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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0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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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2年主要工作)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7.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1.名词解释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2-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创园办的日常工作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全力实施公园品质提升。围绕公园景观提升、场景提升、服务提升目标,结合公园管理实际,通过景观提升,引入商业模式,提升文化品质等,制定主城区六个综合性公园“一园一主题”改造提升方案,并逐步实施。完成音乐喷泉和望月台设施维修、竹园和苏轼公园新增监控设施等,保障各公园设施完好。完成通惠河生态浮岛安装和沿线破损石板砖更换、增加座椅板凳。 2.实施东坡湖健身步道工程。按照健康步道标准,打造环东坡湖绿道及带状公园,打通东坡湖沿湖道路,形成长度约11公里的城市健康步道。 3.实施绿地景观提升工程。配合完成主城区绿地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工程施工建设,主要改造东坡大道(转盘至科三路)、高铁半岛龙湾及玉龙半岛防护绿地等绿地、文安路等地段老旧退化的绿植。 4.推进“一标准两网格”管护。继续推进“一标准两网格”精细化管护,用好“智慧园林”信息平台等辅助手段,全面提升工作效率、精细化管理水平。 5.进一步落实东坡湖禁渔职责。建立东坡湖禁渔专项联动机制,做好湖滨路监控接入,结合水域巡查和无人机等硬件辅助设施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6.加强社会化服务考核和完善公园考核机制。加强对湿地公园和苏洵公园项目考核,逐步提升社会化绿化水平和服务品质;建立公园园长考核机制,每月每季度对本单位管理动态进行监管和考核,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绿化技术科、公园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园林建设科、园林养护科。2021年末在职职工308人,其中:事业人员48人、控制数人员8人和临聘人员238人。退休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4840.4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4840.4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3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0万元。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4840.4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77.0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未列入2022年收支预算以及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2年收入预算为4840.4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484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65万元,项目支出4084.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840.4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77.0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东坡城市湿地公园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未列入2022年收支预算以及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4840.4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4840.4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3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40.41万元,比2021年增加3327.89万元,主要原因是滨江大道东坡段、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城区公园安保3个项目以及园林绿化管护经费由原政府性基金项目调整至部门项目预算编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5万元,占1.84%;卫生健康支出40.90万元,占0.84%;城乡社区支出4631.96万元,占95.69%;住房保障支出78.70万元,占1.63%。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0.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0.9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631.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园林绿化管护经费,滨江大道东坡段、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城区公园安保3个项目购买服务费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8.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1.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费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7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万元。2022年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加9.91%,增加原因是园林养护作业车辆随着园林养护面积增加而增加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8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未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2.1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预算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630.3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005.03万元,服务类采购1625.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18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更新2辆公务用车,价值在40万以内。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1)全力实施公园品质提升。 (2)实施东坡湖健身步道工程。 (3)实施绿地景观提升工程。 (4)推进“一标准两网格”管护。 (5)进一步落实东坡湖禁渔职责。 (6)加强社会化服务考核和完善公园考核机制。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该笔资金用于单位办公和管理用房的维修和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办公和管理用房的安全和园林工作正常运行。 (2)办公设备购置:用于办公设备更新,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行。 (3)水域管护费:负责城区公园水域管理,水面卫生保洁,漂浮物打捞,并进行生态处理,水域水调控,生物调控,水生植物修剪等。全年根据水质和水生物生长特性,适时进行养护,确保水质良好,水生植物成活率高,水面无垃圾,生态处理水质保持3类以上,改善城市宜居生活环境。 (4)临聘人员工资、保险:确保单位临聘人员238人全年工资、保险按月正常支付,保障园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 (5)园林绿化管护经费:对城区约700万平方米的绿化进行养护,城区绿地的养护管理采用社会化服务和自行管理护两种形式,对管理区域内进行杂草清除,卫生保洁,残缺株补植,修剪,回水,施肥和城区鲜花摆放及绿色垃圾清运处理;维修、维护好城区景观设施和公园绿地设施;保护和管理好城区名木古树,做好恶劣气候应急保障工作。全年根据绿化植物生长特性,适时进行养护,强化绿色发展,改善城市宜居生活环境,创造更好的城市投资创业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园林城市成果,提高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获得更高的幸福感。 (6)滨江大道东坡段、东坡城市湿地公园音乐喷泉和城区公园安保3个项目购买服务费:完成管护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护61.09万平方米、环卫保洁面积44.06平方米、市政道路管护面积49.56万平方米、路灯729组管护和市容秩序管理。通过有效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宜居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增强人民幸福指数,提高人民对城市的满意度。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xlsx】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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