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3 11:47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二、收支预算说明 ……………………………………3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4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6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7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7 十、名词解释……………………………………………9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路灯管理处职能简介 按照市委编办“三定方案”核定职责,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主管局的要求制定中心城区的路灯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城市路灯照明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重点工作 主要负责城区范围内300余条街、道、巷及10余处市政广场路灯设施的维护管理,具体范围为东至眉州大道岷江二桥、南至103线鲜滩桥、西至眉州大道高河坎大桥、北至滨江大道、太和大道彭山界。已接管的照明设施数量共计140087盏(其中路灯设施62580盏、亮化设施77507盏);路灯专用变压器114台;RTU远程控制柜共计433台(其中路灯系统控制柜339台、楼宇亮化系统控制柜94台);照明线路约3589千米。继续抓好路灯设施和光彩亮化工程的精细化管理,致力营造优美的灯光环境。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2946.5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17.43万元,主要原因是路灯电费列入年初预算,增加电费预算1400万元,临时工工资增加23.56万元,人员经费增加93.87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3年收入预算为2946.5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支出预算294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39万元,项目支出2254.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946.5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17.43万元,主要原因是路灯电费列入年初预算,增加电费预算1400万元,临时工工资增加23.56万元,人员经费增加93.87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6.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6.5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6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6.51万元,比2022年增加1517.43万元,主要原因是路灯电费列入年初预算,增加电费预算1400万元,临时工工资增加23.56万元,人员经费增加93.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25万元,占3.1%;卫生健康支出28.11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2769.82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56.33万元,占1.9%。 具体情况为: 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6.3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69.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路灯维护费、路灯电费、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后勤物管服务等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1.95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8.1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咨询费1.5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1万元,培训费8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45万元。项目支出2254.12万元,主要包括: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6.25万元,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89.01万元,路灯维护费758.86万元,路灯电费140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元。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42.45万元,其中:生产作业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8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0万元,车辆保险服务11万元,车辆租赁12万元,专用车辆购置18万元,人工服务85万元,LED光源120万元,电缆电线采购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有公务用车0辆,生产作业车辆1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聚力“三城一市”建设 ,加强日常管理,保障城区路灯安全稳定运行,抓好路灯设施和光彩亮化工程的精细化管理,城市照明品质显著提升。积极推进路灯项目工程开展,进一步探索绿色照明和智慧照明在路灯管理中的应用。全力推进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努力创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办公区域房屋安全、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临时工工资、各项保险、意外伤害险:临聘人员主要负责城区路灯、控制柜、地下网络设施,做好精心管护,确保亮灯率、灯杆整洁率、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夜景亮化。 城区路灯维修维护费:用于保障城区路灯维修维护工作正常开展,有效的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提高城区亮化水平。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夜间安全出行保障,路灯灯杆外观整洁美观和安全稳定运行,营造出优美的眉山夜景,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 路灯电费: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亮化我市夜景,美化城市面貌,营造优美灯光环境,为市民夜间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