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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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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协调在眉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 8.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靶向引进“1+3”产业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持续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研发投入体系。 2.加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培育。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建设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围绕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1+3”产业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四川顺应动力电池材料研究院、四川信仁光电显示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打通“研发—工程化—产业化”创新链条。新培育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 3.加强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开展一批硬核科技项目“揭榜挂帅”、科研经费“包干”试点,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卡链”“断链”及“卡脖子”技术。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产业补链强链科技专项行动,力争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30项,培育“眉山造”创新产品10 个以上。 4.推进成眉创新共同体建设。立足“成都总部研发+眉山中试研发+眉山应用制造”,实现创新资源共享。推进同城化科创基金设立。推进成眉协同创新中心、科创通平台、重庆大学眉山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行。推动科技创新券互认互通。合力打造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宜眉成遂锂电产业带、成绵眉新型显示产业带、成乐眉光伏产业带。持续协同成都市搭建“菁融汇、校企双进”等科技交流活动平台,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催生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5.开展创新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头部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 6.推动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调整6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在培育创新主体、做强主导产业、集聚创新资源、强化科技服务、培训职业农民、促进融合共享、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增添新内容和新措施,培育一批农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努力培育省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推进“四川省水稻新品种新技术中试研发平台”创建,创建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提供科技支撑。 7.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加大对“眉山市晚熟柑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支持力度,加快技术集成创新,引进新品种3个,集成新技术7项,形成技术规程1项,气象分析2次。加强柑橘种植智能化研究,加快形成柑橘生产传统化、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迭代新局面,引领全省柑橘产业发展。搭建“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市和区县平台。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的贮备,在“2+3+N”领域各贮备和实施2个以上项目,在农业生态振兴领域贮备和实施6个以上项目。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预算。主要包括:眉山市科技培训和信息中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15.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0.23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科技创新工作”刚性项目支出5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715.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支出预算7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9万元,项目支出65.3万元。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15.2万元比2022年增加190.23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科技创新工作”刚性项目支出5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5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8万元。(四舍五入有尾数差异)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2万元,比2022年增加190.23万元,扣除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科技创新工作”刚性项目支出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550.3万元,占76.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3万元,占12.49%;卫生健康支出26万元,占3.64%;住房保障支出49.58万元,占6.93%。具体情况为: 1.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创新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7.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3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8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万元,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邮电费3万元,劳务费8万元,电费1万元,印刷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12万元。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经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科技工作调研、技术指导、科技管理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5.84万元,下降28.6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采购计划: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4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科学技术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附表:市科技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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