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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3 16:24  市委宣传部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统筹指导协调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3.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4.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东坡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5.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

6.统筹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7.统筹分析研判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县(区)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一是推进理论学习提质增效,二是推进理论宣传融合创新,三是推进理论研究高地建设。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在推动学深悟透上持续用力,二是在推动宣传宣讲上持续用力,三是在推动落地落实上持续用力。

3.巩固壮大自信自强、团结奋斗的主流思想舆论。一是持续做好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宣传,二是围绕“强信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三是加强新阶段疫情防控宣传舆论引导,四是开着重大主题宣传报道,五是对外讲好新时代眉山故事。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二是深化公民道德建设;三是深化时代新风培育。

5.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一是繁荣发展文艺事业,二是传承弘扬东坡文化,三是深入推进文化惠民。

6.大力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文化产业能级,二是提升旅游产业品质,三是提升文旅市场活力。

7.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常态化网络安全保障队伍建设,强化重大活动、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安全防护。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组织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和应急演练。

8.加强党的领导,着力锻造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宣传铁军。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守正创新,夯实人才支撑,弘扬优良作风,全力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强起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加挂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牌子。2022年末在职人员6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含市领导1人和派驻纪检组3人)、事业人员20人,工勤人员3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7人。退休人员7人。市委宣传部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宣传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1924.8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学习强国”眉山学习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保障平台推广、项目培育、活动开展等顺利进行,新增“学习强国”眉山平台建设运行费30万元。

(一)收入预算

市委宣传部2023年收入预算为192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市委宣传部2023年支出预算为19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01万元,项目支出74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24.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4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重点项目“学习强国”眉山平台建设运行费30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7.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4.8万元,比2022年增加34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2.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重点项目“学习强国”眉山平台建设运行费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7.71万元,占8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1万元,占8.31%;卫生健康支出44.35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92.84万元,占4.82%。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51.35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42.8万元,主要用于:新闻宣传、文艺创作、保障网络安全、文明城市建设及氛围营造等重点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3.56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3.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53.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35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2.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水费1.5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9万元,差旅费4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3年市委宣传部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机关及各科室中心舆情信息调研、媒体采访、“扫黄打非”专项检查、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印刷行业等工作开展。

市委宣传部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2.2


6


6

6.2

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机关)

12.2


6


6

6.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委宣传部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委宣传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宣传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86.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8万元;公车加油、保养和维修维护5万元;文化艺术服务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委宣传部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担当,推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坚定文化自信的“眉山载体”。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经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每年将进行复查测评,巩固深化创文成果,常态长效管理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氛围,提升城市形象,保留荣誉资格。

(2)出版电影与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培训、示范点打造及案件查办;开展全市性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加强出版物市场、电影市场管理;扶持本地文化产业。

(3)网络安全专项经费:开展全市网络宣传、网络安全服务、网络舆情监测等,保障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外宣专项经费:提升眉山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讲好眉山故事,提升眉山形象。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以及四川日报、四川广播电视台等其他重要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宣传合作,市外媒体对外宣传报道和来眉采访接待。

(5)设备购置经费:及时更新办公设备,保障部机关正常办公。

(6)文艺与文旅融合发展专项经费:创作一批文艺作品,举办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考察先进地区文化产业经验、做法,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7)社会宣传、宣传文化大讲堂及培训工作经费: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选树宣传宣传各类先进典型,积极做好重要节点氛围营造。

(8)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开展全市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推进激励回馈,培育志愿项目,浓厚志愿服务文化,推进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织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宣传活动,发送经典诵读课外读本,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十佳项目评选和“我们的节日”等工作,全面完成省文明办和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9)理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专项经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聚力推进“三市一城”、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10)眉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项目经费:加强志愿服务行业监管和指导,壮大服务组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志愿服务,凝聚志愿力量,浓厚志愿服务氛围。

(1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保障部机关办公区干净、整洁。

(12)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派驻纪检组日常正常运行,完成对宣传文化系统廉洁监督检查。

(13)舆情信息工作专项经费:完成舆情信息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和舆情信息工作培训、舆情信息调研等工作。

(14)“学习强国”眉山平台建设运行费:有效整合集纳全市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展示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以及市委聚力推进“三市一城”、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推广东坡文化研究的积极成效,打造成为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喜爱的学习园地、主流权威的学习宣传平台。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1.部门预算-四川省部门预决算公开表(2022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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