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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2 16:46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市本级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杆管线迁改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普通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及发展对策。

4.负责指导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巡查、公路绿化、桥梁检测与评定、抢通保通、防汛抢险、水毁恢复、全自动交调站建设和养护能力建设工作。

5.负责做好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检测工作。

6.协助开展全市公路养护行业安全检查与监督,指导全市公路安保工作、危(病)桥整治、隐患排查与整治、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公路行业信息化建设,做好公路基础数据库暨电子地图、公路交通量调查、道路阻断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负责公路养护行业科技创新工作,推广使用新科技、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组织开展行业技术交流等工作。

(二)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员大会、主任办公会、职工会为契机,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

2.抓好全市国省干线道路养护工作。完成四川省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系统(电子地图数据库)等5项信息化系统的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区县开展国省干线公路巡查,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公水科做好迎检省公路局路况检测工作;指导区县在公路养护管理中积极推广使用新科技、新工艺和新材料,为养护管理提质增效;指导区县按照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完成国省干线桥梁检测与评定。

3.保障行业安全稳定。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好应急演练;抓好危病桥整治工作。

4.积极参与全市重点交通项目工程建设。抓好天府大道眉山段绿化管养、零星工程变更、东风渠迁改工程移交等工作,确保全线安全、稳定运营;推动市域铁路S5线持续建设;按照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工程建设分指挥部工作安排,牵头协调推进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项目的档案验收、材料调差、完工审计、竣工验收等工作;持续抓好天眉乐高速及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项目推进工作,重点加快推进项目土地组卷报批、征地拆迁及杆管线迁改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5.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在“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成功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创建。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865.8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变化,增加基本支出185.28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865.8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86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62万元,项目支出95.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65.8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变化,增加基本支出185.28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670.22万元,社保障就业支出104.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9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5.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85.28万元,主要原因工资改革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670.22万元,占77.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7万元,占12.08%;卫生健康支出30.06万元,占3.47%;住房保障支出60.97万元,占7.04%。

具体情况为: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维护更新、后勤物业管理、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及道路维护管理等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75.0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运行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8.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0.9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应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0万元,租赁费1.3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11.4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公务接待开支,减少接待次数。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区县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41.8


41

35

6

0.8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

41.8


41

35

6

0.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万元,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0.7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35万元,车辆运行与维护经费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交通建设中心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强力推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加大公路养护管理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3)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及道路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公路安全督促检查及全市公路桥梁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23单位预算公开报表(交通建设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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