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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3 18:12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120”指挥中心)是市人民政府设置的急救指挥机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市社会医疗急救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指挥。

2.统一管理和使用“120”医疗急救公共信息资源,24小时受理、反馈医疗急救信息和下达医疗急救任务;

3.建立完善全市医疗急救网络体系;

4.检查督导全市各级急救站的院前急救工作;

5.与110、119、122等紧急救援组织保持联动,应对全市及周边地区重大突发事件;

6.建立健全社会医疗急救网络信息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保证其正常运转;

7.组织协调大型集会、文体活动和国际往来等重大活动的医疗急救保障;开展急救医学、医学社会学领域的科研、培训及学术交流;

8.通过“120”电话和“120”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普及急救医学常识。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做好日常急救调度工作

遵循就近、就急、就专业能力兼顾病人意愿的调度原则,科学、高效、合理地调派急救资源,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呼救电话。如遇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进行调派并逐级上报。

2.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1)加强与区县120指挥中心的沟通,掌握全市院前急救资源分布情况,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协调全市急救资源的应急准备工作,逐步实现我市院前急救“市-县-乡”一体化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指挥。

(2)进一步推进对东坡区辖区内较大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能力的摸底调研,增设乡镇卫生院作为院前急救的力量补充。

(3)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标准规范,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控制,逐步建立统一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

(4)加强与110、119、122、12345的协同联动,促进资源优化共享。

3.做好院前急救指导工作

不定期开展对各区县的急诊急救医疗质量检查与指导工作,针对区县调研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回访举措,以促进二级及以上医院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

4.着力提升院前急救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1)多措并行着力提升调度员调度能力。综合采用熟悉路线、会前专业知识学习、业务知识考核、专家培训等多种措施,力求做到调度高效准确、医疗建议切实可行。

(2)参观学习在业务工作上做得比较有特点的急救指挥中心,更新眉山院前急救观念,有效促进眉山院前急救工作发展。

(3)举办2023年度急诊急救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会。

5.开展“五进”活动

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心年度培训计划,整合多方培训力量,扩大培训范围,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培训,尽力满足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6.做好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按市卫健委“东马”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及2023年眉山东坡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医疗保障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完成2023年眉山东坡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医疗保障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91.6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结构变动,增加基本支出42.63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经费刚性项目支出7.23万元,后勤物管专项经费增加0.6万元,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经费增加0.54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2023年收入预算为191.6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9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1万元,项目支出71.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1.6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结构变动,增加基本支出42.63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经费刚性项目支出7.23万元,后勤物管专项经费支出增加0.6万元,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经费支出增加0.5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68万元,比2022年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且增加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经费刚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5.9万元,占8.30%;卫生健康支出165.94万元,占86.57%;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占5.13%。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12万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支付给退休职工的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和单位公用性支出及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劳务费0.2万元、差旅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务用车未维修保养,2023年度需维修保养且2023年开展项目建设,需多次考察调研,燃油及过路费支出增加。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急救、宣传、熟悉路线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3


4


4

0.3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4.3


4


4

0.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中心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心采购计划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保险服务、维修保养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保证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24小时受理、反馈医疗急救信息和下达医疗急救任务;建立完善全市急救网络体系,提高院前急救响应能力,做好医疗急救保障;开展急救医学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基础急救技能掌握率,争取黄金抢救时间,降低院外死亡率和伤残率。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本项目目标为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培训1次,输送调度员参加国家、省级举办的培训,提升调度人员的院前调度能力。

(2)办公运行维护费:本项目目标为保障中心日常办公、院前急救调度指挥等各项工作的日常开展。

(3)后勤物管专项经费:本项目目标为保障中心办公区域的正常运行。

(4)系统平台运行维护经费:本项目目标为保障全年院前急救调度指挥系统和办公系统平台正常运转。

(5)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经费:本项目目标为完成全年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实现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提高全市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切实保障院前急救信息化工作高效高质量开展。

(6)公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经费:本项目目标为完成面向公众的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宣传活动的开展,达到一定的院前急救知识技能宣传效果。

(7)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经费:本项目目标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待遇。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2023年2月1日

眉山市“120”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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