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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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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市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含区县限额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服务。 3.负责对进入市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和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其他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4.受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受委托组织实施土地矿权交易项目。 5.负责项目交易现场服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6.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和技术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7.按规定制定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督促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工作,对窗口单位服务项目办理过程的催办、跟踪;对办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处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和年终考评。为实施行业监督和行政监察提供相关的保障服务。 8.对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开展政务服务综窗改革。推进综合窗口“一窗进出”改革,加快市、县分领域综合窗口向无差别综合窗口转变。 2.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加快政务服务适老化改造,健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机制。 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建设。加强对县(区)政务服务工作的调研与指导,抓好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服务。 4.提升交易服务质效。继续开展“五减”“零跑腿”服务。 5.助力交易同城化发展。将成德眉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流程规则落实落地。推进四地异地远程评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跨”交易频次。拓展同城化工作宣传维度和广度,开展互学互鉴专题研讨。探索四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分析与电子营业执照对接运用。深化与重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合作,服务成渝地区双层经济圈建设。 6.深化治理优化环境。坚持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定期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培训。加强各方交易主体场内的规范管理,及时记录、移送及曝光不良行为。协助主管部门建立违法线索研判会商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办理情况信息共享机制。 7.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巩固眉山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果,建立一套市、县(区)两级科学有效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服务体系。 8.数字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完善大数据分析平台功能,强化数据分析应用。依托现有平台,探索平台功能向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保函等服务的延伸。建立移动保函app,提升中标贷服务标准。 9.数字赋能,开启监管新模式。建设集日常监管、全流程跟踪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资源监管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线上投诉、围串标预警等功能,为主管部门提供智慧监管载体,形成“一平台监管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格局。加快推进交易平台与信用平台对接共享,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10.数字转型,筑牢交易安全基石。开展交易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实施电子交易平台(五期)建设内容,8月底前完成平台资源整合。积极争取全省“一网交易”试点市。加强驻场机构的管理,扎实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攻防演练,健全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完成交易平台三级等保测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末在职职工42人,其中:事业人员34人、控制数和临聘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969.8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2.9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7.9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项目支出减少15.00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969.8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96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34万元,项目支出36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69.8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2.9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7.9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项目支出减少15.00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9.84万元,比2022年增加142.9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7.96万元;根据工作安排,项目支出减少1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2.98万元,占83.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4万元,占8.55%;卫生健康支出25.55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48.38万元,占4.99%。 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3年预算数为36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如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拍卖大厅改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租赁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咨询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公共资源交易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50.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56.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26.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5.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8.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举例如下: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7.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1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保障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及日常升级等;保障中心办公设备的更新换代,服务好招投标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保障中心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2、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绩效目标:用于电子政务外网、开标区互联网运营维护,等保测评,杀毒软件,电子平台短信服务费,腾讯云账号使用费等。 3、公共资源交易支出绩效目标:保障交易中心正常运行。交易中心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主要面对招投标人、评标专家,保障市级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工作,实现市委市政府增收节资目标。交易中心除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办公需求外,还需服务好招投标人、评标专家等社会群众,对交易中心电子化及服务有其极高的要求,除中心日常工作人员办公区域外,还需要开评标区域,因此公共资源交易支出主要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正常运行的支出。 4、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保障中心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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