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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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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负责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1.着力推动提质增效稳增长。聚焦实体产业发展,加大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投入力度,强化现金流管理,提高资本效率和劳动效率。 2.抓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治理,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市属国企市场竞争力。 3.坚定不移推进发展动能变革。实施科技赋能、人才赋能、考核赋能战略,着力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全力打好动能增强“组合拳”。 4.坚定不移深化监管职能转变。完善国企债务监测体系,提升信息化、法制化监管水平,巩固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合规建设,强化风险预警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 5.坚定不移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着力实施“强基固本、品牌创建”等专项行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政治能力和组织能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1489.3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0.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等因素,增加人员经费159.73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18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收入预算为148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39万元,占4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840万元,占56.4%。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支出预算148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69万元,项目支出939.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9.3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0.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增加和基础性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等因素,增加人员经费159.73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二是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18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84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1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9.39万元,比2022年增加162.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7万元,占11.56%;卫生健康支出20.95万元,占3.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10.51万元,占78.61%;住房保障支出42.86万元,占6.6%。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48.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25.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0.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20.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410.8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99.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开展对外合作、国有企业审计、综合管理、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培训、招商引资、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42.8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6.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眉山市国资委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经费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为84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国资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计划采购办公设备6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行,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国资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三市一城”建设。一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把服务中心落实到项目上,聚焦城市战略和国企功能定位,强化使命担当,找准国企的投资着力点。二是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上下功夫,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成果和经验做法,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持续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确保2023年底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三是在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上下功夫加强风险监控,用好国资在线监管平台,落实企业防风险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集团公司精准统筹使用资金,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确保按期刚性兑付,坚决守住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四是在全面加强国企党的建设上下功夫抓好党的二十大和省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市属国企审计、招商引资、双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拨付等其他工作。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预算金额4.7万元。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主要用于投促大厦办公区物业管理费用。 (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访稳定工作,预算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国企运行督导,安全、环境隐患排查,减少责任事故发生,提升国企职工、群众满意度。 (3)市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眉企业党组织管理经费,预算金额9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等支出。 (4)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围绕产业体系,发挥好产业组织角色,促进央企、省企及其他外地国企投资眉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进优质项目落户眉山等支出。 (5)办公设备购置,预算金额6万元。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6)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培训经费,预算金额10万元。开展领导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县域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和抓党建责任意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全面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7)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2万元。保障我委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综合管理工作和保障委机关工作类会议、乡村振兴、志愿者服务、咨询服务、档案整理等工作。 (8)国有企业审计,预算金额16万元。加强对市属国企监管,及时有效开展市属国企年度财务审计、市属国企内部审计、国有资本收益审核、工资审计和市属国企资产评估及其他审计。 (9)对外合作专项经费,预算金额15万元。一是协助市政府融资项目规划、开发和审核工作;二是与开发银行开展融资合作的服务工作;三是加强与央企、省企交流合作,促进眉山经济发展。 (10)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 (11)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派驻联系村的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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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资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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