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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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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眉府办发〔2010〕48号),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全力攻坚项目建设。持续实施综合交通大会战,推进“三个一批”36个项目快建快投,完成投资160亿元。新开工15个项目,完成投资39亿元;建成6个项目,完成投资13亿元;加快建设15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108亿元。一季度,力争完成投资40.5亿元,确保实现“开门红”。 2.深化提速成眉同城。制定《2023年成眉交通同城工作计划》,加快建设市域铁路S5线、天眉乐高速等重点项目;全面实施《打通成德眉资同城化城际“断头路”第二批行动计划》,协调成都尽快建设5条市际“断头路”;力争成眉间每日开行动车110列以上,加密既有跨市公交发班频次,提升服务质量。 3.着力构建“铁公水”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建设眉山国际铁路港、眉山高新铁路物流园外部接驳路网;加快推进眉山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城市新中心交通枢纽建设,服务群众更加便捷出行;加快建设尖子山、虎渡溪航电工程,加快开展张坎航电、眉山港前期工作,早日打通岷江航道。 4.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新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新建农村安防工程12处。力争丹棱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力争青神县成功创建“金通工程”省级样板县。推动仁寿县、洪雅县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巩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100%覆盖成果,推动“交邮商”融合发展。 5.深入谋划重大项目。制定《交通强市、强县试点任务实施方案》《眉山市大峨嵋交旅融合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计划和任务分解清单。积极谋划成都外环铁路、新峨高速、乐荥高速、眉州大道东延线、天府大道南延线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开展前期工作。 6.对上争取再创佳绩。制定2023年对上争取工作要点,全年到位国省各类专项补助资金6.9亿元以上;抢抓国省规划中期调整机遇,将更多项目纳入国省项目库;持续跟进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力争获取更多政策资金。 7.人民至上办好民生实事。确保提前完成新改扩建“四好农村路”200公里、建成眉山环城公路南环线西段等6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确保按时办结率、见面沟通率和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8.优化升级运输管理服务。牵头扎实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打造便捷、安康、畅通、温馨春运;力争全市客货运输总周转量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规划建设干线铁路、水港与重点园区的铁路专用线,加大铁路客货运比重,减轻公路运输压力;新增公交车、网络预约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引导新增巡游出租车采用新能源,新增客货车辆全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9.扛好行业发展职责。一是不断提升交通应急能力建设,推广首席安全官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扎实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筑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二是全面落实“乙类乙管”部署要求,做好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等密闭环境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加强行业涉稳风险研判,紧盯农民工工资清欠、非法营运、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管理等关键环节,第一时间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可能引发的舆情,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四是突出建设工地、汽车维修企业等重点领域,制定完善交通生态环保专项工作方案,坚持“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持续巩固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治理成效。 10.党建凝聚强大动力。完善党建工作、机关内部管理、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等制度,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系统绩效考核办法。以党建引领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行业党委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货车司机群体、网约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从严执纪,持续推进“清廉交通”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交通运输领域纵深发展。 二、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全部为交通运输支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收支总预算1915.6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批复总数增加367.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经费调整,增加基本支出271.79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12328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95.73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收入预算为1915.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支出预算191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21万元,项目支出833.4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15.6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7.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经费调整,增加基本支出271.79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12328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95.73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5.61万元;支出全部为交通运输支出1915.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5.61万元,比2022年增加36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271.79万元,新增12328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95.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915.6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2.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33.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交通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交通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服务、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建设管理、办公楼租金、12328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3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2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21.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25.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租赁费3.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4.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0万元。2023年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2023年预算进行了调减。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5.0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料、维修、过路过桥、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工作开展。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9.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3万元,增加1.2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本着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47.0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35万元,车辆购置1辆35.00万元,车辆运行与维护9.00万元,12328热线升级改造项目95.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有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3年持续实施综合交通大会战,推进“三个一批”36个项目快建快投,完成投资160亿元。新开工天眉乐彭山连接线、洪雅通用机场等15个项目,完成投资39亿元;建成眉山南环线西段、锦江大道等6个项目,完成投资13亿元;全力推进市域铁路S5线、天眉乐高速、尖子山航电等15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108亿元。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工资性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2)单位缴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3)离退休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4)其他补助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5)其他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6)日常公用经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7)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老旧损坏的办公设备; (8)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后勤运行,维护办公场所; (9)派驻纪检组专项经费:保障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用等支出; (10)市交通建设管理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持续实施综合交通大会战,确保新开工、续建项目顺利推进,加快推进建设“2高1轨2快”,着力构建“铁公水”立体交通体系;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完成新改建“四好农村路”200公里等;加强交通安全行业治理,优化运输管理服务;确保交通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11)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租赁费:保障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正常办公用房,确保办公环境更加规范、整洁。 (12)移动OA办公系统建设费用:用于维护移动OA系统运行费用的开支; (13)12328热线升级改造项目:用于12328热线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方便群众快速查询及办理眉山市交通运输行业业务,提高眉山12328热线服务质量。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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