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预算 >> 正文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1-31 09:57  原市金融工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金融工作局职能简介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是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地方金融秩序维护、主管地方金融政策、央地金融协调服务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单位,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市内金融机构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

2.调查分析全市金融宏观形势,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3.负责联系国家驻眉金融管理机构、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4.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市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

5.协助做好全市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我市金融秩序。

6.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7.组织推进我市资本市场建设,负责我市企业上市指导、推荐工作,指导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

8.负责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的工作部署;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审批和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秩序等。

9.负责全市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稳定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单位依法监测查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负责市处非办日常工作等。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重点工作

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牢记嘱托、踔厉奋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眉山贡献金融力量。力争2023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持续提高,存贷款增速超13%,贷款增速超22%,保费收入增速达8%,推动1家以上企业首发上市、10家以上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资源库,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1.坚持党建引领

一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把讲政治落实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工作中。二是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金融工作需求,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眉山使命任务,创新金融服务保障的方式方法,切实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厚爱,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增强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

2.出台政策支持

一是研究开展银行与保险机构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方案,用好可调配政府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市一城”建设支持。二是研究出台眉山市金融业引育奖励政策,对金融机构招引、金融要素聚集、金融人才引进等增强财政金融奖补力度。三是抓好政策落地,尽快推动交通银行眉山分行入驻,支持市内国有企业发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

3.推动创新事项

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持续扩大农村抵押物范围,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争取更多全国全省首创。二是瞄准“服务成都、依靠成都、融入成都”战略目标,进一步推进成眉金融同城积极共建共享“蓉易贷”平台和“天府金融风险监测大脑”平台,力争年内上线运行。三是组建眉山金融服务团,“借才”“借力”“借智”,助推眉山“基金招商”、助力平台公司融资。

4.加强直接融资

一是推动眉山发展集团眉山国投集团、东坡区发展投资公司仁寿城市投资公司获头部评级机构AA+评级持续提升债券发行能力。二是成立企业上市推进工作组,组建专班,加快进程,全力推动幺麻子、柯美特、王家渡等一批优质企业上市。三是持续推动10家企业在天府股交中心挂牌力争进入省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不少于10家扎实开展“四上企业”规范化改制30家。

5.防化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成眉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与成都、德阳、资阳共建共享“天府金融风险监测大脑”。强化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监管,推进农信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严防房地产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支持做好问题楼盘风险处置。引导“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退出行业,及时变更或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推进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确保完成省定销案目标。创新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手段,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建立非法集资常态化排查处置机制,力争把风险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34.1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489.30万增加 14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634.1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4.8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44.83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634.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支出预算63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3万元,项目支出13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34.13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4.8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44.83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金融支出634.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4.13万元,比2022年增加144.8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44.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8万元,占7.36%;卫生健康支出19.52万元,占3.08%;金融支出529.32万元,占83.48%;住房保障支出38.61万元,占6.08%。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5.金融支出(类)金融单位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07.08万元,主要用于:金融行政单位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开展金融监管活动的运行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8.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咨询费4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13万元,维护费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一名事业人员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2





12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12





1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事业人员,增加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计划采购1.47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行,采购电脑、打印机、保密室监控、布艺沙发和椅子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单位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单位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普惠金融深化行动: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活动,农综站建设,调委会,外出考察学习先进融资模式,银行机构引进,金融大讲堂,重大项目及企业等融资服务调处,主题融资对接会,机会清单制发及推广,机构评比激励宣传,机构引进,险资对接,外出学习,与省级金融机构对接,召开保险工作,干部外出培训。

(2)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行动:常态化开展金融风险排查,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势头;组织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防非处非意识;对乡镇街道基层干部、网格员进行非法金融培训活动,加强基层金融风险防范;兑现举报奖励,提升群众举报积极性;积极推进存案化解。

(3)金融支持创新示范区建设行动: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调研及培训会,金融普法宣传及座谈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融入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绿色金融课题,拟上市企业调研、验收,企业服务,金政企会议,外出参加学习考察提升培训,金融招商

(4)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增效行动:开展培训,现场检查,外出学习调研,做强地方金融组织

(5)后勤物管及房屋租金:提供保洁及物业管理,维护正常办公室秩序。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定-单位预算公开报表(金融工作局).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