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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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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8、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保护生态资源安全,守住“护绿”底线。落实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加快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建设,构建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森林督查为抓实,进一步严格林地、林木管理,强化野生动植物、天然林、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常年常态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和小火打早打了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2、强化生态环境修复,稳住“增绿”中线。持续开展“绿化眉山”行动,持续开展营造林。提升瓦屋山等山地森林质量,强化重点区域生态涵养,加快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美丽乡村竹林风景线、国家储备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构建起一区三带的林业生态空间。 3、致力生态产业富民,力争“用绿”高线。做活“竹”文章,大力实施竹林品改、竹区道路建设、竹笋精深加工等重点项目,提升竹资源质量,促进竹资源转化。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快推进油茶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中药材、林下种养等产业,融合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用好大熊猫这张靓丽名片,规范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规划建设好环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产业带,积极打造大熊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4、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夯实“活绿”主线。发挥好林业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探索落实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盘活林权、变现资源。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林长”,探索推动林业碳汇交易,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的眉山样板。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林业局下属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眉山市森林病虫防治站、眉山市护林防火站(眉山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眉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因各事业站人员较少,未独立预算,合并到部门统一预算。2022年末在职职工61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公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事业人员18人、控制数人员4人、临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361.49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95.6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增加基本支出395.67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1361.4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136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79万元,项目支出16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61.49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95.6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增加基本支出395.67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44万元,农林水支出10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1.49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395.6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增加基本支出395.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5万元,占11.89%;卫生健康支出47.44万元,占3.48%;农林水支出1059.6万元,77.83%;住房保障支出92.6万元,占6.8%。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交通、住房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06.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54.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7.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其他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为完成本年林业项目建设的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6万元,差旅费17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14.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72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23年眉山市林业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规格。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控制、合理安排车辆运行及维修维护。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化发展、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林业局机关以及眉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2023年预算安排采购计划22.32万元,其中办公家具8.22万元,空调机2.1万元,车辆燃油6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4万元,车辆保险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共有公务车辆4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机关正常运行运转,干部职工人员薪酬按时足额发放。常年保安、保洁及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障机关环境整洁,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充分履行行业职能职责,指导、监督全市林业工作,保障全市林业资源管理、生态修复保护、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防灾减灾、林业行政审批、林业项目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 2.项目绩效目标 (1) 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保障机关安全、洁净,办公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办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次数大于等于60次,全年365天安保服务,机关保洁天数大于等于250天,职工满意度90%以上,项目完成效果优,可持续影响力好。 (2) 林业项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全市林业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管理、林业防灾等林业职能职责顺利开展。实现指导监督区县林业工作开展次数大于等于500人次,向上汇报衔接林业工作、争取林业项目次数大于等于100人次,年度任务按时完成率95%以上,可持续影响力优,林业职能职责完成质量优,社会公众对林业工作满意度大于等于85%,林农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项目绩效申报表2023.xls】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2023年).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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