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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3-02-0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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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发布房地产信息,向群众提供房地产信息服务及相关政策咨询;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为有针对性的引导和调控全市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负责房地产交易档案的管理及其利用;负责组织开展白蚁防治技术研究;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和教育发展等服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落实行业发展政策。落实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沟通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政策落地落实。抓好涉险项目保交楼工作,科学合理安排专项借款资金,推动项目复工满产,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按期完成保交楼任务。落实好明年即将出台的市外在眉团购新建商品住宅配套政策和商业、办公用房、车库(位)去库存的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重塑行业形象、重振市场信心。 2.强化营销广拓市场。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精品楼盘展示展销,提高群众的住房消费热情。用好用活新媒体,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网络平台,加强对城市新中心、成眉市域铁路S5线、川大眉山校区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宣传,藉以提高城市美誉度和吸引力。继续组织我市优质房企开展城市暨精品楼盘推介活动,开拓市外市场,对推广效果好的城市进行回访,巩固城市推介成果。巩固现有驻点营销成果,拓展新增5个营销中心。 3.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坚持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开展2023年“红色物业”党建示范企业、党建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其中,示范企业5个、示范项目7个;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开展物业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培训不少于10次;落实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好承接查验、物业招投标、合同备案等工作。健全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公示,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汛期防汛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指导行业协会自律,发挥协会政府延伸作用,开展各项培训活动,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4.加大市场服务力度。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和走访服务,通过定期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指导房地产企业合法经营、稳健发展、争先创优,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来眉购房群体,组建市外购房服务专班,配合企业为市外购房者提供购房、入学、就医等服务。 5.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动态排查全市涉险项目和问题楼盘,坚持包案化解、依法化解、逐案化解,落实县(区)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机制,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切实做到化存量、防增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推进“保交楼、稳民生”攻坚行动,用好用活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推进第一批专项借款项目有序交房和第二批专项借款项目复工满产。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935.2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1935.2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93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64万元,项目支出18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935.2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48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5.24万元,比2022年增加37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487.06万元,占7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82万元,占12.14%;卫生健康支出71.84万元,占3.71%;住房保障支出141.53万元,占7.31%。 具体情况为: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7.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6.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1.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1.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3万元,印刷费4万元,电费18万元,差旅费3万元,水费4万元,邮电费26万元,劳务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31.8万元,工会经费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0.2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房地产市场服务、物业宣传、问题楼盘化解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8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9.4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33.6万元,货物类采购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提振市场信心,努力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做实“一楼一策”,稳妥化解问题楼盘风险,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白蚁防治费:做好眉山主城区白蚁防治灭治工作。 房地产业服务工作经费:加大对眉山的城市宣传推广;每月进行房地产信息统计,每季度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强化行业信息系统建设,保障网络安全;加强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培训。 档案管理工作经费:整理文书档案、房地产测绘资料、纠纷调解资料、物业备案资料、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料等档案归档工作。 基层治理工作经费: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行业党委组织牵头全市物业行业党建活动,党建引领物业行业管理工作;物业服务行业工会活动有序开展。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2023预算公开报表(房地产服务中心).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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