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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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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与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全市的村庄建设和小城镇建设。 6.负责指导全市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功能配置。 7.负责眉山城市规划区杆管线新建、迁改的管理。 8.负责全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9.负责全市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 11.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建筑工程的标准体系。 13.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14.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力城市能级与城市品质双提升,聚焦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双提高,围绕“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以品质立市为统领,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大力推进城市新中心建设、城市更新改造、两大产业健康发展、行业安全生产与规范管理,统筹中心镇发展与乡村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四川篇章、全面推进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1.坚持“品质立市”发展战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2.0版。聚焦重点片区和项目集群推动“三个做优做强”,立足“高端引领”做优做强城市新中心,强化“有机更新”做优做强城市功能,突出“文脉传承”做优做强城市内涵。 2.坚持“一纵一横”强链补链,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一纵”聚焦产业链,加快形成“总体规模大、龙头企业强、专业企业精、链条协同紧”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一横”聚焦发展链,推动本地建筑企业提升资质、增项资质,补齐水利、公路、铁路、机电、通信等领域资质短板。 3.坚持“因城施策”精准调控,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强化房地产市场形势研判,实施科学调控、精准调控,推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切实维护全市房地产领域和谐稳定。 4.坚持“两个至上”落实责任,切实筑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防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坚持“项目为王”挂图作战,以更多有效投资支撑更好更快发展。聚焦城市功能配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谋划、包装一批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奋力扩大有效投资。 6.坚持“三个聚焦”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住建领域行业整治纵深发展。聚焦建筑领域、房地产领域、物业管理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专题调研,完善监管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7.坚持“标本兼治”同向发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主要包括: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眉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眉山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眉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眉山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中心、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眉山市路灯管理处、眉山市城市新中心发展服务中心、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19.19万元,上年结转884.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5003.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6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增加622.85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和主城区环卫清扫面积增加;新增滨江大道东坡段管理服务项目,金额500.92万元;派克蜜城、维多利亚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增加227万元;2022年25个续建项目一环南路改造工程等四个项目建设相关费用结转资金859.02万元;新增路灯电费1400万元等。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3500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19.19万元,占97.47%;上年结转884.73万元,占2.53%。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3500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21.4万元,项目支出20282.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5003.9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16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增加622.85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和主城区环卫清扫面积增加;新增滨江大道东坡段管理服务项目,金额500.92万元;派克蜜城、维多利亚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增加227万元;2022年25个续建项目一环南路改造工程等四个项目建设相关费用结转资金859.02万元;新增路灯电费1400万元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19.19万元,上年结转880.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3.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48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9.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23.05万元,比2022年增加6287.8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滨江大道东坡段管理服务项目”“派克蜜城、维多利亚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路灯电费”等重点、刚性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41万元,占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1万元,占4.82%;卫生健康支出503.44万元,占1.47%;城乡社区支出30604.05万元,占89.69;住房保障支出969.06万元,占2.84%。 具体情况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9150.78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支出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临工工资及保险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5.25万元,主要用于: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社会化服务, 成乐高速互通立交外、苏洵公园等区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社会化服务, 勘察设计等部门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69.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8万元,主要用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37.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061.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费,市园林绿化中心临聘人员工资、保障,园林绿化管护经费,滨江大道东坡段、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城区公园安保3个项目购买服务费,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等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和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的工伤保险支出。 8.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44.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3.18万元,主要用于: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全市部分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评估经费,成眉市域铁路S5线质量安全检查费等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7.06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白蚁防治费,基层治理工作经费,房地产业服务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78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中心后勤物业费、设备采购和眉山市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维护费用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924.65万元,主要用于:市路灯管理处临时工工资、各项保险、意外伤害险,后勤物管服务经费,城区路灯维修维护费,路灯电费等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4.3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1.1万元,主要用于: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和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78.88万元,主要用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2252.3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或LED屏管理经费,劝导员专项经费,市容市貌管理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51万元,主要用于:市绿色建材中心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58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中心工会经费支出。 20.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5.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和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的失业保险支出。 2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0.75万元,主要用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9.5万元,主要用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5.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3年城区游乐设施日常管护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3.8万元,印刷费20.15万元,咨询费10.1万元,水费16.18万元,电费47.2万元,邮电费96.6万元,物业管理费111.8万元,差旅费124.8万元,维修费60.55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9.6万元,培训费24.3万元,公务接待费10.55万元,被装购置费34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劳务费105.5万元,委托业务费36.6万元,工会经费221万元,福利费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其他交通费5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2.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69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9.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9万元。2023年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三公”经费比2022年增加31.8万元,主要原因为局机关计划了3万元公务接待费,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市城市新中心发展服务中心新增车辆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和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市城市新中心发展服务中心新增车辆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7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用于5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住房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程扬尘专项治理、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园林管理、路灯管理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880.86万元,主要为局机关2022年25个续建项目一环南路改造工程等四个项目建设相关费用的结转资金859.02万元和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公益宣传活动项目结转资金21.8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眉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预算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4066.7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12258.97万元,货物类采购1807.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57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持“品质立市”发展战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2.0版;坚持“一纵一横”强链补链,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城施策”精准调控,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两个至上”落实责任,切实筑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防线;坚持“项目为王”挂图作战,以更多有效投资支撑更好更快发展;坚持“三个聚焦”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住建领域行业整治纵深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同向发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2.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后勤物业管理,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行。 3.外宣工作经费,用于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机遇,大力宣传全市建设系统新经验、新思路、新亮点,建设具有天府韵味眉山特色的高品质生活宜居氛围。 4.办公楼维修费,用于机关大院公共地段停车位改造、机关日常维护、老旧线路维护改造、空调管道维护等。 5.法制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法律七进”“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会同市司法局选定适当立法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6.设备采购,用于局机关电脑、空调、办公家具等采购,保障局机关各项购置正常运转。 7.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社会化服务,用于完成对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园林绿化养护面积145.34万平方米、环卫保洁面积15.86万平方米、公厕13座、市政设施管护面积15.88万平方米以及安全和秩序管理服务,确保东坡岛及公园景观优美,清洁卫生状况良好,秩序井然,安全稳定运行,各类活动和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得到广大市民游客的认可。 8.规划管理工作测绘单位技术服务费,用于完成2022-2023年地下管线规划放线、验线、核实、核查,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率。 9.成乐高速互通立交外、苏洵公园等区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社会化服务,用于完成管护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养护、部分环卫保洁及设施设备维护等,确保达到精细化管理程度。 10.建筑行业专项治理与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用于推进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程实施方式、工程建造方式、建筑业用工制度、建筑市场建管模式改革,建立起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建筑业发展新机制、新模式。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1.村镇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用于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对天府新区和各区县开展眉山市中心镇建设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评定、召开会议、印制资料等需安排工作经费。 12.勘察设计,用于完成勘察设计、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检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检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质量,提升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整体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验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消防设计验收质量。 13.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费,用于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运营考核费用20万元。 14.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经费,用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城市建设要留得住历史记忆、留得住乡愁、留得住传统文化的“根”和“魂”的精神,坚持聚焦文脉传承,切实做好“以文塑城”这篇文章,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 15.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用于完成包括眉山市主城区(含东坡湖南片区和崇礼新城,不包括岷东新区、开放式小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及附属绿化带日常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地面及高度2米以下的墙体、电线杆等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政公厕和水域(东坡湖、永通河)日常管护;生活垃圾和大件垃圾收集转运;交安设施清洗;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行维护;生活垃圾收集站(点)、果屑箱等垃圾收集容器、各类环卫作业车辆、水域保洁船只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主城区日常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应急事项处置。 16.眉山市委托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根据委托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约定,我局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共供水企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征污水处理费,由地方财政从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中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为污水处理总额的3%。 17.派克蜜城、维多利亚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用于派克蜜城、阳光未来城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管护范围包括派克蜜城、阳光未来城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绿地、眉山成乐高速出入口(互通立交桥-西来堰桥)和收费站、通惠河(眉州大道-通惠桥)及高压走廊(文定街-文忠街、同运南街-同运北街)绿地、文安路(文定街-文忠街)道路绿地、眉州大道西段及互通立交内绿地,养护管理总面积735133.8平方米。 18.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用于完成当年建筑工程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答辩和评审工作。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7人。 19.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单位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相关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编经费16万元:用于定期发布全市工 程造价信息;确保全市建筑工程按期完工。 2.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2.52万元、购置空调机0.8万元主 要是保障单位办公正常运行,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设备购置费:为确保正常办公或按上级要求而进行了办公设备购置。 2.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专项用于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本单位服务运行等费用支出。 3.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经费:为进一步加强工地安全管控,定期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危大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4.建设工程监理和检测机构动态核查经费: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检测行为。开展中心城区及三区四县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和在建工地现场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考评、抽查,确保监理机构严格按要求配备人员并履职到位。 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检查经费:对全市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实体安全状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测检验和备案登记、拆装单位资质、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进行验证性抽检。 6.建材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经费:对辖区内在建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合格性进行大面积抽检,彻底整治行业乱点乱象,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7.全市部分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评估经费:为进一步加强工地质量安全管控,通过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市部分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评估。 8.成眉市域铁路S5线质量安全检查费:为进一步加强成眉市域铁路S5线工地质量安全管控和加强建筑材料、构配件的合格性抽检等定期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S5线工程进行工地安全检查和质量安全评估等。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白蚁防治费:做好眉山主城区白蚁防治灭治工作。 2.房地产业服务工作经费:加大对眉山的城市宣传推广;每月进行房地产信息统计,每季度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强化行业信息系统建设,保障网络安全;加强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培训。 3.档案管理工作经费:整理文书档案、房地产测绘资料、纠纷调解资料、物业备案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料等档案归档工作。 4.基层治理工作经费: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行业党委组织牵头全市物业行业党建活动,党建引领物业行业管理工作;物业服务行业工会活动有序开展。 5.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眉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设备购置经费:为确保正常办公或按上级要求进行办公设备购置。 3.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为进一步保障城市管理、建设领域执法等工作的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对各区县、中心城区及乡镇在建工地开展扬尘、安全、现场管理等进行抽查;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开展“抛洒滴漏”夜间集中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 4.制服采购经费:为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制服更换标准,对到期的制服及标志标牌进行更换。 眉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和市政工程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12.6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业、保洁、绿化维护、保养等费用。 2.设备购置项目5.3万元,2023年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计划购买固定式投影仪一台,饮水机3台、音响设备一套。 3.眉山城市更新改造项目37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开展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编制专项规划、导则、方案等。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征收项目业务经费:10万元,为完成2023年全市征收项目业务指导工作。 2.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3.55万元,为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眉山市城乡建设档案馆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后勤物业管理,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行。 2.档案管理保护专项经费。用于城建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保护、提供利用,库房消毒、杀菌,温湿度控制,二氧化碳浓度监测,库房“八防”。 3.声像电子档案制作。用于拍摄制作建设工程声像电子档案,记录、保存城市建设、发展过程。计划完成声像光盘实物档案制作、收集30张。 眉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 培训费:主要用于提高我市建筑工人专业技能,实现所有建筑工人持证上岗。 2.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完成单位卫生,食堂,物管等后勤服务,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眉山市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眉山市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维护费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办公设备采购: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证中心业务的正常运行。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专项经费:2023年预算数6.2496万元,用于完成面积约644平方米办公用房及约200平方米业务用房的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为办公区域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市政设施日常管护工作:日常对市政设施进行管护。及时修复破损道路,疏通下水管道,维护市政设施,保障道路完好,保障下水道畅通和雨季度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 2.城区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及时恢复开挖道路,保障道路完好,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保障商家企业市民生产经营和生活日常需求。 3.城区桥梁管护工作:城区47座桥每年日常检测和管护费。保障城区47座桥梁完好,利于市民、行人和车辆通行;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齐全完好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4.城区游乐设施管护工作:对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范围内游乐设施进行日常管护,保障游乐设施完好,利于市民休闲健身。 5.东坡湖亲水平台管护工作:东坡湖亲水平台防腐木地板和防腐木栏杆每年打磨、上漆、上色、翻新和青石地板、青石栏杆、花岗石地板、沙木长廊亭子等的管护,保障东坡湖亲水平台完好,利于市民和行人休闲健身。 6.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临聘人员对眉山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市政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平整完好。 7.后勤物管服务:单位办公用房618平方米、业务用房142平米管护和清扫保洁。保证办公场所安全及设施完好和卫生整洁。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后勤物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办公区域房屋安全、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2.临时工工资、各项保险、意外伤害险:临聘人员主要负责城区路灯、控制柜、地下网络设施,做好精心管护,确保亮灯率、灯杆整洁率、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夜景亮化。 3.城区路灯维修维护费:用于保障城区路灯维修维护工作正常开展,有效的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提高了城区亮化水平。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夜间安全出行保障,路灯灯杆外观整洁美观和安全稳定运行,营造出优美的眉山夜景,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 4.路灯电费: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亮化我市夜景,美化城市面貌,营造优美灯光环境,为市民夜间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眉山市城市新中心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新中心服务工作经费,负责眉山城市新中心建设发展保障工作。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该笔资金用于单位办公和管理用房的维修和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办公和管理用房的安全和园林工作正常运行。 2.办公设备购置费:用于办公设备更新,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3.水域管护费:负责城区公园水域管理,水面卫生保洁,漂浮物打捞,并进行生态处理,生物调控,水生植物修剪等。全年根据水质和水生物生长特性,适时进行养护,确保水质良好,水生植物成活率高,水面无垃圾,生态处理水质保持3类以上,改善城市宜居生活环境。 4.临聘人员工资、保障:确保单位临聘人员238人全年工资、保险按月正常支付,保障园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 5.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对城区约730万平方米的绿化进行养护。城区绿地的养护管理采用社会化服务和自行管护两种形式,对管理区域内绿化进行杂草清除、卫生保洁、残缺株补植、修剪、回水、施肥和城区鲜花摆放及绿色垃圾清运处理;维修、维护好城区景观设施和公园绿地设施;保护和管理好城区名木古树,做好恶劣气候应急保障工作。全年根据绿化植物生长特性,适时进行养护,强化绿色发展,改善城市宜居生活环境,创造更好的城市投资创业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园林城市成果,提高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更高的幸福感。 6.滨江大道东坡段、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城区公园安保3个项目购买服务费:完成管护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护61.09万平方米、环卫保洁面积44.06平方米、市政道路管护面积49.56万平方米、路灯729组管护和市容秩序管理;完成城区5个公园和高铁苗圃的安保工作,维护各公园内公共设施、花草树木等不受破坏,保证游客安全,禁止外来人员摆摊设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负责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含水幕电影)管理维护,完成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水舞秀等各项工作。通过有效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宜居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增强人民幸福指数,提高人民对城市的满意度。 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 1.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或LED屏管理经费:保障13个广场新设置的宣传栏、橱窗、LED屏正常使用,满足对的宣传栏、橱窗、LED屏的用电需求、宣传公益广告的不定期更换。 2.市容市貌管理专项经费:城区市容市貌更加干净整洁,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管理,提升城市形象。 3.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办公区域安保、保洁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办公区域环境整治。 4.劝导员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强城区一线管理力量,提高我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安全稳定管理能力,提升我市整体形象。 5.公益宣传活动项目:营造国庆、春节等节日以及重要会议、活动举办的氛围,树立政府正面形象,传递政府相关信息,满足各级需求。 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 1.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保障信息平台操作工作的正常进行。 2.信息网络人员外包服务项目:保障数字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终端的日常运行监管,各类网络、软件、数据安全运行监管,信息数据挖掘、统计、分析及数据更新、备份等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定期对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眉山市“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等三个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及时消除系统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4.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5.日常管护经费:保障中心各共享平台、自建监控及“智慧工地”等的光纤传输及自建监控运行维护,处置通定向流量及“智慧工地”和“信用信息”平台短信服务等正常运行。 6.房屋租用及物业管理服务:保障现有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办公场地834平方米的租用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支出。 7.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保障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部门汇总.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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