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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2-02-0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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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职能简介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核定收支、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监督、指导和协调征收补偿工作。2021末在职职工7人,临时控制人数1人。 (二)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征收项目推进情况。上半年,全市各区县无征收项目启动。2021年续征收项目有1个,为仁寿县文宫镇枇杷小镇起步区建设项目,涉及征收42户,房屋面积5177.28㎡,补偿金额3639万元。 2.征而未安项目推进情况。东坡区两个"征而未安"项目。一是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崇礼片区涉及24户。未安置期间区政府已按政策规定按期给予安置过渡费,群众情绪稳定。当前区政府准备与崇礼新城月亮湾广场建设单位万科集团签订预安置协议用于解决该安置问题的方案存在一定困难。区征收补偿办公室正在考虑申请购置区域内成熟房产用于安置。二是原区良种场北门片区旧城改建项目住宅已和被征收人重新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待支付补偿款。商业安置需回购相对应的房源后安置。此项目每年都支付相应的过渡费。 3.征收项目数据统计。完成了全市2021年度征收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4.拆迁遗留问题处理。会同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四川陆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苏冠华进行协调、沟通,争取双方按合同执行。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13.9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9.35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为113.9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1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9万元,项目支出13.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13.9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增加基本支出19.35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99万元。支出包括: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72万元,社会保险基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113.99万元,比2021年增加1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保保障就业支出11.5万元,占10.09%,卫生健康支出5.28万元,占4.63%,城乡社区支出86.72万元,占76.08%社会保险基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占9.2%。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万元,邮电费0.8万元,咨询费2万元,业务委托费1.8万元,差旅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1.9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2022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与2021年持平。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中心2022年采购一台空调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征收项目业务经费:10万元,为完成2022年全市征收项目业务指导工作。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3.55万元,为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办公设备购置(空调):0.35万元,为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如:(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 |||||||||||||||||||||||||||||||||||||||||||||||||||||
【2022年征补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2022年征补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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