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 | |||||||||||||||||||||||||||||||||||||||||||||||||||||
2021-02-01 16:22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职能简介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是为自然资源管理服务,受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理工作,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的资金测算和运营。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事务性工作,为土地市场交易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宗地标定地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底价的测算工作。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租赁的事务性工作。接受委托代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有关税费。收集、汇总、储存、发布土地出让信息,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咨询服务。提供土地管理及土地出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市土地储备中心内设综合科、收购储备业务科、储备土地管理利用科、土地营销供应科等四个正科级中层科室。 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收文、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土地收购储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土地收购及开发整理经费的预算、审核、决算和财政拨付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筹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等工作。 收购储备业务科。负责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的拟定、报批和实施;负责国有土地的收回、收购、置换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数据的采集、填报及系统维护管理;负责储备土地宗地档案的收集、装订和管理;负责土地储备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储备土地管理利用科。负责已入库土地的动态监管工作;负责储备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拟定、报批和实施;负责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的报批及合同履行等工作。 土地营销供应科。负责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的拟定、报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宗地出让方案的拟定、会审、报批和委托交易工作负责土地出让前的营销策划及宣传等工作。 (二)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重点工作 1.土地收储工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眉山主城区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开展土地收储工作。 2.在库储备土地管护及临时利用。继续做好在库储备土地的管护巡查、考核工作,确保储备土地权益不受侵犯。对短时间无法出让的零星在库储备土地,按照《眉山市主城区储备土地管护巡查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临时利用,从而最大限度挖掘在库储备土地潜在价值。 3.土地出让工作。执行市政府批准的《眉山主城区2021年度土地供地计划》。做好宗地出让方案的拟定、会审、报批和委托交易等土地供应相关工作。 4.筹备好土地项目推介会。做好土地出让前的营销策划及宣传等工作,按市政府安排适时举办土地项目推介会,有序推进市本级土地出让工作。 5.系统填报。继续加强对区县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及时准确填报,保障土地供应。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1978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99.1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6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276.197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26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干部退休,加上政府过紧日子,压缩经费开支。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收入预算为242.7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24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47万元,项目支出35.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46.197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94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干部退休,也因为政府压缩开支过紧日子的要求。 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1978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99.1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675万元。收入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19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99.1346万元,占8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56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10.8607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12.0675万元,占4.9%。 具体情况为: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99.1346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人员工资及机关日常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135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607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675万元,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6.1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8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9.9万元,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2.112万元,福利费2.094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752万元,退休费0.36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1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的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2021年的城市土地营销、宣传等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的公务用车购置与维护费预算3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土地储备中心1辆公务车的保险、燃油、维修,保障市土地储备中心日常储备土地巡察等公务出行。 2021年“三公”经费的因公出国出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原因是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业务工作与出国出境学习考察无关,无需安排此类支出。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地价评估服务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6.19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4.9483万元,减少9.1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干部退休,也有政府压缩经费开支,要求过紧日子。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采购计划: 1、车辆保险费:0.5万元;2、车辆维修费1.5万元;3、车辆燃油费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全力防范化解财政资金运行风险,严肃财经纪律,逐一制定防范化解具体措施。确保财政项目的实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绿化、维修、后勤服务等支出,以保障机关的日常办公需要。 土地项目推介会项目:通过全年各种形式的土地营销推介,让省内外著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走进眉山,了解眉山,投资眉山,达到共同促进眉山经济发展,城市日新月异的目标。 储备土地围挡新建维修项目:新打、补打围挡,一是保障出让储备地块时,宗地四至清晰,界址明确,宗地状况良好;二是避免储备土地内出现抢栽抢种、抢搭抢建,倾倒垃圾,非法挖沙取土等侵害储备土地权益的现象。 信息网络维护建设项目:保障全年的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网络通畅,系统稳定,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1年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