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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3 16:1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职能简介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颁发的工程计价政策;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监督、检查;负责眉山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计价纠纷投诉处理及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发布眉山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造价指数、人工费调整系数;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负责全市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办、核定;负责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加大信用管理宣传力度,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不定期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到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尽快建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库,完善行业管理体系建设。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工程造价各类信息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等基础工作,并全面推行全过程咨询管理。测算发布多层建筑、小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市政工程造价指数。

3.进一步加强造价信息精细化管理。围绕制造强市和城市新中心建设,结合眉山发展现状,不断拓宽信息面,增加信息量,积极推进新型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眉山造、眉山用”,继续办好《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4.坚持问题导向,从提升服务质量入手,积极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和方法,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争取在前端化解工程计价纠纷,做好建设各方来人来函咨询纠纷调解。

5.继续做好全市施工企业2023年度规费的申办、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核定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2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收支总预算125.25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收入预算为125.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支出预算12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3万元,项目支出19.32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5.2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9.5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25万元,比2022年增加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城乡社区支出98.03万元,占78.26%;卫生健康支出4.44万元,占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万元,占11.26%住房保障支出8.67万元,占6.92%

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9.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8.6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2万元,主要用于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编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预算数4.38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职工职业年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2.5万元、劳务费6万元、邮电费2万元、会议费0.5万、水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5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增加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

0

0

0

0

0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

0

0

0

0

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因工作调动减少人员,减少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2023年采购计划为0.8万元,因单位办公需要,购置空调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为100%。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105.93万元,执行105.93万元;人员及公用经费主要用职工工资福利及办公运行的开支。项目经费预算19.32元,执行19.32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采集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测算。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2023年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所有项目: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编经费16万元,用于定期发布全市工程造价信息确保全市建筑工程按期完工;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2.52万元、购置空调机0.8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办公正常运行,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造价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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