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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2-02 14:27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3年主要工作等)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收支预算情况(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是眉山市民政局下属主管未成年保护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分析评估、热线运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权益维护、个案帮扶。服务转介,引导社会参与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救助等活动,负责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管理维护。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搭建全市困境未成年人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二、推动智慧未保平台巡查巡访功能试点应用,开发项目管理功能。

三、编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规范》。

四、出台《眉山市未成年人监护评估办法(试行)》,探索编制《眉山市未成年人监护评估规范》。

五、积极探索建立全市临时监护区域协作机制。

六、打造VR科技互动体验区。

七、联合举办“十佳”评选活动。

八、畅通困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通道。

九、推进未保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与壹基金建立合作关系。

十、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寒暑假托管服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2年末在职职工12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在职人员8人、控制数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0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72.4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7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1万元,项目支出302.47万元。(单位换算时,出现小数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92万元。预算支出215.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92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2年增加,原因是职责职能发生改变。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福利费(项)预算数16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运行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7.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其他保障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44.0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无变化。

(五)财政专户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无财政专户拨款收入,较2022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预算安排事业运行经费24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低收入家庭核对工作经费: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的相关工作。

(具体明细见附表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截至2022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0.097万元。包括房屋面积0平方米,房产价值0万元;专用设备0件,价值0万元;通用设备15件,价值9.08万元;公务用车0辆,原值0万元。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3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2年1月31日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2023年).xlsx
眉山市未保中心2023预算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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