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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2 17:55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留所服刑罪犯、强制戒毒人员、治安拘留人员;

2、依法对被羁押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挽救教育转化管理;

3、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开展;

4、推进眉山公安1357+5”工作,深入开展“智慧监所”建设;

5、缜密侦察,充分发挥监管场所优势,大力抓好协助破案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重点围绕改革求创新,围绕安全抓管理,着重在提高“四种能力”,抓好“两个落实”上下功夫。提高“四种能力”即提高监管场所保障能力、监管民警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执行能力;抓好“两个落实”即落实好全市监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智慧监所建设。

1.守好监管安全工作底线。防控监管安全风险,强化各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监所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2.提升监管民警队伍素质。畅通监所队伍进出口,促进队伍流动性提高监管民警积极性,确保队伍的活力;加强监所民警执法技能培训、深挖犯罪交流培训、参观见学等工作,促进队伍素质的提升,确保队伍的动力。

3.抓好市三所基础设施建设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搬迁后,结合监区实际,优化整合配套资源,合理调配功能用房使用,按照高标准高要求,抓好三所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规范统一、安全舒适的监所环境。

4.抓好重点项目工程落地见效。督促各重点项目工程负责人抓好工程进度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发挥工程项目监督作用,严格工程验收标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5.全力保障监所后勤工作。加强对下沟通,整合后勤资源,提高综合保障能力以达到节约警力,更好的服务监管中心工作的作用。一是持续做好三所食堂副食和在押人员日常生活用品供应抽查检查及市场调研,保障食品安全及供货价格合理性。二是不断强化营区绿化、营房设施维修维护等后勤服务工作,保障营区正常秩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为市公安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2022年末在职职工210人,其中:行政人员75人、事业人员10人、辅警67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58。退休人员18、遗属5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为3979.1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8.3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78.34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为3979.1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为397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7.43万元,项目支出84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为3979.1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78.3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78.3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9.1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27.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9.13万元,比2022年增加578.34万元,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基本支出578.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227.9万元,占8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17万元,占9.35%、卫生健康支出148.80万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230.26万元,占5.79%。

具体情况为: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86.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41.7万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羁养费、在押人员大病医疗、特殊人员收治中心(艾滋病)经费、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等部门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7.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4.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148.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26万元,主要用于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6.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0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劳务费80万元,工会经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它交通费用4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5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2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2023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减少。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1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协破案、押解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5.8


25


25

0.8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5.8


25


25

0.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6.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4.95万元,上升9.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政府采购预算31.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5万元,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及保险服务2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6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智慧监所”建设,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留所服刑罪犯、强制戒毒人员、治安拘留人员;依法对被羁押的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挽救教育转化管理,深挖犯罪工作,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部门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设备采购经费:保障办公设备的更新等支出;

3)监控设备维护经费:保障对关押区域监控的维护开支;

4)特殊人员收治(艾滋病)经费:主要保障艾滋病关押人员的收监、保障其营养、医疗及教育宣传等工作支出;

5)武警中队保障经费:用于保障武警官兵执勤、生活等支出;

6)在押人员大病医疗费:用于关押人员的医疗支出,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以来,要求做到应收尽收;

7)在押人员羁养费:主要用于保障在押人员生活费、衣被费、水电、监区维修维护等杂项支出;

8)新建强制隔离戒毒所运行费:保障新建强制隔离戒毒所日常运转开支。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眉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322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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