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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0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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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职能简介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绿色建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绿色建材的宣传统计、咨询培训和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等服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二)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是:聚焦主业进一步抓好行业治理。重点聚焦商混企业生产质量参差不齐、超限超载时有发生等痛点、难点问题,形成多部门合力,将质量整治、超载治理等专项行动常态化,以《质量控制项目清单》《预拌业务风险清单》《质量红线清单》《质量快速评估清单》等四张清单为指导依据,指导商混企业、在建项目进一步提升生产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管理有序。巩固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成果。按照“十四五”计划指导思想、省厅统一要求和全省绿色搅拌站建设实施细则,指导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巩固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成果,灵活运用企业自身考核评价和第三方考核评价等方式,敦促企业自查自纠、改进提高。加大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力度和规范管理。在满足相关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在偏远山区集镇规划布置面向农村市场供应的混凝土直销点、中转点和搅拌站,推行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鼓励和支持水泥生产企业直供直销农村散装水泥;鼓励具备资质的混凝土搅拌企业利用技术、质量管理经验,投资建设农村和山区推散点。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系列文件精神,主动应对能源转型和碳中和要求,进一步探索我市建筑业要达到碳中和的可能途径,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建材生产循环经济,减少初次生产碳排放,促进建筑业绿色改造升级。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74.9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为74.9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1万元,项目支出13.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4.9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74.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91万元,比2021年减少8.3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1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74.91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51.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7.1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0.2万元,咨询费0.6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0.8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公务经费比2021年减少0.6万元,降低100%,减少的原因是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无公务经费。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没有运行经费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绿色建材行业宣传和管理费主要用于完成散装水泥行业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和规范管理,推动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 2. 无人机专用设备购置费主要用于购置民用级航拍无人机一套。我市现有投运商混站25个,新建/迁建商混项目8个,需监管项目数量较上一年度显著增加。单个项目占地普遍达80亩以上,项目主体设施高度普遍达30米以上,现有人工观测、步行检查手段难以覆盖企业的监管盲区,监管手段亟待升级。采购较低价格的民用级无人机,可以解决日常行业管理中人工无法处理的站区总体情况俯拍、粉料罐仓顶部排气和过滤除尘设施检查、搅拌楼主体粉尘堆积情况检查、构筑物结构尺寸估测、站区排污管网和主要污染点监测、危化品和固废存放点管理等监管难点问题,可大大提高行业管理效率,有助于减少行业监管盲区,降低监管缺位风险。 3.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完成单位卫生,食堂,物管等后勤服务,保障单位基本运行。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2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xlsx】 【绿建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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