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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2-02 14:17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3年主要工作等)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收支预算情况(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眉山市民政局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2.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4.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县(市、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7.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9.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0.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创新救助方式,丰富救助手段,建成县级低收入平台和机制,加快形成“救助+服务”的救助方式,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及时救助。力争增加低保对象0.7万人,保障比例提升到2.8%,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增加0.2万人,保障比例提升到0.75%,农村低保对象增加0.5万人,保障比例提升到4.1%。

2.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积极争取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细化申请流程、丰富服务内容,在村(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公开公示。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扎实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实现月探访率达到100%。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档升级,优先在百强镇、中心镇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东坡区尚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东坡区崇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彭山区产业新城养老中心、眉山市老年养护院仁寿分院、眉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青神区域中心,新开工建设东坡区城南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丹棱县老年养护院。撤并15个养老院。完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着眼群众康养需求,打造一批康复辅具展销服务网点。开展“养老+物业”“养老+体育”“养老+家政”“养老+慈善”系列试点,引入有示范带动性的养老龙头企业,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3.持续打造儿童关爱保护品牌。按照“五个导向抓未保”思路,实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品牌打造、示范创建、环境治理、阵地建设、福利提升、人才赋能“六个工程”。持续打造“快乐小东坡”未保品牌,采取项目化、清单化方式,实施未成年人精准关爱。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体系,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保障。积极配合做好托育工作、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

4.扎实开展社会事务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五个殡葬”建设,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成果,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强化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提升公墓内安葬率,加强违建坟墓治理,提升基层殡葬服务能力,让殡葬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群众。推进婚俗改革,抓好“钻石中心”公园式婚姻登记场所建设,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推进社会事务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

5.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残疾人补贴内容和形式,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以购买服务形式引进社会组织开展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着力理顺市精神病人福利院管理体制。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推动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

6.培育扶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出台眉山市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抓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常态开展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将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年检、抽查、评估等信息录入中国信用信息系统,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7.统筹推进福利慈善社工工作。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好全市第二届慈善奖评选。鼓励居民和各类组织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建立社区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志愿者注册、招募、管理、嘉许制度。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促进志愿服务、公益慈善和社会工作联动发展,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8.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社区治理新框架,创新稳定投入、权责对等、资源整合、内生动力、人才培养、共建共享“六大机制”,大力实施社区“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城乡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推动社区治理供需对接,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推进社区服务项目化。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激励政策,健全“五社”联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基金,完善居民投入精神荣誉褒奖嘉许制度,增强社区“造血”功能。

9.传承保护优秀地名文化。修订出台《眉山市地名管理办法》,制定《眉山市建筑物名称备案管理办法》。开展地名文化保护行动,持续讲好地名故事。开展平安边界创建行动,与周边市建立完善平安边界协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第二批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更新国家地名信息库。牵头完成威仁线、洪汉线,配合完成蒲东(坡)线、简仁线、资仁线共五条市(州)间县界联检工作。

二、单位概况

眉山市民政局是行政单位。2022年末在职职工行政人员28人(含2名行政工勤人员),退休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1046.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6.5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80.1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0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59万元,项目支出326.14万元。

(计量单位切换,四舍五入时,可能存在小数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6.73万元比上年683.71万元增加53.1%,主要是上年项目结转资金的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1.14万元比2022年683.71万元增加27.41%,功能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14万元。主要原因是设置两个专班,增加工作职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35.5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工资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1.3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就业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4.2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业务经费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无变化。

(五)财政专户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无财政专户拨款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7万元,其中:办公费16.3万元,印刷费3万元,接待费3.5万元,电费12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会议费0.8万元,水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维修(护)费3.4万元,差旅费1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培训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33001

眉山市民政局

9.50


6.00


6.00

5.02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半篇文章”专班经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后半篇文章”专班工作任务;

2.民生项目经费:完成省、市民生工作目标,保障一老一小民生工作,完成基层政权及区划调整工作,推进社会组织自主管理;

3.信息宣传项目经费:推进新媒体正常营运,开展宣传活动;

4.民政事务项目经费:民政管理事务工作,保障业务安全,关爱老干部,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

(具体指标详见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民政局截至2022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3783.41万元。包括房屋面积21019.06平方米,房产价值3311.25万元;专用设备9件,价值4.47万元;通用设备216件,价值351.09万元;公务用车2辆,原值116.6万元。眉山市民政局2023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民政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方面,购买加油服务、维修保养服务等。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民政局

2023年1月30日

副本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1.xlsx
市民政局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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