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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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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附表7、单位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委编办职能简介 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县(区)、乡镇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职责分工;对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区科级工作机构设置和县(区)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市属事业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细则》、处理违反《条例》及《细则》规定的事件。 7、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重点工作 1、服务保障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规范眉山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机构设置,支持省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创建。调整优化乡村振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粮食安全等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适时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服务保障传承弘扬三苏文化、东坡文化。聚焦“一心三地”建设,理顺东坡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管理体制,调整设置三苏文化传承发展机构,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眉山三苏祠博物馆和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全力支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统筹编制资源充实东坡文化研究、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工作力量。 3、服务保障“三市一城”建设。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重点规范设置东坡区科级园区管理机构,稳妥推进岷东新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强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机构编制保障,助力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彭山经开区“三位一体”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部分开发区扩区调位、管理机构升格。加强眉山国际铁路港工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职责。支持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成德眉资同城化综合试验区、城市新中心建设。 4、稳步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开展事业机构运行情况调研分析,稳步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抓好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涉及的“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对部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沿用多年、部门职责任务发生重大调整的“三定”规定予以修订。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不断规范部门行政职权运行。谋划推进金融、科技、司法、文化等行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适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继续深化园区(景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导县(区)健全县乡消防机构设置。 5、巩固城乡基层治理机构编制保障成果。按照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块统条推”指挥体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县域片区划分,着力优化调整片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布局,提升中心镇医疗、教育等资源统筹力度。保障中心镇优先发展,统筹兼顾其他乡镇(街道)发展。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推动分批分类科学赋权工作,按程序依法依规动态调整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 6、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适时出台事业编制“周转池”管理制度。制定科研人才“带编入企”管理办法。用好150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20名“周转池”行政编制支持重点领域补充人员力量。积极争取省委编办支持与统筹市级事业编制相结合,分批保障四川省儿童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人员编制。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运行分析,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 7、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完善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工作,修订《眉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定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规程。 8、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县(区)在2月底前完成2022年底机构编制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梳理市本级机构编制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做好中央巡视四川、延伸检查眉山的准备。 9、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从严审核议事协调机构设置,严控数量增长。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及时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清理规范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916.6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7.06万元,主要原因是:虽然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3万元,但由于基础性绩效纳入预算,增加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280.06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收入预算为916.6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支出预算91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57万元,项目支出82.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16.6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7.06万元,主要原因是:虽然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3万元,但基础性绩效纳入预算,增加人员经费280.06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76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95.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6.67万元,比2022年增加277.0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基础性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76万元,占80.5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5.84万元,占10.46%;卫生健康支出27.33万元,占2.98%;住房保障支出54.75万元,占5.97%。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65.66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3.10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开展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电子政务中心工作经费、机构编制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62.9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委编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市委编办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为27.33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4.75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编办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4万元,电费6万元,水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万元,工会经费4.9万元,租赁费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眉山市委编办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编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眉山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工作开展。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委编办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委编办(含所属事业单位眉山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单位纳入预算人员较2022年减少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编办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其中:公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2.5万元,复印机1台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委编办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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