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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3 15:12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负责承担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用车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特别事项用车服务;负责中心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调度使用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四统一”管理机制,严格公务用车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管理。二是强化公务用车标识化平台化管理。加强公务用车卫星定位系统加装、标识喷涂工作,做到应安尽安、应喷全喷,将各类公车纳入平台管理,严格执行公车平台派遣使用制度。三是强化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督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或公示相关情况,坚决杜绝违规配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四是切实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模式,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基层公务出行交通保障困难问题。五是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认真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除特殊地区、特殊用途外,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均使用新能源汽车。六是积极开展公车管理培训。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91.9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基本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391.9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39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9万元,项目支出31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91.9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27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1.99万元,比2022年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了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27万元,占94.7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1.2万元,占2.86%;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6.32万元,占1.61%。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71.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后勤物管经费、驾驶员劳务派遣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7.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3.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电费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差旅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水费0.1万元,印刷费0.8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万元,用于3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工作开展。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80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180


180


18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50.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3万元,包括打印设备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有公务用车3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做好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保障;做好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工作;做好中心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调度使用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专项经费项目。保障公车中心正常运转。

(2)驾驶员劳务派遣费。保障劳务派遣驾驶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使公车中心工作顺利推进。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补助。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公车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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