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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3 16:48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是主管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市直管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应急管理厅做好中央和省属在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紧紧围绕1554”总体工作思路,即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主线,推进五大工程提升“五大能力”,实施“四大行动”,为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是推进五大工程,健全大安全体系推进安全责任落地工程推进园区安全提升工程推进重大风险防范工程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工程推进多元共治引领工程

二是提升大能力,构建大应急框架提升统筹指挥能力提升智慧应急能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战备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政治铸魂,全力锻造高素质应急铁军实施旗帜领航行动,锻造对党忠诚的应急铁军实施作风亮剑行动,锻造纪律严明的应急铁军实施应急先锋行动,锻造赴汤蹈火的应急铁军实施民心守护行动,锻造竭诚为民的应急铁军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412.70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9.5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98.85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收入预算为2412.7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24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8.65万元,项目支出794.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应急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412.70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9.5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98.85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7.4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2.70万元,比2022年增加499.5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498.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16.83万元,占8.9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2.32万元,占2.58%;住房保障支出126.15万元,占5.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7.40万元,占83.20%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住房交通补贴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4.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2.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13.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14.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等项目。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3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项目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及地震数字台网中心工作经费项目。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费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2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1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3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80万元,劳务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2022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X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3


18


18

5

市应急管理局

23


18


18

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1.9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34万元,上升7.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加大了人力物力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8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1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有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完成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等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

1)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提质工程”。紧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全市“1+3”产业布局,以完善清单制管理为主线,提升本质安全为核心,守正创新,推广试行工贸行业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制、“1+N”专委会工作机制和首席安全官制度,按照《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入剖析全市化工园区、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管理现状,以建立或派驻化工园区、开发区等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为核心,推动化工园区、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全覆盖,巩固好安全生产基本盘和基本面。

2大力推进防灾减灾“提效工程”。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完善“两委六指挥部”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构建全市“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应对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救助能力。

3)大力推进应急救援“提能工程”。按照部厅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进部署,结合眉山实际成立眉山市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点围绕风险分析研判预警、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信、应急避难场所等方面建立眉山标准,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抓住消防体制改革机会,力争实现以119信息化建设为主提升应急指挥系统能力,以综合消防为主带动专职消防、民兵应急和社会应急力量的救援能力提升建设;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积极参与跨区域演练、拉练;加快推进市、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仓库项目建设。

4)大力推进智慧应急“提速工程”。

整合水利、林业、住建、交通、消防、应急等部门的通信网络、远程指挥、图像采集等系统,建设应急联合指挥中心,实施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地震应急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不断提升全域地震活动研究和论证分析水平;建设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智能评估、趋势分析和精准预警等功能;开展“智慧矿山”建设,建设非煤矿山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推进矿山逐步运用先进适用的现代科学技术,切实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非煤矿山作业少人化、无人化。

2.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日常维护、保洁、物管等开支。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经费: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年度任务。

3)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各具体项目工作正常运行及开展。

4)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购买服务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工贸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诊断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办公设备购置:通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购置更新,实现办公运行正常化,办公环境得到改善,办公效率的到提升。

6)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确保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应急指挥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平台接入企业线路、设备运行维护以及监测平台24h在线值班调度费。

8)应急救援工作经费:提高救援人员能力,调整补充应急救援装备,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9)考试中心运行维护项目经费补助:保障我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试中心正常运行。

10)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位建设项目:进一步强化全市2023年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按照“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计划打造2个市级“五进”示范点位、打造7个区县(含眉山天府新区)每个区县2个共计14个“五进”示范点位。

11)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拟开展全市森林火灾扑救业务培训,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长业务培训全覆盖;支持基层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2022年,全市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个,给与每个开展创建的社区宣传补助资金10万元。

1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13)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保障遭受自然灾害人员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冬令春荒救生活救助等。

14)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及地震数字台网中心工作经费:保障地震现场工作队培训、演练及现场工作队设备更新,PDA地震灾情速报平台运行维护费,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及示范基地建设,地震震情趋势会商会,地震台网建设及运行维护费,防震减灾综合技术服务平台运行及维护费等工作经费。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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