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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2-01 10:5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路灯管理处职能简介

市路灯处按照市委编办“三定方案”核定职责,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主管局的要求制定中心城区的路灯管理规划、计划,起草城市路灯照明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参与中心城区道路、广场、雕塑、亭园的路灯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工程竣工验收。指导眉山市管辖的两区四县城镇路灯的规划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街巷、广场、雕塑、亭园的路灯设施实行统一维护和管理。
      4.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灯杆资源的经营审核和监管工作。
     5.协助对中心城区范围内主要街口交通红绿灯实施指导管理。
     6.负责处内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处内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受理和查处涉及路灯设施管理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1年重点工作

目前,市路灯处主要负责城区范围内300余条街、道、巷及10余处市政广场路灯设施的维护管理,具体范围为东至眉州大道岷江二桥、南至103线鲜滩桥、西至眉州大道高河坎大桥、北至滨江大道、太和大道彭山界。已接管的照明设施数量共计109344盏(其中路灯设施59045盏、亮化设施50299盏);路灯专用变压器109台;RTU远程控制柜共计401台(其中路灯系统控制柜308台、楼宇亮化系统控制柜93台);照明线路约3466千米。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路灯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支出。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3132.8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眉山城区锈蚀路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1年收入预算为3132.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收入预算为31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8万元,占18.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58万元,占81.7%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支出预算31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54万元,项目支出2653.26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132.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38.8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眉山城区锈蚀路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58万元。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39.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3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5.2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6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5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8万元,比2020减少41.0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相应减少了人员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9.01万元,占6.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83万元,占3.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33万元,4.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5.26万元,16.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66.11万元,63.7%;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占5%

具体情况为: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款)人员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71.5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款)公用经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款)项目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5.26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万元,咨询2万元,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费5万元,租赁费10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项目支出95.26万元,主要包括: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6.25万元,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89.01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路灯巡查路灯检修扶持联系村社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




6


路灯管理处

6




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58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维护费758.86万元,城区路灯电费1600万元,2018年眉山城区锈蚀路灯改造项目(续建项目)18.3万元,2019年锈蚀路灯和电缆改造项目(续建项目)180.84万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734.02万元,其中:生产作业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0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5万元,车辆保险服务12万元,专用车辆购置28万元,人工服务120万元,变压器年检服务35万元,LED光源、钠灯光源、灯杆灯罩、路灯监控终端、电缆电线等货物采购500万元,台式计算机购置3.5万元,打印设备购置0.24万元,投影仪购置0.28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眉山市路灯管理处共占用国有资产576.97万元。包括土地1948,房屋863.99㎡,办公家具89件,通用设备102件(其中包含生产作业车辆10辆,公务用车2车辆),专用设备10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

始终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工作全覆盖”为宗旨,不断深化精细化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智慧化管理模式,采用路灯智慧化系统实施科学管护,对路灯设施采用“三遥”技术进行照明控制,达到“天黑就开灯,天亮就关灯”的智能化要求,路灯设施开、关更科学、合理,避免电能浪费。努力推进绿色照明改造,积极推进LED光源应用,大幅降低用电量。全力推进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努力创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

2. 项目绩效目标

后勤物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办公区域房屋安全、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路灯电费:用于城区路灯照明,我处本着节约用电原则,随天气变化及时调整亮灯时间,节能减排,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99%,提高城市亮化水平,亮化我市夜景,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夜间安全出行保障,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临时工工资、各项保险、意外伤害险:临聘人员主要负责城区路灯、控制柜、地下网络设施,做好精心管护,确保亮灯率、灯杆整洁率、设施完好率,提高城市夜景亮化。

   城区路灯维修维护费:用于保障城区路灯维修维护工作正常开展,有效的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提高了城区亮化水平。确保亮灯率与设施完好率均达到99%以上,为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夜间安全出行保障,路灯灯杆外观整洁美观和安全稳定运行,营造出优美的眉山夜景,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

2018年、2019年眉山城区锈蚀路灯改造工程(续建项目):该项目对眉山城区部分路灯、灯具实施更换、增补和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采用绿色节能环保的LED光源,节约电能,减少碳排放,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亮化品质。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路灯管理处).xls
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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