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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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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政务服务、大型会议和重要招商引资接待工作。市公务服务中心2022年末在职职工18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4人,控制数人员6人。退休人员3人。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以牢固树立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主线,始终锚定“以服务促发展”工作目标,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及其实施细则作为工作基本遵循,深入践行厉行节约理念,大力推动各项公务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1个,是眉山市公务服务保障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公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687.6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支出增加,增加基本支出81.46万元;结转2022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研讨会项目支出20.49万元。 (一)收入预算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687.6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68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3万元,项目支出401.9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87.6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支出增加,增加基本支出81.46万元;结转2022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研讨会项目支出20.49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7.62万元,比2022年增加10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 支出增加,增加基本支出81.46万元;结转2022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研讨会项目支出20.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66万元,占89.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1万元,占5.59%、卫生健康支出11.5万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22.05万元,占3.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49万元,主要用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研讨会。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13.67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1.5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大型节会活动的后勤保障、莅眉领导的来访接待工作,实现服务对象满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2.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0.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2.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公用经费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1.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万元。2023年市公务服务中心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0.8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公务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9.62万元,其中拟购置办公家具9.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公务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深化辅政职能,深刻践行“三讲”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公务服务工作高效开展。完成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正、副部级领导以及曾经担任过上述职务的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完成省内、外省级领导以及曾经担任过上述职务的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完成其它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现职主要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由接待办承担的眉山招商引资中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2)眉山社会发展会务:完成眉山大型节会活动的后勤保障、莅眉领导的来访接待工作,实现服务对象满意,提升公务服务水平。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市公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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