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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2 09:56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眉山市知识产权局、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分别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品安全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全力服务发展大局。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赋能和拓宽电子证照运用场景,试点推行“一业一证”工作,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实现高频政务事项跨区域通办率40%以上。采取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免费寄递、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举措,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2.高效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全市“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拓展消费投诉解决途径。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抓好疫情防控市场巡查、稳价保供等工作,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涉疫违法行为。

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持续开展“惠企稳岗”“万名干部上门、万户企业暖心”专项行动,加大“眉山助企纾困政策大礼包”宣传解读力度。开展民营企业“雁阵培育”行动,适时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持续加大“个转企”工作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认真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举报,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省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调味品及预制菜领域)建设,加大“产学研监检”协同创新,促进我市调味品及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4.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制定品牌培育计划,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天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品牌,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和现场问诊,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提升企业标准领跑、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定研制水平。

5.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守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四条底线”,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特大安全事故。扎实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督导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药品流通、化妆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管,确保药械化质量安全可控。围绕民生热点,加大燃气、电梯等特种设备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做好特种设备建设服务工作,保障我市万华化学公司、中航新材公司、杉杉锂电公司等大型项目顺利投建。

6.努力建设一流队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狠抓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市场监管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市纤维检验所。2022年末在职职工399人,其中:行政人员184人、事业人员145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70人。离退休人员23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016.8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92.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补发绩效工资、奖金等,增加基本支出1784.37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刚性项目支出108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收入预算为1028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6.81万元,上年结转272.81万元。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支出预算1028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51万元,项目支出2896.1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016.8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92.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补发绩效工资、奖金等,增加基本支出1784.37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刚性项目支出108万元。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6.81万元,上年结转272.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2.32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99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6.81万元,比2022年增加1892.3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补发绩效工资、奖金等,增加基本支出1784.37万元;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刚性项目支出1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2.32万元,占81.8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96.06万元,占9.68%;卫生健康支出297.42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573.83万元,占5.58%。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629.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分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60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及分局开展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纪检组工作经费、食药抽检、执法办案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市场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办案、通讯网络、信息化建设、民营经济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62万,主要用于:后勤服务相关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35.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零售、化妆品批发零售的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等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31.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转畅通。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908.34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

监督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212.81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测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纤维检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工作。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62.9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328.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9.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73.8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93.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5万元,印刷费43.6万元,电费63万元,会议费10万元,邮电费10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元,租赁费5万元,差旅费132.1万元,水费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公务接待费25.1万元,培训费10.8万元,维修(护)费15.9万元,委托业务费50万元,劳务费36万元,物业管理费29.5万元,福利费22万元,工会经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8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万元。2023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4.9万元,本年公务活动开支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7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3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测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纤维检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

国(境)

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

行费

合计

136.1


111


111

25.1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4.00


48.00


48.00

16.00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

9.00


6.00


6.00

3.00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3.80


21.00


21.00

2.80

眉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9.40


9.00


9.00

0.40

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10.00


9.00


9.00

1.00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

9.40


9.00


9.00

0.40

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0.50


9.00


9.00

1.5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机关2家行政单位以及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7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920.03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保养40.03万元,车辆加油46.58万元,车辆保险16.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0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58.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37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

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监察,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保证纪检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

办公设备购买

"购置所需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工作 "

房屋购建与维修

保障单位办公用户漏水防水处理及时,门窗、水路、电路、车库维修处理及时

人员支出

保障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发放,各类保险政策缴纳

公用支出

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补贴发放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

保障机关通信网络正常,无纸化会议系统运行顺畅,消费纠纷网上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机房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机房设备维更换,以保障办公网络畅通。

市场监督管理业务经费

开展质检、食品、药械化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应急演练。保障消协工作正常运转。受理消费者及食药投诉、举报及处理,开展“315”活动。依法开展企业年报,推进系统内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创文创卫”。开展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组织制定眉山市地方标准,组织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聘请机关法律顾问,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开展监督稽查执法工作。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和价格投诉举报处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专利侵权、专利纠纷的调查、取证、执行等。为专利侵权行政调处、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提供专利数据检索,确权申请。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监测。指标企业开展商标管理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对涉及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相关的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督管理。开展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药品经营许可,执业药师注册等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网络监测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对全市认证与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第五届政府质量奖评审,质量考核宣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运行。

执法办案费

查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标、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领域案件。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回访工作;督促各区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全市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和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会议。

知识产权保护专项

受理全市商标、专利、版权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及对投诉举报人的奖励;完成成德眉知识产权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编制发布眉山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0,196.98

10,196.98

0.00

年度总体目标

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发放,各类保险政策缴纳。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补贴发放。购置所需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工作。保障单位办公用户漏水防水处理及时,门窗、水路、电路、车库维修处理及时。保障机关通信网络正常,无纸化会议系统运行顺畅,消费纠纷网上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机房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机房设备维更换,以保障办公网络畅通。查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标、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领域案件。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回访工作;督促各区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全市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和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会议。通过组织实施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违规活动;依法查处办理各类市场经济违法违规案件;严格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及时处理、审核、办结各类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调解处理经济纠纷;依法开展企业年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指标企业开展商标管理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组织制定眉山市地方标准;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启动第六届政府质量奖评审,质量考核宣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运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完成中央和省级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抽检任务以及工业产品抽检任务等。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监察,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保证纪检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人员覆盖率

=100%

人员发放(缴纳)覆盖率

=100%

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5起

开展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械化的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合计次数

≥620次

开展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械化的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合计次数

≥621次

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巡检运维及设备维护

≥100次

开展认证检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0家

开展市场监管人员业务工作培训会议

≥3次

开展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械化、网络安全、价格收费等专项检查合计次数

≥19次

采购完成率

≥95%

质量指标

案件查处、结案、罚没收入入库率

=100%

办公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率

=100%

单位办公用房运行状态

≥95%

各项市场监管工作完成率

=100%

时效指标

所有项目完成时间

=1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依法查依法查处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全市市场秩序

定性其他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市场监管能力水平

定性其他

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定性其他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工满意度

≥95%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满意度

≥85%

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8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培训成本

≤400人/天

完成项目成本

≥1万元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度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181-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3,571.30










181001-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公用经费

588.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2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30

反向指标

市场监督管理业务经费

214.10

开展质检、食品、药械化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应急演练。保障消协工作正常运转。受理消费者及食药投诉、举报及处理,开展“315”活动。依法开展企业年报,推进系统内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创文创卫”。开展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组织制定眉山市地方标准,组织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聘请机关法律顾问,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开展监督稽查执法工作。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和价格投诉举报处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专利侵权、专利纠纷的调查、取证、执行等。为专利侵权行政调处、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提供专利数据检索,确权申请。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监测。指标企业开展商标管理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对涉及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相关的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督管理。开展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药品经营许可,执业药师注册等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网络监测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对全市认证与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第五届政府质量奖评审,质量考核宣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运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网络专项检查次数

5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取网络固定电子数据

50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械化安全培训合计次数

6

3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市场监管能力水平

定性

不断提高

其他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次数

2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械化的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合计次数

620

3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培训人员覆盖率

10

%

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抽检民用“三表”只数

120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械化专项整治合计次数

11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召开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工作培训会议

3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8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控制预算内

214.10

万元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认证检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0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检查及业务指导法规宣传活动

4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度发布地方标准

10

3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培训成本

400

元/人·次

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

3

3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各项市场监管工作完成率

100

%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械化安全宣传活动合计次数

6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广告监测

12000

3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

65.00

保障机关通信网络正常,无纸化会议系统运行顺畅,消费纠纷网上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机房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机房设备维更换,以保障办公网络畅通。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

定性

逐步提高

其他

2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成本

65

万元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1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巡检运维及设备维护

100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办公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85

%

10

正向指标

房屋构建与维修

70.00

对办公楼附楼3.4楼进行装修,以便能正常办公;对高低压配电柜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机关用电安全;单位办公用户漏水防水处理及时;门窗、水路、电路、车库维修处理及时。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成本

70

万元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房屋运行状态

95

%

1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集中整修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率

定性

不断提高

其他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

定性

不断提高

其他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员工满意度

95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楼附楼3.4楼装修和高低压配电柜维修维护以及

1

20

正向指标

办公设备购买

14.54

通过办公设备购置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工具服务,以保障日常工作。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使用率

9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

定性

不断提高

其他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采购时间

1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采购资金成本

14.54

万元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工使用满意度

95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完成率

95

%

20

正向指标

知识产权保护专项

10.00

受理全市商标、专利、版权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及对投诉举报人的奖励;完成成德眉知识产权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编制发布眉山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价值专利数

33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开展知识产权集中宣传、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1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

8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知识产权项目支出成本

10

万元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价格专利数完成率

100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定性

逐步提高

其他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2

10


执法办案费经费补助

83.00

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春雷行动”、“铁拳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不少于10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不少于5起。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定性

逐步提高

其他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执法监督检查

50

8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立案查处罚没款入库率

10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结案率

100

%

8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依法查处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全市市场秩序

定性

逐步提高

其他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完成项目成本

83

万元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5

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0

8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满意度

85

%

10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93.36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电梯、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安全系统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炊事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开支等。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员工满意度

95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管理面积

11114

平方米

2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成本

93.36

万元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环境整洁度及安全保卫

95

%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单位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定性

不断提高

其他

20


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

10.00

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监察,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保证纪检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营造廉洁勤政氛围

定性

长期有效

其他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派驻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定性

有所提高

其他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项目资金使用

10

万元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本年度派驻纪检组人数

3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按照财经法要求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100

%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对群众服务满意度

95

%

10


181002-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

日常公用经费

36.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3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2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高新所办公场所租赁费

5.00

保障高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的租赁、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空调、卫生等正常运转,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更好服务园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率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打造舒适工作环境

定性

90

%

4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长期保障

定性

100

%

40


市场监管费

27.00

完成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产品的质量抽查,办好产品质量提升培训。做好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应急演练,保障园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实现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总目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损失

0

元/年

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率

0

50

正向指标

市场监管网络租赁及运行维护费

17.00

保障行政办公、市场监督管理网络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故障率

10

%

3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90

%

3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1

30


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费

35.00

完成市局下达执法办案案件数量,结案率达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复议率

0

%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结案率

100

%

4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4.62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打造舒适工作环境

定性

90

%

4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长期保障

定性

100

%

40


远程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服务费

14.38

实现监管部门对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的风险预警、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处置、风险分析等远程监管效果。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平台建设验收合格率

100

%

6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有利于长期监管

定性

100

%

30


181006-眉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日常公用经费

54.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3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2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20

反向指标

市级监督抽查专项经费补助

50.00

持续跟踪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完成市级监督抽检任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2023年抽检任务

99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和人民生活促进作用

95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成间

2023

1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严把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95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抽检工作完成率

95

30

正向指标

检验检测经费补助

188.00

完成产品质量检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品牌建设提供日常保障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质量检验

9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客户满意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项参力参数覆盖,出具检验报告约3000份

300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检验报告周期缩短

5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检验检测收入

300

万元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检验检测收入



正向指标

国检中心经费补助

40.50

检验能力的提升,品牌建设,为新项目研发提供保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抽检产品平均合格率

90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2022年各项泡研工作

100

批次

3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个泡菜国际标准准备进入发布

1

30

正向指标

酱腌菜分技术委员会运行经费补助

5.30

对已发布的酱腌菜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调研酱腌菜标准现状,完善标准体系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对已发布的酱腌菜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完善标准体系

95

3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90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标准实施情况调研工作,完善体系

95

3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10.80

保障办公区安保、绿化、卫生、食堂经费等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后勤保障

95

%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办公区安保、绿化、卫生、食堂经费等


元/人·次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办公区安保、绿化、卫生、食堂经费等

95

%

5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像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181007-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日常公用经费

60.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3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计量检定检测专项经费

30.60

保障全市量值统一,负责研究和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承担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依法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检测数据。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规定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检定检测工作,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

100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为企业提供高效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让企业和人民满意。

98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市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达到申报受检率100%。

100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定检测任务

100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可靠的检定检测数据。

100

20

正向指标

计量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10.00

新购计量专用设备为政府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为社会提供高效、准确、公正的检定检测数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预算购入设备一批。

1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

2023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更新计量设备,使受检企业对数据的公正、准确认可。

98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通过更新计量设备,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100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的检定检测数据。

100

2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费

12.00

保障办公区安保、保洁、绿化、炊事的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完成后勤物管工作进度支付费用。。

120000

元/年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办公区正常运转。

120000

元/年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让员工满意保障后勤工作顺利开展。

98

元/年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编在职20人,按人均6000元/年测算。

120000

元/年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设施,保障办公区正常运转。

120000

元/年

20

正向指标

计量检定检测工作经费补助

94.00

保障全市量值统一,负责研究和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承担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依法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检测数据。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为企业提供高效科学及时准确的检定检测服务

98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规定对企业送检的计量进行检定

15

工作日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覆盖全市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工作,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

99

%

30


181008-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日常公用经费

57.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3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20

反向指标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6.00

用于办公所需设备购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数量

4

台套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单位工作持续开展

定性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

定性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购买时间

2023

20

反向指标

专用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330.70

用于购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用专用设备,以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提高服务水平。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完成率


%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

定性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有效地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完成数

20

台/套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采购时间

2023

2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检验检测社会形象

95

%

20

正向指标

检验技术服务项目(经费补助)

752.00

通过购买服务,完成2023年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在要时间内完成所需服务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检验服务项目人数

45

人/年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有效地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提供服务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10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创造一定经济效益

65

%

20

正向指标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经费(经费补助)

150.00

完成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排查安全隐患,为监察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验检测设备数量

4.2

万台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客户满意度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检验检测及证书报告出具

95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检验检测收入

1800

万元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锅炉环保节能准入

10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检测完成率

100

%

30

正向指标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补助)

60.00

完成在用系统升级和维护工作,建立符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要求的检验数据交换系统。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3年内完成

100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有效地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95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社会形象

95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系统升级和维护工作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使用要求

100

%

2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11.40

保障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本年度完成保障

1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单位后勤物管服务符合工作需要

90

%

3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保障本所后勤工作持续

1

3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90

%

10

正向指标

房屋购建与维修(经费补助)

10.00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正常使用,使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使用率

100

%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保障单位人员正常办公需要

100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促进

100

%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依据办公面积和使用情况进行测算

1500

平米

20


181009-眉山市纤维检验所

日常公用经费

42.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3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20

反向指标

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8.30

保障全市絮用纤维制品、纺织面料、学生服重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企业覆盖率

9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合格率

9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辖区产品质量提升促进作用

定性

有效帮扶企业提质增效,做好重点产品质量监测工作

其他

20

正向指标

医疗非医疗公共纺织专项经费

8.30

保障辖区内医疗和非医疗公共纺织品质量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测数量值

98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公众认可度

95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任务完成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纤检工作经费经费补助

25.00

保障纤检所企业巡查、技术帮扶、业务指导、质量监管、实验室检验等工作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辖区企业帮扶、指导覆盖度

9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检测频率

90

%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者满意度

90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90

%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工作

90

%

20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8.40

保障单位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后勤服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员工满意度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固定资产利用率

98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快速解决突发问题

24

小时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有效保障单位后勤正常运转

95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资金落实

100

%

20

正向指标

181014-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日常公用经费

111.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5

2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5

%

3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100

%

20

反向指标

药品检验经费

8.00

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质量

95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次

54

批次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民对药品安全满意度

7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批次成本

1500

10


食品检验经费

68.80

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次

46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批次成本

15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质量

95

%

1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

75

%

10


食品快检经费

30.00

保障全市机关食堂、农贸市场、学习食堂、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等食品快速检验。用于开展食品快检相关的实验耗材、标准对照品、试剂试药等支出。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质量

95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持续提高


3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批次成本

375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85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次

80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10


食品药品委托检验项目经费补助

20.00

承接食品药品委托检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7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次

10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1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质量

95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批次成本

2000

10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22.20

用于实验大楼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单位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保障时间

2023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洁、保安、食堂人员工资

6

1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22.2

万元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以较低的成本保证正常运转

定性

支出控制在范围内


3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质量

90

%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后勤服务满意度

90

%

10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副本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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