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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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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信访局是市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综合指导部门,主要职责是: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全市信访系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为重点,全力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用实际行动服务眉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一条主线。以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主线,建立完善一批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2.打造两个品牌。一是提升“眉山信访超市”影响力。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只找一次人,最多访一次”,在全国全省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二是打造“东坡信访文化”品牌。深入学习研究东坡文化,挖掘苏东坡从政期间积极倡导的“以民为本”“以和为贵”“依法办事”“情理法并重”等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归纳提炼出其中可以古为今用的方法技巧,在新时代化解信访问题中借鉴运用。 3.夯实三项基础。一是提升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能力水平;二是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三是加强信访工作保障。 4.补齐五项短板。一是用好区县信访联席会议平台;二是做好重大会节活动服务;三是用好“三项建议权”;四是做好人民建议意见征集;五是抓好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信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市信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科、办信科、接访科、综合指导科、督办与复查复核科6个职能科室。市信访局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市群众工作中心),市群众工作中心下设调解科、疏导科、网络投诉受理科、涉访情报信息科4个职能科室。2022年末在职职工32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15人,控制数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74.5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8.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348.53万元;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信访项目工作经费20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874.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支出预算87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64万元,项目支出10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74.5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8.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348.53万元;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信访项目工作经费20万元。 收入874.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4.5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8.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348.53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信访项目工作经费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26万元,占7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9万元,占12.53%;卫生健康支出34.22万元,占3.91%;住房保障支出53.46万元,占6.11%。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88.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71.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36.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给退休人员发放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给聘用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9.12万元,主要用于:市视频接访系统运行维护、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信访项目工作经费、涉访处置、信访积案化解及重复访治理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3.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6万元,印刷费4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眉山市信访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万元,上升11.1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3名公务员,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市信访局以“围绕一条主线、打造两大品牌、夯实三项基础、补齐五项短板”为主要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全国两会等重大会节活动的信访服务工作,全力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服务眉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信访项目工作经费:受理、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及时将地方系统数据导入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确保网上信访数据准确、完整和真实; 市视频接访系统运行维护经费:确保视频接访系统流畅,与区县接访系统无缝衔接; 信访积案化解及重复访治理经费:完成中央、省交办的积案攻坚、重复访治理等任务。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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