8.9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的保险、加油、维修9万元,空调、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等9.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加快推进基础建设。按照幼儿园就近、小学相对集中、初中进城入镇、高中进城原则,优化学校布局,撤并小规模学校,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等。新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48所,新增学位4.2万个,努力办好家门口学校;加快东坡岛体育公园等建设,新建公共篮球场30片,社会足球场10片,升级体育场馆设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校内提质和校外减负双向着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建好成德眉资同城化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和职教联盟,推进校联体建设,建好高素质教师队伍,高水平建设四川大学眉山校区。创建运动眉山品牌。加快构建体育赛事体系,打造“东马”“仁马”“篮球月”等金牌赛事活动,承办省级以上群众体育赛事活动6次以上,促进眉山体育健康发展。成立市体育产业联合会,实行体育赛事整合招商,做强体投等龙头企业,壮大体育产业联盟,打造成渝地区水上运动、山地户外运动、冰雪运动新极点。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维修(维护)经费:完成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公共设施维修等,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行。

教育统计专项经费:用于完成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基建统计人员培训、统计工作等。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保障正常运行。

全市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组织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培训等。

学生资助管理经费:完成2022年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会,开展资助系统操作培训,印发政策文件汇编,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市级评审,开展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化建设。

成眉同城工作经费:组织区域内教体局管理干部、学校参加成眉同城化教研工作。

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组织专家对县(区)政府履职情况进行材料评审、现场督导评价。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安保、保洁、绿化、炊事等服务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公务出差,报刊订阅,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等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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