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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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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在眉山高新区建成区内,行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 2.负责园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负责统战、群团工作。 3.负责研究园区重大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园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经济合作、统计调查、项目准入、开发建设等工作。 5.负责园区建成区财政金融、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服务、行政审批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东坡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对园区开展项目服务。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园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突破关键”工作主题,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高质量发展总体工作思路,乘势而进、锐意攻坚、全力突破,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市前列,为全市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高新区力量。 一是坚定立场锻铁军,党的建设再突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制造强国、创新驱动等方面的殷殷嘱托,提升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压实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以上带下锻造立场坚定、调研务实、践行有力的园区铁军,全面推动园区各项工作跳起摸高、高位突破,把党的建设成果切实体现在高质量发展成效上。 二是趁势而进强攻坚,经济发展再突破。2023年,确保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300亿元,力争32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9%,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亿元,力争85亿元;工业“小升规”企业9户;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5个以上,其中重大项目不少于2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3亿元以上。同时,开年即冲刺、夺取开门红,确保一季度实现规上工业产值67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亿元。 三是跨步稳行快车道,项目建设再突破。加快胜华新材硅基负极等项目建设,确保金象二期二批次及精细化学品、尤博瑞、四川华锂等项目上半年开工;确保万华化学磷酸铁锂、NMP、硅基负极,顺应二期二批次,赞宇二期等项目竣工投产。加速推进工业供水厂一期、5条重点电力线路、公共管廊一期等项目按期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三期、人才公寓二期等项目全面开工。 四是锁定龙头造名牌,招商引资再突破。紧扣龙头企业招引,持续跟进做好天力锂能等企业签约落户工作,确保全年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5个,其中重大项目2个以上,完成招商引资总到位资金34亿元。实施“以大招大、以强引强”行动,重点锁定瑞典国际-金象赛瑞双氧水技术合作、巴斯夫-金象赛瑞精细化学品合作,确保上半年落户示范性项目1个,力争2个;重点跟踪万华化学-宁德时代第四代硅基负极材料合作项目,力争落户中试项目和先期产业化项目。 五是锐意创新重引领,企业培育再突破。助推万华化学、金象赛瑞、博雅新材等企业依托其全球首创(领先)技术申报国省科技进步(发明)奖。指导万象孵化器、重庆大学眉山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加快万华化学生物制造中试研究平台、顺应新材料研究院、“两中心一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增省级研发平台5个,新培育上市公司1户(博雅新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户,省级绿色工厂2户。 六是尽锐出战抢胜机,对上争取再突破。开展规划环评修编、水资源论证,加快推进眉山高新化工园区扩区、园区国土空间规划控规编制等重点工作,争取2023年底前完成评审。大力推进国家高新区创建,力争进入科技部最新一批考察名单。紧扣企业诉求,积极争取项目土地指标、奖补资金、天然气利用政策修订和电价、气量气价、能耗指标等方面优待政策,力争明年取得土地指标2000亩以上,争取各级各类奖补资金8000万元以上。 七是凝心聚力筑保障,发展环境再突破。聚力保障项目快速推进,确保全年完成项目征地拆迁2000亩以上,力争2500亩。落实园区安全提升方案,12月底前按照D级园区标准进行提升整治,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复评工作。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回头看”,持续做好水、土、气管控,争取年底前完成25家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或一厂一策评审工作。做好宏腾佳味、铁路专线、奥新能源破产清算(重整),强化重点涉稳风险稳控工作,确保不进京到省、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疫情防控救治工作部署,及时研判完善园区防控策略和防控举措,全力以赴保持园区经济快速发展态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一室一部七局”,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内审室)、经济科技局(统计局)、财政局(金融国资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下设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心和投资促进中心3个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5578.5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176.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上年结转基金收入,本年无结转基金收入。 (一)收入预算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为5578.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557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52万元,项目支出45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578.5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176.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上年结转基金收入,本年无结转基金收入。 收入5578.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5578.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78.52万元,比2022年增加628.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高新区工作开展实际,本年度增加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8.5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3.67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814.10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综合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商引资、党群建设、统计工作、维稳工作、安全环保、纪检监察以及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万元,咨询费5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高新区工作调研、环保安全监督检查、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加8.8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增4名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522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二期竣工结算审计费用51万元,园区环保管家服务120万元,眉山市国土空间规划金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50万元,林地报批作业服务124.80万元,土地报批项目96.20万元,园区测绘项目140万元,园区安全专业技术服务140万元,智慧园区建设(二期)1200万元,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100万元,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区调位咨询服务费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2023年,园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突破关键”工作主题,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高质量发展总体工作思路,乘势而进、锐意攻坚、全力突破,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市前列,为全市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高新区力量。 部门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运转支出,保障园区正常运行。 2.园区综合管理:园区综合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商引资、党政办工作、党群建设、统计工作、维稳工作、安全环保、纪检监察、自然资源分局工作、产业发展以及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前期工作。 3.污水处理厂二期竣工结算审计费用:用于园区内污水处理厂二期、安置房工程 、农林路五期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费用。 4.园区环保管家服务:聘请三方机构协助园区环保局对环保工作开展全方位支持,包含技术支持、专家咨询、定期检查等 5.眉山市国土空间规划金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了进一步落实《眉山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5)》相关要求,对接周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基本延续前期规划基础上,对道路线型、用地布局、开发强度等规划内容进行确认。 6.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尾款:用于支付2022年开展的尚未支付完毕的政府采购项目尾款。 7.林地报批作业服务:为保障金象晴胺项目、污水处理厂三期、物流用地、石大胜华二期、农林路五期、金桥大道二期、金茂路二期等重点项目用地,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林地报批作业服务。 8.土地报批项目:保障金象晴胺项目、污水处理厂三期、物流用地、石大胜华二期、农林路五期、金桥大道二期、金茂路二期等项目用地,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开展土地报批项目。 9.园区测绘项目: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依法监管”以及2023年全年国土、规划测绘工作的要求,开展测绘项目。 10.园区安全专业技术服务:配合园区对原金象园区(含原科工园)范围120余家企业(化工、工贸类等企业)实施安全检查。 11.智慧园区建设(二期):推动眉山高新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深度融合,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12.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用于园区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D类,提升化工园区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3.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区调位咨询服务费:化工园区扩区调位咨询服务费。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高新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高新区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 |||||||||||||||||||||||||||||||||||||||||||||||||||||||||||||||||||||||||||||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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