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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单位预算 | |||||||||||||||||||||||||||||||||||||
2021-01-2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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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主要职能是负责收养、安置全市范围内孤儿、弃婴(童),提供“养、治、康、教”等专业化保障服务;为全社会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专业化服务;促进全市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形成,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收养、安置全市范围内孤儿、弃婴(童),提供“养、治、康、教”等专业化保障服务。 2.筛查全市散居孤儿、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并提供康复医疗、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专业化服务,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3.负责协调与孤儿权益相关事务,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孤儿抚养、就业、住房安置优惠政策等。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2021年1月,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式合作,打造合作办学新模式。4月加入市教体局“强强联合”优质特殊教育校联体单位。共计惠及残疾儿童66人次。 2.儿童养、教、医、康、社一体化发展,兜底保障儿童64人(其中健康50人,残疾14人)。打造志愿服务、艺术培训、定点康复、儿童之家“四基地”。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通过普疫展板、普疫标语、明白卡等形式,开展疫情知识竞赛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职工、儿童接种任务均得到有效落实。巩固了疫情以来全院“零感染”成绩。 4.畅通医疗服务渠道,对接民政部康复医院、眉山市人民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等优质医疗资源,组织职工和儿童健康体检,开展传染病预防、常见病护理等专题讲座4次,全年儿童就医人数达145人次。 5.食材统一招标;累计进行水电、门窗等基础维修达1000余次;引进“芯管家”系统实现物资管理智能化;采用“点—片—楼”立体化责任保洁模式,美化儿童院区环境。 6.不断细化《一日工作流程》、《日常护理记录》、《儿童成长记录》等制度。开展儿童职业素养、爱心妈妈教养支持、儿童专业护理、正向教养儿童成长营等培训。引入专业心理、社工机构,完成个体、团队心理咨询,儿童入院评估、心理关爱、家庭融入、处理严重行为偏差,开展个案辅导等。 7.依据成年孤儿能力水平采取就学安置、社会安置、供养安置等不同途径,确保他们平稳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8.根据《民法典》、《收养评估办法(试行)》,切实做好收养咨询、登记及手续办理工作,通过“四位一体”收养评估体系,提升专业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二、单位概况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属于民政局下属二级事业预算单位,2020年末在职职工36人,其中事业人员10人,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聘用人员26人。退休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收入预算为611.7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1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1万元,项目支出4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1.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9万元。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了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72万元,原因为工资及五险两金的正常调增,三名专业技术人员职级变动。项目支出减少17.19万元,原因为响应“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非必要支出。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7.48万元,主要用于:院内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院内儿童养教治康安、儿童生活保障等相关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儿童护理、后勤物管、儿童食材采购、儿童康复教育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9.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4.9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 收入和支出。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的收入和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7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9.12万元,差旅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88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21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筛查儿童、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儿童筛查、关爱慰问、培训学习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提供保洁、保安、绿化养护等后勤服务,保障院内正常运行,为儿童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2.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3.劳务费:购买我院护理人员、消防管理、后勤等专业服务,提升孤儿养育水平; 4.孤残儿童养教治康安项目经费:主要用孤残儿童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支出,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5.儿童生活保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儿童的生活基本支出,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存权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眉山市儿童福利院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15万元。主要用于孤残儿童护理及儿童就学用车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1月26日 | |||||||||||||||||||||||||||||||||||||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27107] 市儿童福利院.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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