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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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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发布房地产信息,向群众提供房地产信息服务及相关政策咨询;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为有针对性的引导和调控全市房地产市场提供依据;负责房地产交易档案的管理及其利用;负责组织开展白蚁防治技术研究;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和教育发展等服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促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科学制定我市“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二是提服务,切实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坚持“红色物业”强化党建引领,成立中共眉山市物业服务行业委员会,以行业党委统筹全市物业管理党建工作。《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进一步强化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完善配套制度。 三是强管理,进一步强化行业治理和信用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继续坚持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把好审批关,做好市场投放。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加强商品房市场异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持续开展全市房地产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信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从业行为。 四是重稳定,推进信访维稳和“问题楼盘”化解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化解信访积案,积极推进市本级相关“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攻坚行动,并指导全市“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工作。 五是保平安,切实做好城镇房屋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原则,落实县(区)、镇(街道)、社区三级责任,以最快的速度、最强的力度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排查和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651.7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1.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165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1.71万元,占93.9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万元,占6.05%。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65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68万元,项目支出342.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51.7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91.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33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1.71万元,比2020年增加8.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232.73万元,占79.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27万元,占10.39%;卫生健康支出74.71万元,占4.82%;住房保障支出83万元,占5.35%。 具体情况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2.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5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4.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3.6万元,水费8.5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1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持平。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房地产市场、物业宣传、问题楼盘化解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主要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5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5.2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42.6万元,货物类采购1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眉山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的绩效目标 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整治工作,强化市场监督,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做好《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做好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及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2.项目的绩效目标 安全等保评测:等保三测评费用。 白蚁防治费:对眉山市东坡区范围内新建房屋及已建房屋进行白蚁预防和灭治。 房地产网签业务系统升级:为提升营商环境,按相关要求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数据对接。 房地产业服务工作经费: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及对房地产从业人员培训等。 房交会专项经费:开通网上房交会平台,网上购房。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报送系统维护费:负责眉山市各区、县及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报送及系统维护。 商品房存量房网签系统服务费:保障中心网签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网络安全维护费:由天府云提供全系统网络安全服务。 物业服务、住房保障资料印刷费:印刷宣传物业管理及住房保障资料。 宣传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加装电梯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房地产服务中心).xls】 【2021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房地产服务中心).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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