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7 14:53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县规定权限审批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县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统一行使全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 1.以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为抓手,加快推进砖瓦行业整合、工业炉窑和锅炉低氮脱硝深度治理,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 2.持续巩固流域生态治理成效;推进排污口整治,完成重点流域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严格实行流域水环境治理考核,提高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的主动性,促进流域水质整体提升。 3.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抓好央督、土督、林督反馈问题整改,并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落地见效,坚决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924.46万元,与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机构垂改,上划基数不变。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1924.4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支出预算192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96万元,项目支出116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24.46万元,与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机构垂改,上划基数不变。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4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4.46万元,与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机构垂改,上划基数不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6万元,占4.68%;卫生健康支出39.83万元,占2.07%;节能环保支出1740.58万元,占90.45%;住房保障支出53.99万元,占2.81%。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9.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1.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9.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55.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2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3.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6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5万元等。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8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垂改,上划基数不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计划289.2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2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9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2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3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达到90.4%及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35.0ug/m³以内。球溪河、越溪河、东风渠、黑龙滩水库4个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Ш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各类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率稳步提升。 2.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我局预算专项类项目共计3个。 (1)组织完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经费(仁寿县):主要用于监督管理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农村工作开支。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及工作开展,环境污染信访投诉的处理工作、环境应急事件处理等相关费用支出(包括督察整改、建设项目环评、空气自动站后勤保障、临聘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干部能力建设、生态环境执法、环境保护宣传、污染治理规划编制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2)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仁寿县):主要用于监测仪器设备购买;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及实验室改造;应急物资购买;采购药品试剂耗材;监测仪器维修、维护、检定费用;劳务外包及聘用人员费用;对各级水站、空气站进行运行维护以及水、电、网络、防雷等费用;对部分项目进行委托检测外包费用;出具监测报告所需输入输出设备、电、网络、办公用品等费用;对新进人员以及新标准、新方法、新准则等进行的专业学习、培训费用;对实验室资质取得、更换、扩充以及人员资格进行的培训、考核等费用。空气微型监测站运行维护费用。 (3)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仁寿县):主要用于安保、保洁、绿化、维修、伙食等机关后勤的正常运行。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 |||||||||||||||||||||||||||||||||||||||||||||||||||||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