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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1-20 11:47  市气象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眉山市行政区域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监督、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眉山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眉山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眉山市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眉山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眉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对县(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眉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

2.制定并落实促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高效开展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建设,继续推进眉山市气象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

3.加强气象业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水平,重点抓好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不断深化柑橘气象试验。

4.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扎实抓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事业发展的作用。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气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为295.34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29.92万元增加65.42万元,主要系在职人员增加、正常调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因素,增加基本支出65.42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295.3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29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94.34万元,项目支出为101.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95.3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42万元。主要系在职人员增加、正常调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因素,增加基本支出65.42万元。常规性项目支出为101万元,与2022年持平。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共计295.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5.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34万元,比2022年增加65.42万元,主要系基本支出增加65.42万元;常规性项目支出为101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2万元,占9.05%;卫生健康支出8.09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15.05万元,占5.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5.48万元,占83.12%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6.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45.4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气象业务服务一系列工作所需的运行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2.4万元,培训费2.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2023年眉山市气象局年初部门预算暂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局机关预报预测、灾害防御、气象服务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4.2

0

3

0

3

1.2

眉山市气象局(机关)

4.2

0

3

0

3

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年初预算暂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年初预算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气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为3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占比11.11%。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在职人员2人,离职1人,导致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9.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为6.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为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气象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度主要任务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后勤服务管理,主要为局机关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后勤保障,做好安保、绿化、保洁、炊事等机关事务。二是综合气象事务管理,保障气象部门刚性支出,统筹做好年度气象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常态化气象观测、预警预报;制作电视天气预报并发布;保障预报预警平台、自动气象观测站正常运行;适时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人影作业效率,改善局部环境气候,为防灾减灾贡献力量;做好为农气象服务,为发展特色农产业做贡献;做好与气象服务相关的防雷检测服务,有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1.2年度单位整体支出预算为295.3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1.3年度总体目标是负责眉山市气象局本级及所辖各区县气象局综合气象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局机关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后勤保障,统管本区域气象业务、科研教育、气象产业、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气象安全设施及与气象有关的其他工作等业务,促进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减少灾害损失。

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1人员支出164.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单位缴费支出等。

2.2定额公用经费项目为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2.3农业气象服务项目为2.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为农气象服务工作,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具体包括:日常开展田间调查和会商,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并提供相关服务;开展眉山特色晚熟柑橘的高低温、干旱实验,确定临界指标,为发展特色农业贡献力量。

2.4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与自动气象站运行维护项目为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台的运行维护;保障全市自动气象观测站点实时运行监测维护,实现所有站点资料的实时收集和传输。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防灾减灾预警气象服务,减少灾害损失。

2.5人工影响天气项目为31.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影天气装备、设备的购置及维护;保障人影作业安全有效,为我市农业生产抗旱、改善土壤墒情、森林防(灭)火、水库增蓄、消减空气污染等提供服务,保障地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为改善局部气候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贡献。

2.6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制作项目为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电视天气预报栏目制作有关设备、材料的购置;负责本地气象新闻的采集、报道,电视天气栏目的制作和发布,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电视天气预报。实现多渠道发布天气预报产品,宣传气象科普知识,提高为民气象服务质量。

2.7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为6万元,主要用于安保、绿化、保洁、炊事等机关事务,为机关服务正常运行提供足够的后勤保障。

2.8气象服务保障项目为48.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后勤食堂开支和中央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不足部分,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按照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做好气象服务相关工作,促进眉山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9单位预算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件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附表6)。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见附件: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眉山市气象局

                                                      2023120



眉山市气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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