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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2-05 09:16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2: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2015年7月,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自然资源局职责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承办东坡区苏祠街道、通惠街道、大石桥街道和富牛镇、象耳镇、修文镇辖区范围内(含托管村)的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日常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眉山市不动产登记标准化流程建设手册》为重点,持续推进各项便民措施落地落实,并按照局领导“统一平台、统一数据、统一流程、统一时限”的“四统一”工作要求,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积极协调、指导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执行“126”模式。

二是加快系统升级改造,开通更多办理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等多渠道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查房证明等服务,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

三是强化牵头责任意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登记财产指标牵头单位,中心将聚焦“减要件、压时限,环节少、服务好”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理念,全面落实《眉山市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在2021年进一步提升土地管理指数和不动产登记优化指数水平,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纳入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中心编制人数为58人,截止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1人,其中在编事业人员51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入预算为128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4万元;支出预算为1280.79万元,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11.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2万元。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280.7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38.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造成了基本支出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128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4万元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支出预算为1280.79万元,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11.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6.79万元,比2020年增加48.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造成了基本支出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11.85万元,占比8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3万元,占比10.02%;卫生健康支出40.79万元,占比4.60%,住房保障支出45.32万元,占比5.11%。

具体情况为: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预算数为161.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550.25万元,合计71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8.4万元,合计88.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以及缴纳的职业年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0.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5.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30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预算数与2020相比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科目)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6.50


6.00


6.00

0.5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数为394万元,其中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社会化服务采购100万元,    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和三级等保29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了9.7万元。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了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采购计划预算为106.5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整理社会化服务采购100万元,办公设备采购计划3万元,车辆养护费用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纳入2021年的所有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1年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见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表2021.xls
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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