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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3 13:07  市文化旅游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东坡区辖区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和依法应由市本级承担的执法工作。

3.负责全市文化市场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

4.负责各区县、园区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的监督指导,承担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5.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6.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推进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持续开展“扫黄打非”、知识产权保护、涉藏协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和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加强市场巡查,查办案件,服务和规范市场。

3.加强对文化综合市场违法违规现象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市场检查。

4.做好成都都市圈文化执法一体化工作,加强与浙江绍兴、成都、德阳、资阳等市执法机构的协作交流。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569.2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0.64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为569.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5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2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69.2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0.6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9.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9.2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0.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9.59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54.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文化事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8.2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等方面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差旅费30万元、物业管理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邮电费9.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19.3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

0

3

0

3

1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

0

3

0

3

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3万元,拟采购机动车保险服务预算0.32万元、车辆加油服务预算1.1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预算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3年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围绕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岗位练兵,推进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开展“扫黄打非”、知识产权保护、涉藏协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等工作,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和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加强市场巡查,查办案件,服务和规范市场。加强对文化综合市场违法违规现象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市场检查。做好成都都市圈文化执法一体化工作,加强与浙江绍兴、成都、德阳、资阳等市执法机构的协作交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一般性开支。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的后勤物业管理工作。

(2)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执法工作培训与交流,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3)文化市场执法经费补助:负责东坡区辖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察、行政强制工作,指导其他区县文化市场执法及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等。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配备执法装备,加强执法工作培训与交流,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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