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16:22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为城市园林绿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创园办的日常工作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管理、维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组织实施。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继续推进精细化管护。加强植物病虫害防治、回水管理;积极推进精细化管护范围扩面(如东坡大道)。 2.做好乔灌木补植。及时对城区道路、公园内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乔灌木死缺进行清理、补植。 3.做好公园设施维护。及时修缮公园内房屋建筑、亭台楼阁、景观雕塑、廊架、景观文化墙等构筑物。 4.做好口袋公园建设。在眉山城区内选取2~3个点位,按微公园标准打造口袋公园。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5084.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5084.07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5084.0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增加、临聘人员238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新增园林养护面积养护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5084.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508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97万元,项目支出4052.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084.0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增加、临聘人员238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新增园林养护面积养护经费等。 收入5084.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5084.07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4.07万元,比2022年增加24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奖金)增加、临聘人员238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新增园林养护面积养护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4.07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占100%。 具体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8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园林绿化管护经费,滨江大道东坡段、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城区公园安保3个项目购买服务费,临聘人员工资、保险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5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邮电费4.5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2023年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预算减少22万元,减少18.03%,减少原因是减少购置公务用车1辆。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8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063.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30.80万元,服务类采购1232.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18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更新1辆公务用车,价值在20万以内。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1)继续推进精细化管护。 (2)做好乔灌木补植。 (3)做好公园设施维护。 (4)做好口袋公园建设。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该笔资金用于单位办公和管理用房的维修和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办公和管理用房的安全和园林工作正常运行。 (2)办公设备购置费:用于办公设备更新,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3)水域管护费:负责城区公园水域管理,水面卫生保洁,漂浮物打捞,并进行生态处理,生物调控,水生植物修剪等。全年根据水质和水生物生长特性,适时进行养护,确保水质良好,水生植物成活率高,水面无垃圾,生态处理水质保持Ш类以上,改善城市宜居生活环境。 (4)临聘人员工资、保障:确保单位临聘人员238人全年工资、保险按月正常支付,保障园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 (5)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对城区约730万平方米的绿化进行养护。城区绿地的养护管理采用社会化服务和自行管护两种形式,对管理区域内绿化进行杂草清除、卫生保洁、残缺株补植、修剪、回水、施肥和城区鲜花摆放及绿色垃圾清运处理;维修、维护好城区景观设施和公园绿地设施;保护和管理好城区名木古树,做好恶劣气候应急保障工作。全年根据绿化植物生长特性,适时进行养护,强化绿色发展,改善城市宜居生活环境,创造更好的城市投资创业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园林城市成果,提高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更高的幸福感。 (6)滨江大道东坡段、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城区公园安保3个项目购买服务费:完成管护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护61.09万平方米、环卫保洁面积44.06平方米、市政道路管护面积49.56万平方米、路灯729组管护和市容秩序管理;完成城区5个公园和高铁苗圃的安保工作,维护各公园内公共设施、花草树木等不受破坏,保证游客安全,禁止外来人员摆摊设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负责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含水幕电影)管理维护,完成东坡城市湿地公园水舞秀等各项工作。通过有效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宜居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增强人民幸福指数,提高人民对城市的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