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预算 >> 正文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1 17:34  仁寿县检察院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川编办发〔2019〕135号)文件精神,设立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有: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七是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3重点工作

一是更加坚定扛起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切实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中心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找准履职切入点,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围绕服务保障天府粮仓,加强对耕地、粮食安全司法保护,加大农村重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围绕群众所急所盼,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围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努力把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

三是更加均衡推动检察发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探索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着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以绩效考评为抓手,以促进司法专业化、规范化为目标,激发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人民至上,主动对接群众法治需要,持续推进仁寿检察品牌建设。注重系统观念,落实监督一体化办案要求,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更加从严锻造过硬队伍。坚持自信自立自强,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走深走实。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正风肃纪,确保检察人员正确规范履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市本级预算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收支总预算2183.56万元,比2022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次级由县级改为市级,以前在县上为追加指标的数额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基础绩效奖纳入保险和公积金基数,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收入预算为218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7.71万元,占84%其他收入345.85万元,占16%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支出预算218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04万元,项目支出501.5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837.71万元,比2022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保险和公积金基数,增加基本支出17.95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95.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7.71万元,比2022增加1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保险和公积金基数,增加基本支出17.9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95.01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53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74.94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18.24万元,占6%

具体情况为: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装备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5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74.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24万元,主要用于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3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劳务费35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20万元,培训费4.7万元,会议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2023年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4




10

4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14




10

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4万元,比2022预算减少161.9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5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2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底,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行,推动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日常公用经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2)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提供规范、科学、高效的物业服务,维护各办公楼的良好秩序,对办公楼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环境卫生服务、会议服务、室内外绿化服务。

3)检察业务及辅助:办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等相关及辅助工作等。

4)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确保已建成信息网络和业务信息系统硬(软)件升级改造、信息服务、零配件更换等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办公、办案等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5)业务装备:按照检察业务需求,合理按需采购业务装备,保障检察各项业务顺利运行。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本单位指县级保障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日


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