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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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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附表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基本职能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更高标准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围绕中心顾大局,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三是砥砺奋进谋发展,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四是苦练内功重自强,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49万元,其他收入17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3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9万元。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152.4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调资和保险部分增加缴纳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为115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49万元,占84.9%;其他收入174万元,占15.1%。 (二)支出预算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115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44万元,项目支出268.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78.4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5.3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调资和保险部分增加缴纳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978.4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6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4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5.3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工资调资和保险部分增加缴纳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6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9万元。 具体情况为: 1.204(类)04(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76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208(类)05(款)05(项)74.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类)99(款)99(项)1.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38.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221(类)02(款)01(项)58.89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58万元,电费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92万元,会议费3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2023年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6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洪雅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9万元,上升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计政府采购4.9万元,主要为会议椅等物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公务用车车辆6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保障检察机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医疗健康保障、住房保障以及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相关的工资任务,确保检务保障到位。 2.日常公用经费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基层基础建设绩效目标:用于基层院建设优化提升,优化办公场所,并融入“洪心雅检”特色文化,提升职工幸福感。 检察业务办案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公益诉讼工作、办案专项工作、检察文化和机关党建示范点建设等工作支出。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绩效目标:建设智慧检察,完成办公设备替换工作经费保障。 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经费绩效目标:保障乡村振兴和“双创工作”工作经费。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绩效目标: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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