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6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
2021-02-05 16:31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收支预算说明 3.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4.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6.“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0.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公民献血管理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服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二)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是按省卫健委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无偿献血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力争在2021年2月1日投入使用。 2.是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措施,拓展宣传渠道,增设多个固定献血宣传点,确保核心指标全面完成。 3.是加强爱心献血屋日常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血液质量和采供血安全。 4.是配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建立一支足量、固定能够短时间内到位的应急献血队伍,保障突发、紧急事件应急临床用血。 5.是加强采供血机构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659.0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7.8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合并原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和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合并到眉山市献血办公室,并更名为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其中增加人员5人,增加基本支出68.82万元,增加项目支出19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659.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65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7万元,项目支出57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59.0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7.82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5人,增加基本支出68.82 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2.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07万元,比2020年增加87.8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5人,增加基本支出68.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0.74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5.61万元,占0.85%;卫生健康支出642.72万元,占97.52%。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37.6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基本支出67.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二是项目支出570万元,主要是献血预付金退付费、无偿献血工作经费、医疗事故鉴定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等。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1万元,印刷费1.35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3.5万元,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1.65万元,维修维护费0.89万元,劳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7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减少0.3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无预算。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预算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1万元,印刷费1.35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3.5万元,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1.65万元,维修维护费0.89万元,劳务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2021年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负责对全市血液的采集、供应、使用及市中心血站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全市无偿献血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献血法规、献血知识的宣传,广泛发动公民无偿献血,对医疗机构收取的血费、献血预付金审查、退还。 负责组织全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和医疗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的组建和遴选;负责组织协调卫生行政部门、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医学会及省医学会等的关系,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医患双方来人来访、咨询及回复;负责医疗事故鉴定案件的受理、通知、收集鉴定材料、调查取证、抽取鉴定专家、组织召开鉴定会、作出鉴定结论意见并送达委托人。 2.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献血预付金退付费:保障全市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快速方便地用血报账服务。 医疗事故鉴定费:依法依规完成鉴定的程序和要求,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患纠纷。 避孕药具管理:保障全市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提高人口素质。 无偿献血工作经费:强化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确保采血质量,保障血液供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依法依规完成鉴定的程序和要求,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医患纠纷。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1年2月5日 | |||||||||||||||||||||||||||||||||||||||||||||||||||||||||||||||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