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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单位预算 | |||||||||||||||||||||||||
2021-02-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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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县(市、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接续谋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2.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高位推进殡葬改革; 4.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5.创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培育发展社会力量; 7.毫不松懈抓实疫情防控; 8.根据2020年勘界成果绘制新版眉山市地图册; 9.开展好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提升; 10.其他工作。 二、单位概况 眉山市民政局是行政单位,2020年末在职职工31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机关工勤2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659.92万元,全为经费拨款。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5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92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92万元,与上年595.85万增加,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支出659.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4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50.2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49.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业务运转支出,包括培训、印刷费、会议等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7.3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离退休支出(项)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及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1.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0.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7.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专户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0年比较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5.46万元,其中:办公费16.33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管费0万元,差旅费17.54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5.22万元,福利费4.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13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万,主要是准备安排养老服务出国学习。 公务接待费2.46万元比2020年预算10.3万降低7.84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预计接待费用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0年持平。 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福利事业宣传工作经费:保障福利事业宣传相关的办公费、印刷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费、差旅费和其他项目工作所需的其他费用; 4.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完成全年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保障此工作开展所需的一切费用; 5.社会事务工作经费:保障社会事务工作中除婚姻收养登记和殡葬以外的一切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保障社会事务工作中所需的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 6.困难救助工作经费:完成本年度困难救助工作绩效,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7.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完成全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成志愿者培训工作和社工培训工作,保障民间组织管理与行政许可一切工作经费; 8.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完成本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保障此工作正常运行的工作经费; 9.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工作经费:完成全年区划地名信息系统建立工作,完成区划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目标,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10.慈善资金募集、组织慈善活动开展工作经费:完成全年慈善活动开展目标,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截至2020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410.83万元。包括房屋面积0平方米,专用设备8件,通用设备253件,家具、用具、装具763件,无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公务用车2辆等。眉山市民政局2021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6.12万元,全为经费拨款6.1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及打印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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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民政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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