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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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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公安、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4.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5.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6.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7.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8.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0.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11.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13.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1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16.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7.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20.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21.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眉山公安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部厅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眉山“三市一城”建设和省公安厅“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眉山公安工作整体提升年”为主题,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提质效,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眉山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不断推动新时代眉山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稳。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创新完善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机制措施为抓手,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突破,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情报信息、风险感知、预警防范、应急处置、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统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和公共安全治理、社会治安防控各项工作,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全面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三市一城”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市域S5线、城市新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涉稳风险监测预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护航全市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公安大数据、视觉计算等技术手段优势,进一步提高流调溯源、圈层查控等工作效率,为精准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争取在“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事项中出亮点、出经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以民为本,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眉山。始终保持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黑灰产业、“食药环知”等新型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深化市县两级案管中心建设为基础,着力构建全过程、各环节、闭环式的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每一个执法环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动更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源头解决、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和实际困难。 四是坚持补短强弱,推动眉山公安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能清晰、配置科学的现代化警务运行体系,深化“情指行”一体化合成化作战机制改革;持续推进眉山公安智慧警务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依托现有视觉计算优势,加快推进“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框架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建设成果向警务实战赋能;大力推进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持续做强社区警务,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五是坚持政治引领,努力锻造过硬公安队伍。以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持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讲活动和政治轮训,引领全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从严主基调,通过构建“大监督”格局和内部巡察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加强队伍内部风险排查和暖警惠警举措,持续提升队伍凝聚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公安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共20个。其中交通警察支队和监所管理支队为一级预算单位。 2023年预算编制时在职职工724人,其中:行政人员367人,事业和参公人员21人,警务辅助人员336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执法办案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5953.1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06.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基础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15953.1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预算1595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3.12万元,项目支出21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5953.1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06.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基础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53.12万元。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3903.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27.3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222.7万元,执法办案支出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53.12万元,比2022年增加2906.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基础绩效工资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支出13903.12万元,占87.1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27.3万元,占10.83%;执法办案支出100万元,占0.63%;信息化建设支出222.7万元,占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03.12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安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7.3万元,主要用于:处突、维稳、安保专项经费、驻纪检组工作经费、青神训练基地运维(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3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办理各类案件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3预算数为222.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5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35.51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奖金津贴补、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3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万元,印刷费50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35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50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129.6万元,租赁费20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专用材料费30万元,被装购置费6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举例如下: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万元。2023年眉山市公安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经费与2022年保持持平,主要原因是市公安局一直严格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对公务接待支出实行总额压缩控制。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4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用于5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安机关日常巡逻、执法办案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公安局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76.6万元,比2022年增加96.75万元,增加4.24%。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98.38万元,其中:办公用品及耗材、复印纸采购88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27万元,车辆加油服务采购91.8万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21.6万元,警务辅助人员制服采购59.98万元,机关及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采购5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公安局共有公务用车车辆5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6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5套。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5台,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食堂开支、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2.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日常工作经费。 3.特别业务费:保障办理特殊案件。 4.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运维费:满足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设备采购、日常业务开展。 5.特巡警基地(白玉基地)运行经费:保障特巡警入驻白玉基地设备采购、日常业务开展、日常训练。 6.眉山中心城区天网租赁及政法三、四级网络运行租赁费用:保证眉山中心城区天网及政法三、四级网络运行。 7.信息化建设运维费:完成政法三、四级网,全省综治平台、“一标三实”采集系统等维护。 8.禁毒专项经费: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 9.处突、维稳、安保专项经费:完成成都大运会等处突、维稳、安保工作。 10.青神训练基地运维费及训练装备采购:对全市公安民警进行警务技能培训、和相关业务技能培训,以适应不断变化和出现的新工作要求并进行相关训练装备的采购。 11.执法办案:保障公安执法办案顺利开展。 12.刑事技术耗材项目:用于大要案件现场勘查和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眉山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表 眉山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日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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