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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2 16:35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表

附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 年度)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为全市水运行业提供服务;

2、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水运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3、负责承担辖区通航水域水上交通运输事故搜寻救助和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承担船舶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以及船型标准化的科技应用研究和推广;

5、负责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的服务与保障工作,促进水运行业健康发展;

6、负责承担辖区港口、航道技术服务等工作。

( ) 2023年重点工作

1、强化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船舶的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客渡船舶“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等制度机制,严查严处船检不合格、船员配备不足、超载运输和违反恶劣天气禁限航措施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规范船舶集中停泊区安全管理。督促船舶单位严格执行《船舶集中停泊区管理指南》,进一步完善系泊设施建设,加强防洪桩配备、使用和管理,落实停泊区安全管理责任、措施,防止安全、环保、跑船事故发生,确保船舶停泊安全。

3、加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督促落实水运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对涉水工程的全过程监管。

4、积极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深化流域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进重要水情信息共享,重要监管要素资源共建,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共用,组建应急队伍,备足应急物资,积极应对汛期险情和水上交通突发事件。

5、推进水路交通信息化建设。指导开展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推广安装船舶定位设备,提升船舶动态监测监管能力。推进现有渡口码头和船载视频监控升级改造工程,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设备

6、规范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督促船舶经营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残油废油的分类收集和上岸处理,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监管。

7、推广应用新能源船舶。推进标准船型更新改造,按照地方实际情况推广应用新能源船舶。

8、加快推进岷江航电枢纽工程建设进度。一是推进尖子山航电大坝主体工程施工建设,完成投资2亿元;二是加快汤坝、虎渡需航电机电设备安装220kV输出线路施工;三是开展张坎航电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取得工可批复

9、加快推进《眉山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眉山港总体规划》环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启动《眉山港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10.07万元,比2022 年收支预算总数194.24万元增加1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工资基数、保险基数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83万元。

(一 )收入预算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210.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年收入预算为21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0.0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

(二 )支出预算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 年支出预算210.0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8.57万元,项目支出31.5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0.0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24万元增加1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工资基数保险基数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83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 )。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6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07 万元,比2022年194.24万元增加1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工资基数保险基数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5.83万元。

(二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65.25万元,占78.66%;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3.78万元,占11.32%;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占3.36%;  住房保障支出13.98万元,占6.65%具体情况为

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55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等(其中4.8万元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误编入该科目,将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做预算调整和调剂)。

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6.7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购置、船舶科技、港口航道技术服务、海巡艇救助应急处置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06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 , 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电费3万元、咨询费1.7万元、劳务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邮电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 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 用车燃油、过路、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海事中心日常出行安全检查。

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2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

3.5


3


3

0.5

合计

3.5


3


3

0.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万元,比2022年预算27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11.11%。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 )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2023年单位采购计划主要是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维护。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1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水上交通综合服务专项经费

26.7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开展水上交通巡航救助、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做好水路运输、航道、港口有关推进工作。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保障水上交通

安全

定性

其他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常态化进行

1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做好水路运输、航道、港口有关推进工作

定性

其他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水上交通巡航救助、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

12

10

正向指标


、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3-1.单位预算-四川省单位预决算公开表(眉山市地方海事中心)(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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