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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3-02-0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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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3年主要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三、收支预算情况(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附表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负责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打造具有眉山特色的救助管理工作品牌。加强与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引导更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氛围。 4.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救助服务体系,完善发现、报告、反应机制,及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确保应救尽救、凡困必帮。 5.开展源头治理行动。建立并完善返乡人员和易走失流浪人员台账,定期回访了解返乡人员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生活救助等帮扶措施,鼓励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 6.拓展寻亲寻人渠道。充分利用“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寻亲热线等寻亲寻人手段,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拓展寻亲寻人渠道。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运用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等功能模块,加强滞站人员、新入站人员、走失人员信息核查比对工作,实现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7.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进站了解救助管理工作,宣传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提高救助管理的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流浪乞讨人员这一弱势群体,逐步形成社会参与强大合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末在职职工共有14人,其中事业财政全额拨款9人(新增1人),控制数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收入预算233.6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1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3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4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报告与报表金额在计量单位切换四舍五入时,有小数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64万元比上年154.94万元增加50.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64万元比2022年154.94万元增加50.7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7.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资本性支出0.25万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在编职工1人,运行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65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工资福利预算数为197.3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商品和服务预算数为31.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维修(护)、水、电费等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离退休费支出预算数为0.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资本性支出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维修(护)、水、电费等费用支出。 后勤物业管理支出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后勤物业管理和基础设施维护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预算安排日常公务运行经费27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0.4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6.5万元,物业管理1.5万元,差旅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16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现街面无长期流浪乞讨人员。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站区绿化维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正常开展。 基础设施类项目:对站区内各项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具体指标详见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底,市救助管理站有公务用车2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救助管理站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万元,用于采购汽油1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 2023年2月1日 | ||||||||||||||||||||||||||||||||||||||||||||||||||||||||||||||||||||||
【市救助管理站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眉山市救助管理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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