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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3 14:5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3.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与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与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全市的村庄建设和小城镇建设。

6.负责指导全市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功能配置。

7.负责眉山城市规划区杆管线新建、迁改的管理。

8.负责全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9.负责全市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

11.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建筑工程的标准体系。

13.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

14.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和执业资格管理。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重点工作

1.坚持“品质立市”发展战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2.0版。聚焦重点片区和项目集群推动“三个做优做强”,立足“高端引领”做优做强城市新中心,强化“有机更新”做优做强城市功能,突出“文脉传承”做优做强城市内涵。

2.坚持“一纵一横”强链补链,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一纵”聚焦产业链,加快形成“总体规模大、龙头企业强、专业企业精、链条协同紧”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一横”聚焦发展链,推动本地建筑企业提升资质、增项资质,补齐水利、公路、铁路、机电、通信等领域资质短板。

3.坚持“因城施策”精准调控,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强化房地产市场形势研判,实施科学调控、精准调控,推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切实维护全市房地产领域和谐稳定。

4.坚持“两个至上”落实责任,切实筑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防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坚持“项目为王”挂图作战,以更多有效投资支撑更好更快发展。聚焦城市功能配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谋划、包装一批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奋力扩大有效投资。

6.坚持“三个聚焦”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住建领域行业整治纵深发展。聚焦建筑领域、房地产领域、物业管理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专题调研,完善监管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7.坚持“标本兼治”同向发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60.43万元,上年结转859.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收支总预算12419.45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0.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增加622.85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和主城区环卫清扫面积增加;新增滨江大道东坡段管理服务项目500.92万元;派克蜜城、维多利亚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增加227万元;202225个续建项目一环南路改造工程等四个项目建设相关费用结转资金859.02万元等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收入预算为1241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60.43万元,占93.08%,上年结转859.02万元占6.92%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支出预算1241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27万元,项目支出11046.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2419.4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80.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增加622.85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和主城区环卫清扫面积增加;新增滨江大道东坡段管理服务项目500.92万元;派克蜜城、维多利亚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增加227万元;202225个续建项目一环南路改造工程等四个项目建设相关费用结转资金859.02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60.43万元,上年结转859.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7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7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60.43万元,比2022年增加1021.2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滨江大道东坡段管理服务项目”“派克蜜城、维多利亚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等重点、刚性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0.09%;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76.85万元,占1.53%卫生健康支出54.4万元,占0.47%,城乡社区支出11215.75万元,占97.02%住房保障支出103.43万元,占0.89%

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8.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8.1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5.83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福利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19.51万元,主要用于: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社会化服务, 成乐高速互通立交外、苏洵公园等区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社会化服务, 勘察设计等部门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8012.3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3.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6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福利费1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三公经费比2022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预算了3万元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5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各项应急保障情况使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8

0

15

0

15

3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18

0

15

0

15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59.02万元,为202225个续建项目一环南路改造工程等四个项目建设相关费用的结转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退休和调出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9704.84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9563.44万元,货物类采购14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有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持“品质立市”发展战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2.0版;坚持“一纵一横”强链补链,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城施策”精准调控,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两个至上”落实责任,切实筑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防线;坚持“项目为王”挂图作战,以更多有效投资支撑更好更快发展;坚持“三个聚焦”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住建领域行业整治纵深发展;坚持“标本兼治”同向发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保障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2.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后勤物业管理,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行。

3.外宣工作经费,用于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机遇,大力宣传全市建设系统新经验、新思路、新亮点,建设具有天府韵味眉山特色的高品质生活宜居氛围。

4.办公楼维修费,用于机关大院公共地段停车位改造机关日常维护老旧线路维护改造空调管道维护等。

5.法制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法律七进”“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会同司法局选定适当立法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6.设备采购,用于局机关电脑、空调、办公家具等采购,保障局机关各项购置正常运转。

7.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社会化服务,用于完成对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园林绿化养护面积145.34万平方米、环卫保洁面积15.86万平方米、公厕13座、市政设施管护面积15.88万平方米以及安全和秩序管理服务,确保东坡岛及公园景观优美,清洁卫生状况良好,秩序井然,安全稳定运行,各类活动和接待工作顺利开展,得到广大市民游客的认可。

8.规划管理工作测绘单位技术服务费,用于完成2022-2023年地下管线规划放线、验线、核实、核查,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率。

9.成乐高速互通立交外、苏洵公园等区域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社会化服务,用于完成管护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养护、部分环卫保洁及设施设备维护等,确保达到精细化管理程度。

10.建筑行业专项治理与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用于推进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程实施方式、工程建造方式、建筑业用工制度、建筑市场建管模式改革,建立起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建筑业发展新机制、新模式。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1.村镇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用于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对天府新区和各区县开展眉山市中心镇建设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评定、召开会议、印制资料等需安排工作经费。

12.勘察设计,用于完成勘察设计、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检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检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质量,提升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整体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设计验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消防设计验收质量。

13.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费,用于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运营考核费用20万元。

14.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经费,用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城市建设要留得住历史记忆、留得住乡愁、留得住传统文化的“根”和“魂”的精神,坚持聚焦文脉传承,切实做好“以文塑城”这篇文章,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

15.眉山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用于完成包括眉山市主城区(含东坡湖南片区和崇礼新城,不包括岷东新区、开放式小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及附属绿化带日常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地面及高度2米以下的墙体、电线杆等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政公厕和水域(东坡湖、永通河)日常管护;生活垃圾和大件垃圾收集转运;交安设施清洗;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行维护;生活垃圾收集站(点)、果屑箱等垃圾收集容器、各类环卫作业车辆、水域保洁船只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主城区日常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应急事项处置。

16.眉山市委托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根据委托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约定,我局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共供水企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征污水处理费,由地方财政从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中支付代征手续费”,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为污水处理总额的3%

17.派克蜜城、维多利亚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用于派克蜜城、阳光未来城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等绿地社会化养护项目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管护范围包括派克蜜城、阳光未来城商住小区外高压走廊绿地、眉山成乐高速出入口(互通立交桥-西来堰桥)和收费站、通惠河(眉州大道-通惠桥)及高压走廊(文定街-文忠街、同运南街-同运北街)绿地、文安路(文定街-文忠街)道路绿地、眉州大道西段及互通立交内绿地,养护管理总面积735133.8平方米。

18.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用于完成当年建筑工程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答辩和评审工作。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7人。

19.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单位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相关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局机关.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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