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2 09:23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拟订全市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市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参与省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3.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5.承担推动我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6.推动全市博览发展促进工作。负责涉及投资促进的专业展会及经济合作推介会。 7.负责管理市政府各驻外经济合作局(简称驻外局)。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0.职能转变。按照眉山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加强对全市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有机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对外经济合作体制机制,积极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围绕眉山“3135”产业发展重点,不断招大引强、招强引优;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加快构建“三区协同、竞相发展”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融入成都、全域开放”经济合作新态势。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制造强市攻坚年”的目标导向,聚焦“1+3”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两条主线,大力引进高端优质项目,常态化开展招商攻坚行动,实现全年签约引进“三类500强”投资或投资额20亿元及以上重大工业项目20个以上,5亿元及以上服务业项目5个以上,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00亿元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是经济合作工作部门。2022年末在职职工54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111.8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3.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驻外局改革后,人员和小分队人数大幅增加,为保障驻外招商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新增招商引资项目资金153.3万元;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21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和奖金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2111.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支出预算211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88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111.8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3.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驻外局改革后,人员和小分队人数大幅增加,为保障驻外招商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新增招商引资项目资金153.3万元;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21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和奖金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1.88万元,比2022年增加363.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驻外局改革后,人员和小分队人数大幅增加,为保障驻外招商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新增招商引资项目资金153.3万元;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21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和奖金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编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0.26万元,占8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4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37.76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78.63万元,占3.72%。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8.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租赁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差旅费20万元,劳务费10万元,邮电费2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会议1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 公务接待费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3年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开支。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台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接待外商莅眉考察、对外洽接企业、参加各类活动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万元,减少0.59% 。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9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保险服务开支预算,4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招商引资服务活动项目采购6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推介会相关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22年12月底公务用车2辆。眉山市经济合作局2023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整体目标为对外招商及承办招商引资签约活动,接待莅眉考察客商,完成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目标任务。在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下,设置了时效(20%)、数量(20%)、质量(10%)、经济效益(30%)、服务对象满意度(10%)五个二级指标。 2.招商引资驻外工作及宣传活动等专项经费:整体目标为对外招商及承办招商引资签约活动,接待莅眉考察客商,完成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目标任务。在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下,设置了时效(20%)、质量(20%)、数量(10%)、经济效益(30%)、服务对象满意度(10%)五个二级指标。 3.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整体目标为办公楼提供规范、科学、高效的物业服务,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在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下,设置了数量(25%)、时效(25%)、社会效益(30%)、服务对象满意度(10%)四个二级指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