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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单位预算公开) | |||||||||||||||||||||||||||||||||||||||||||||||||||||
2023-02-03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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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职能简介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开展学校党组织书记培训,推进第二批“教育先锋”行动,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思政、体育竞赛工作深度融合新模式。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法纪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三重一大”全程监管。继续开展学校正风肃纪专项督查,持续推进体育领域作风整顿,净化系统行风政风。 2.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一是优化城乡教育资源供给。大力推进城区和中心镇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建设,在城北太和片区布局一批高品质学校,加快川大眉山校区、清华附中眉山天府学校建设。加快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化学区制改革,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二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新(续)建公办幼儿园8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6%以上。推进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三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新(续)建公办中小学12所。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适龄免试就近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以上。市、县(区)教体局长开展常态化推门听课。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统一监测。建立小学初中创新人才一体化培养体系,制定“雏鹰”发现培养实施方案,设立强基班,建立竞争退出机制,形成多层次培养体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12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达标率100%认定,评选一批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四是推进高中教育提质培优。制定《眉山市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建立五大学科竞赛基地和美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学科竞赛及强基课程培训。修订完善《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指标》,强化市级考核结果运用。五是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大会,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意见》,完善产教联盟运行模式。加快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建设。实施中职“三名工程”“双示范”建设、高职“双高计划”。做好中职招生,确保职普比大体相当。完成1200人以下“空、小、散、弱”学校整改。开展第十四届中职学生综合素质大赛、职教活动周。组队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班主任素质能力、中职学生技能等大赛。六是推进成人教育优质优管。七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眉山市智慧教体平台”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深度融合,构建数据驱动的教体治理新模式,以数字化带动教体转型升级。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八是推进教体服务乡村振兴。聚焦志智双扶、育人为本总目标,从坚守控辍保学底线、全面落实资助政策、持续优化教育布局、全面推进优质教育均衡、深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助力镇村健身设施建设等方面,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助力乡村振兴。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推进“一对一”结对帮扶和教育对口帮扶工作。 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扩大开放合作。一是持续推进“五育”并举。坚持立德树人,持续推进“东坡文化进校园”,开展“诵东坡 爱眉山”主题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断提升课堂教学、作业设计、课后服务水平,持续实施学业成绩等级呈现。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建立全市体育教师人才库,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以体质监测促健身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开展全市青少年艺术展演暨第六届师生书画大赛、第26届全国推普周活动、中华经典诵写讲演比赛,有序稳妥推进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充分利用川音等高校优质美育教育资源,力出精品。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加强科学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科学素养。落实劳动教育课时,更新《假期劳动教育清单》,开展全市劳动教育实践及技能大比拼活动。二是引进优质教体资源。深入推进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巴蜀中学合作,眉山中学、彭山一中、仁寿一中北校区等5所学校与重庆市巴蜀中学开展拔尖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等多方面合作。用好成都电子科大帮扶仁寿一中项目。加快四川大学眉山校区建设。实施“引才计划”,面向全国选聘优秀退役运动员,做强重点体育项目。三是深化“双规范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确保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不高于4.85%。扎实推动“双减”。加强课堂教学及分层作业、弹性化和个性化作业设计,坚持课后服务全覆盖,实施“一校一案”,落实“5+2”及教师“弹性上下班”,采取“基础+拓展、作业+社团、走教+走班”等形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整治无证无照黑机构、变相违规办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运用好国省管理平台,落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全额监管全覆盖,确保家长通过“彩虹钥匙”缴费、购课等,减轻学生校内校外课业负担。四是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2022—2025年),推动党委政府评价、学校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建立完善市、县(区)、校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实施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完成高一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省系统填报。五是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加强高考综合改革条件保障,完善教学及辅助用房、教学数字终端等办学基础条件和硬件设施配备,统筹调配教师学科结构,补充高中紧缺学科教师,确保普通高中生师比低于12.5:1,满足选课走班需求。强化标准化考点、考场运行维护,确保符合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建设新高考选课走班系统。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推进学生生涯规划,加强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科学选择学科及课程内容。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完成高一年级教师和管理者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培训。 4.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师德专项教育,强化师德考评,秋季开学第一周开展师德师风活动周系列活动。二是优化教师队伍管理。强化编制挖潜创新,配合学校布局调整盘活编制资源,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编制县管校聘、岗位县域统筹,提高编制、岗位使用效益。对教职工编制调减后出现超编(岗),可给予3年左右过渡期逐步消化。多渠道补充教师,加强公费师范生引进及管理,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完善“眉州名师”选拔管理办法、特级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推进职称评审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聘用。持续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做好省培、国培项目,开展2023年市级校(园)长、教师培训。推进“眉州名师”大讲坛、名优教师送培送教工作。启动第四批600名市级骨干教师遴选培养和确认工作。开展第39个教师节庆祝系列活动,做好国省各类优秀教师推荐。保障教师待遇,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两项机制”,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5.推动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加快建设特色体育公园体系,建成东坡岛智慧体育公园等国、省标准体育公园5个,启动城市新中心体育公园等项目2个,推进“一乡镇一体育公园”建设。编制中心城区标准比赛场地建设计划和非标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指引,水上运动营地投入运行,完成彭山区体育场维修改造建设等省级以上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1个,实施乡村振兴体育健身示范村项目10个。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42平方米。完成全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信息化平台建设。二是加强全民健身运动。大办赛事活动,完善“市运会+业余联赛+品牌赛事+特色活动”架构,举办第四届市运会,开展足球、篮球、气排球、羽毛球4大业余联赛。办好东马、仁马等2大品牌赛事,组织好体育公园运动会、健身绿道迎新春、百城千乡万村·社区运动会等4大特色运动会,组织好新年登高、端午龙舟、纪念毛主席题词、全民健身日、冬季运动等5大主题活动。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推广、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社体指导员培训和群众体育引领员招募等5项任务。开展体育协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智慧服务平台,打造“运动眉山公开课”品牌。三是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改进青训体系,推进省市共建优秀运动队和训练基地,完成重点项目、潜优项目基地校和布点校申办,探索“市队校办”模式。实施“选星计划”,全覆盖选材,全方位引才,培养选送更多本土优秀运动员。推进以赛促训。积极承办国家、省级高水平青少年体育赛事,组队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贡嘎杯校园联赛、省三大球城市联赛,组织校际联赛。四是培育优势体育产业。做强做实体育产业联合会,开展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单位)、体育旅游基地、精品体育旅游项目、景区体育产业项目等评定,推荐申报国省体育产业项目,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完成民营体育场馆一卡通信息录入、体育产业名录库更新和体育产业统计,指导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升规入统。做好体育彩票协管,力争体育彩票销售额达3.2亿元以上。 5.强化教体事业发展保障。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向上争取资金5亿元,重点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政府债券等项目资金争取。依法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强化依法治理。续聘常年法律顾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各类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公开。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等机关学法行动。落实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多形式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等青少年普法教育。三是强化教育督导。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机制。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促县(区)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为抓手,推进教育高质量体系建设。开展“双减”“五项管理”等教育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切实解决教育重点热点问题。实施教育现代化发展指标评估监测,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推进仁寿县、洪雅县、青神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做好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四是强化学校卫生。制发《眉山市关于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全市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成长“星火计划”。用好“眉山超级教师”服务平台,提升心理疏导、危机处理能力,衔接省市精神卫生中心,畅通转介治疗绿色通道。强化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落实结核病、艾滋病、水痘、流感等传染病防控,持续推进近视防控工作。五是强化安全稳定。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建立“有岗必有责、有责必履职”责任体系。落实《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学,加强食品、防欺凌、防溺水、禁毒等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市、县(区)、校三级安全培训。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联合处置机制,强化与宣传、政法、公安、卫健、应急等职能部门联动。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反恐防暴、防震减灾、消防等应急演练。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舆情管控等协调机制。探索推行“定制公交”,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收支总预算1207.5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6.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69.71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职称评审经费补助、体彩公益金项目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76.7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收入预算为1207.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49.9万元,占4.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66万元,占95.87%。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支出预算120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66万元,项目支出144.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07.5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6.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69.71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职称评审经费补助、体彩公益金项目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76.7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5.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1.5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97.4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45.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3万元、其他支出41.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5.98万元,比2022年增加30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教育支出897.42万元,占76.9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45.15万元,占12.45%;卫生健康支出41.59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81.82万元,占7.02%。 具体情况为: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教体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基本工资、后勤物管、办公设备购置等。 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33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1.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1.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0.64万元、绩效工资17.06万元、津贴补贴124.82万元、奖金216.42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86.74万元、住房公积金81.83万元、退休费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56万元、其他交通费37.86万元、工会经费11.25万元、福利费12.68万元。公用经费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9万元、印刷费3.85万元、咨询费0.2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1.56万元、电费13.21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3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被装购置费0.15万元、劳务费7.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7.14万元、福利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5万元。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41.5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2.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2.12万元,增长16.04%。主要原因是增加职称评审经费补助、体彩公益金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计划采购总金额8.84万元,其中:机动车保险服务0.7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5.04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30万元、空调机1.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大力推进城区和中心镇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建设,在城北太和片区布局一批高品质学校,加快川大眉山校区、清华附中眉山天府学校建设,加快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化学区制改革。新(续)建公办幼儿园8所,新增学位144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6%以上。新(续)建公办中小学12所,新增学位5400个。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严控大校额。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12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达标率100%认定,评选一批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在省级示范高中和部分特色学校建立初升高直升通道,举办特优生早期培养实验班,完成初高“2.5+3.5”“2+4”衔接。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大会,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意见》,完善产教联盟运行模式。加快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建设。办好开放大学本专科学历教育。深入推进与北京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巴蜀中学合作,眉山中学、彭山一中、仁寿一中北校区等5所学校与重庆市巴蜀中学开展拔尖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等多方面合作。用好成都电子科大帮扶仁寿一中项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确保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不高于4.85%。开展第39个教师节庆祝系列活动,做好国省各类优秀教师推荐,以市政府名义表扬优秀教师及校(园)长100名,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体局名义表扬先进个人100名(含教坛新秀等)。 加快建设特色体育公园体系,建成东坡岛智慧体育公园等国、省标准体育公园5个,启动城市新中心体育公园等项目2个,推进“一乡镇一体育公园”建设。编制中心城区标准比赛场地建设计划和非标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指引,水上运动营地投入运行,完成彭山区体育场维修改造建设等省级以上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1个,实施乡村振兴体育健身示范村项目10个。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42平方米。完善“市运会+业余联赛+品牌赛事+特色活动”架构,举办第四届市运会,开展足球、篮球、气排球、羽毛球4大业余联赛。探索“市队校办”模式。实施“选星计划”,全覆盖选材,全方位引才,培养选送更多本土优秀运动员。推进以赛促训。积极承办国家、省级高水平青少年体育赛事,组队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贡嘎杯校园联赛、省三大球城市联赛,组织校际联赛。做强做实体育产业联合会,开展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单位)、体育旅游基地、精品体育旅游项目、景区体育产业项目等评定,推荐申报国省体育产业项目,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日常公用经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机关日常运转。 机关维修经费:完成机关办公用房日常维修,保障正常运行。 教育统计专项经费:完成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及统计工作;教育经费、基建人员培训及统计等。 机关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购置办公设备、家具等。 全市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组织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培训。 学生资助管理经费:完成2023年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会,开展资助系统操作培训,印发政策文件汇编,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市级评审,开展学生资助档案规范化建设。 成眉同城工作经费:组织区域内教体局管理干部、学校参加成眉同城化教研工作。 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组织专家对区县政府履职情况进行材料评审、现场督导评价。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安保、保洁、绿化、炊事等机关服务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常运行。 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办公用品、设备设施采购;公务出差差旅支出;报刊订阅;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经费支出等。 职称评审经费补助:完成2023年、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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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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